朱理治传(连载三)

辛亥革命网 2017-06-21 09:07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陈牧 张文杰 查看:

朱理治是知识分子出身并受过长期革命锻炼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国人民的忠诚战士,也是精通财经工作的党内专家。

  (三)

  1935年3月,孔原通知朱理治,要他到陕北工作。朱理治5月初动身,7月初到达陕北延川县的永坪镇。不久,接到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来信,要他以北方局代表的名义工作。以后,中共上海中央局派聂鸿钧到陕北,成立中央局和北方局代表团,朱理治又以代表团书记的名义活动。9月中旬,红25军长征到达陕北,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改名为中共陕甘晋省委。9月21日,省委在永坪镇召开了第一次扩大会议,决定省委领导班子由朱理治、郭洪涛、徐海东、程子华、聂鸿钧、刘志丹、高岗、马明方等9人组成,朱理治任省委书记,郭洪涛任省委副书记,聂鸿钧任军委主席。中共陕甘晋省委成立后,接着在永坪镇召开了第二次扩大会议,决定了红25军与陕北红军合并成立红十五军团,徐海东任军团长,刘志丹任副军团长,程子华任政委,高岗任政治部主任,郭述申任政治部副主任。这两次会议,对巩固陕北革命根据地,发展陕北革命形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共陕甘晋省委和红十五军团成立后的第一个战役,是粉碎国民党军对陕北根据地的第三次“围剿”。为粉碎敌人的这次“围剿”,中共陕甘晋省委和十五军团召开了联席会议,在朱理治的主持下讨论了军事行动方针问题。与会同志对先打高桂滋、井岳秀的部队还是先打东北军的问题,发生了争论。朱理治采纳了徐海东、刘志丹、程子华、郭述申等的正确意见,并提出了围甘泉,打援兵的建议。结果,在劳山打了一场漂亮的埋伏战,消灭敌110师大约3000余人,击毙敌师长何立中,取得了第三次反“围剿”的初步胜利。部队从这次战役缴获的文件中,发现了一份电报,说:“有一小股朱毛匪军已到会宁(静宁?),有窜陕北模样。”前方负责同志给朱理治写信,建议红十五军团到关中迎接中央红军。朱理治同郭洪涛及在后方养伤的程子华等商量。程认为,敌军电报是一个多月前的,中央红军要来关中苏区的话,已经来了,用不着我军全部去;要是没有来关中,那就是到别处去了,十五军团去迎接就会扑空。因此,不如继续向南打,调动西安之敌北援,以此配合中央红军的行动。十五军团仍在苏区边沿,敌人也不敢乘虚冒犯我后方。朱理治采纳了程子华的这个建议,并要他去前方征求前方负责同志的意见。最后,大家一致同意出兵南下,攻打榆林桥,调敌北移,牵制敌人,以保卫苏区和策应中央红军北上。打下榆林桥后,仍没有中央红军的消息,朱理治便给前方写了一封信,要前方“派出一支武装交通队去找中央”。最后,终于在吴起镇找到了中央红军。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由吴起镇东移后,中共陕甘晋省委即派副书记郭洪涛和西北军委主席聂鸿钧前往迎接,在甘泉县下寺湾向中共中央常委汇报了陕甘根据地的情况。随后,在毛泽东的亲自指挥下,中央红军在直罗镇消灭了东北军董英斌的一个师。至此,国民党军对陕北根据地的第三次“围剿”被彻底粉碎。

  朱理治自1935年7月到达陕北至同年11月与中央红军会合的4个月中,在扩大红军,推动陕北的土地革命,发展游击战争以及建党建政等方面,都作了很多工作,为发展陕北的革命形势,巩固陕北革命根据地做出了积极贡献。朱理治组织地方党政力量,努力扩大红军,增强了陕北红军的战斗力,当时,有些人借口陕甘边特殊,地广人稀,反对发动群众搞“土改”。陕甘边经济委员会秘书李西萍,公然在群众大会上骂群众是土匪,助长了地主、富农对农民的猖狂进攻,使陕甘边的土地改革运动一度停止。朱理治对此提出了批评,指出发动群众进行土地革命,绝对不能动摇;并专门派人到陕甘边,取消了对坚持土地改革的同志的错误处理,同时逮捕了李西萍,打击了反动地主、富农的猖狂气焰。

  1935年九十月间,陕北发生了错误的肃反,错捕了刘志丹等同志和红26军及陕甘边一批党政军领导干部,错杀了200多人,给党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次错误肃反,从根本上说是“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产物。“当时,朱理治同志是中央北方代表派驻陕北代表团的负责人,又是陕甘晋省委书记,因此,他在这一事件中,政治上应负主要责任。”“他的错误性质,主要在于积极执行了王明的‘左’倾路线和上级对肃反的错误指示,在思想方法上存在着严重的主观性、片面性,盲目搬用鄂豫皖等苏区错误的肃反经验,偏听个别人的反映,轻信逼供来的假材料,而对陕北的情况缺乏系统的调查和具体的分析”。但他“在后方始终没有杀过人”,而且当他察觉肃反搞错了时,立即表示:“宁愿放了刘、高挨骂,也不能昧着良心做事”,并派省委副书记郭洪涛到前方,“制止继续捕人、杀人”,并要郭洪涛转告前方负责同志:“后方没有掌握刘志丹、高岗反革命的证据,如果前方也无证据,准备将他们释放”。后因中共中央已经到达陕北,由中央直接处理了这一事件。因此,“他的错误还不是出于个人对刘志丹、高岗的阴谋陷害。”以上均引自《中央监委关于朱理治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1959年11月23日)。

  朱理治对他在陕北期间的这一错误,一直表示非常沉痛。1935年11月,他到下寺湾与中央会合,一见到周恩来、罗迈、博古、洛甫等中央领导人就承认:“这次肃反有错误,刘、高不是反革命。”以后,他作过多次深刻、诚恳的检查。但是,在1942年12月西北局高干会上,高岗的报告和根据他的报告发出的中央决定中,却说陕北错误肃反逮捕刘、高是出于朱理治“个人的阴谋陷害”,并说朱理治“拒绝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对于这两个罪名,朱理治一直不服。1958年,邓小平通过王首道转告朱理治,要他向中监委提出申诉。1959年11月23日,中央监委作出《关于朱理治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纠正了上述1942年“两个不合事实的说法”,并报经中央书记处讨论批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文件没有能向下转发,致使党内许多同志始终不了解这一情况。1983年3月,朱理治逝世五年之后,他的夫人苏菲鉴于一些书刊仍沿用1942年西北高干会的不正确说法,上书邓小平,希望中央组织部能将1959年中监委的审查意见转发给党史研究和宣传文艺部门。同年5月21日,邓小平批示:“请中组部办理。”中组部根据邓小平的批示,于1984年2月24日向党内发出了第4号《案情复查通报》——《关于朱理治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进一步纠正了过去结论中对他所作的不实之词。结论肯定他对陕北错误肃反“一直表示沉痛,作过多次检查,态度是诚恳的”,并指出:“他自1927年入党后,几十年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党做了许多工作,有不少贡献,把一生献给了党”;强调“今后对西北党的历史的研究和探讨应以《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来统一认识”。至此,他的这段历史得到了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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