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葆心与《湖北革命实录》的编纂(2)

辛亥革命网 2017-02-20 11:32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作者:杨昶 查看:

王葆心,湖北罗田人,是一位经历辛亥革命洗礼的传统知识分子,被国家副主席董必武誉为“楚国以为宝”的文化名人。

  由于编修《湖北革命实录》是集体行为,如果没有统一的编修格式,整部实录就可能会参差不齐,质量得不到保证。鉴于“凡例者,修书之章程也”的史学传统,王葆心为全书制定了凡例,分纪例、表例、志例、传例,并且“全书自有其公共之例,各门又各自有其单独之例”,这样就为修书提供了划一的义例。

  除此之外,王氏还为修书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在时间上,应以年月日为顺序;在取材上,应详略得当,秉笔直书;在文字上,应典核、古雅,等等。王葆心的修史造诣深不可测,这里列举的仅是冰山一角。

  三、为生人立传

  王葆心“为生人立传”的主张,既来自于他对中西史学思想的融会贯通,也与编纂辛亥革命史的“革命史裁”需要有关,是对历史编纂学的卓越贡献。

  王葆心通过详细地考证发现,中西都有为生人立传的传统:“近世新史家,尝有现世人物纪传之作,此即宋人为生人作传遗法也”,这种做法“端自司马君实作《范 景仁传》始”,然而“自来文家例不公认此义,意谓盖棺而后论定也”;但“赓创此法者实亦孔多”,却被“视作偏锋,不为正格”.王氏通过进一步考证发现: “生传之新体裁,其流别有六:两汉而下,……(有)借供游戏、体等谐隐者也;……(有)自寓生平、藉标高格者也,此为法兰西文学中之自传一种;……(有) 借发议论,因小见大者也。……(有)赠序施诸雅故者也;……(有)述其一节而未遑概其生平者也;……(有)其体则隐括其平生,止于现在。”他所举以上六例 均出自文集,“然文集本非史裁,……求之正史,叙传之外,只史公今上一纪而已”.在正史中,只有司马迁为生人汉武帝所作本纪。

  然而“海通以来,外史灌输,活人纪传,时见掌译”,报章成为容纳历史的重要载体。王葆心“尝考西无史掌,第有报章。西人之视报章,即为现代之《史记》,且 西人观念,注重现今,不贵过去。故对于现代之文章,其体例概从宽广”,因此记载了很多生人的事迹,“而且西人眼力趋重进化,其于过去,亦判以兹;其于方 今,亦与昔较;其于历史,也常目为不完全之物,即不妨用不完全之其于人也,亦视为依时而演进之人。历史既属不完全之物,即不妨用不完全之法,以传随时演进 之生人”.王氏又发现“中国史向属专制朝廷之大权,西国史则非专属朝廷之私有。既非私有之权,故报家可执持其柄,其事既归报纸,其旨乃尚聿新报例从宽,进止随意”.

  综合中西的史学思想,王葆心提出:“今日革命史裁,应兼两者,发起义例用传生人,于西史家取其不完全之义,于中史家取其只传一节之义,定立断限,则仿史公今上之意取材报章,则仿西人储蓄史料之意。”

  王葆心提出“为生人立传”的思想,还有另一原因。辛亥革命成功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卮言日出,淆乱听闻,……自书自赞纪一人革命之行为”,他们“一出于射利,一出于噉名”;“倘不乘此时文献具存,……为人核实存真,(恐)浸久流为丹青,黑白是非,将不堪问最高尚之革命事业,而以此类躛言污辱之,彼高明真确者,将反以鱼目混珠而掩”;故湖北革命实录馆应“综合全局,胪列官私,以无爱憎无门户之学者闻人,萃其推求考核之力以成书”,将事实着于史册,厘清“现 在与日后是非之关系”,“以隐黜彼射利之坊书与噉名之恶札”,做到“去伪存真,黜浮崇实,期信今而传后也”.

