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葆心与《湖北革命实录》的编纂

辛亥革命网 2017-02-20 11:32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作者:杨昶 查看:

王葆心,湖北罗田人,是一位经历辛亥革命洗礼的传统知识分子,被国家副主席董必武誉为“楚国以为宝”的文化名人。

王葆心像

  王葆心(1868-1944),湖北罗田人,是一位经历辛亥革命洗礼的传统知识分子,被国家副主席董必武誉为“楚国以为宝”的文化名人。王氏学富五车,博 览群书,撰写了170余种着作,其代表作主要有《古文辞通义》、《续汉口丛谈》、《再续汉口丛谈》、《方志学发微》、《虞初文志》、《中国教育史》、《历 朝经学变迁史》等等。王氏不仅是一位造诣高深的学者,而且还是一位同情民主革命的爱国者。他凭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气度,参与组建了民主革命团体天民社,写下了很多针砭时弊的重要文章;他怀抱“革命事业以民权代君权”的理想,担任了湖北革命实录馆总纂,为保存辛亥革命史实和史料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王葆心富有传奇色彩、波澜壮阔的经历中,辛亥革命