  王葆心同情革命,与革命人士交往甚密,这种射利噉名的丑陋行为在他的某些朋友身上时有发生,他则要从维护革命的大局出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书写他们的历史,势必要开罪很多人,这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四、图画相表里

  王葆心通过对古今中外史籍的考察,发现在史书中配上图画,也能体现史学的精神。这既是“新世界史家之法式,……(又是)宋明人已有之前规”,认为编纂辛亥革命史应该赓续此法“而偱用之”.

  王氏认为:“吾华伊古以来,有左图右史之说。……《仪礼郑注贾疏》于《仪礼》别有图,……汉时治河,《禹贡》有图”;但“历代正史无图,古法以废。…… (直到)清修《明史》特于志中列图,此为正史有图之始(也)”;正史之外的教科书却延续了这种史中有图的传统,被近世的历史教科书所采用,“近世于教科书应用之历史,皆插入图画目,论者以为东西之人新式云尔,殊不知吾国实久开创此体”.

  王葆心通过考证发现:“宋人编幼年适用之历史,有与近世法兰西描写的历史同旨者。王氏《挥麈录》称仁宗十岁时,太后命采祖宗故事,为《三朝宝训》十卷,每 卷待诏高克明等绘画之,极其精妙,叙事于左。……哲宗九岁时,宣、仁亦命仿此行之,此虽非纯粹史册,然以图画与历史表里,此为鼻祖矣”;到明朝时,《国朝忠传》和《名臣图象》“亦赓此法,二书一绘事实图,一绘人物图,皆为继宋人以图入史之法而起”;然而 “后人无赓续者,故其事不昌也”.

  王葆心鉴于中国古代和法兰西近世都有以图入史的成例,所以“拟于革命史中属事实者,如水陆战争之图等写真影片,属人物者如勋绩卓着之人等影片,依书中叙述 所及而缀入”,以“折衷新旧编书之例而偱用之”.王氏的这种历史编纂学观点亦与法国年鉴学派新史学的精神不谋而合,也是编纂革命史体例的创新。

  五、王氏之革命史观

  王葆心以其学贯中西的学术素养及其亲历民主革命获取的启迪,为湖北革命实录馆的修史工作奠立了基石,他的革命史观也在其中得到尽情的流露。王氏的革命史观 主要体现在他任湖北革命实录馆总纂期间制定的一整套修史方案,主要包括《湖北革命实录馆布告通启》、《修革命史应先立长编议》、《实录馆修书进行要议三篇》、《革命是应为生人立传议》、《革命是应为生人立传议续议》、《再续革命是应为生人立传议》、《革命史宜以图画相表里》等。

  王葆心提取中西史学思想的精华,结合辛亥革命的实践,将其熔铸为自己的革命史观。王氏摒弃“以君主一人为体,统领历史”的陈腐观念,主张“革命事业为民权 代君权”;提出以“一大群人活动”为中心、“民纪以民人全体为本纪之主体”、“革命史应为生人立传”等修纂理论;以及“政治既有更张,文籍随世递交”,即 使被立传人“日后之自改各有隆污,而其过去之陈迹初无改变”,“以图入史”等史学思想,都有一种革故鼎新、以资鉴戒、融会贯通、继往开来的史学精神,时至 今日仍有积极意义。

  辛亥革命的实践和“经世致用”的信念,给了王葆心报效国家和人民的巨大动力。在湖北革命实录馆解散以后,王氏先后任湖北官书报局编辑、京师图书馆总纂、武 昌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湖北国学馆馆长、国立武汉大学教授、湖北省通志馆筹备主任兼总纂,所在多有建树。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迫近武汉,王葆心毅然辞职,回 到故乡罗田,任县志馆馆长。1944年,为了进一步考察宋末楚东义军抗暴之军事地理形势,王葆心抱病前往天堂寨,劳累过度,不幸去世。

  (附记:近年,随着湖北作家叶贤恩《王葆心传》的面世,沉寂了半个多世纪的国学通家、方志大家、教育名家王葆心已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本文的写作,得益于叶贤恩先生惠赐王葆心手稿(复印版),所引用材料大多来源于此帙。兹借文章之末,谨致谢忱。)

  (作者系武汉市文史研究馆馆员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辛亥革命老照片: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参议员由各省都督府选派3名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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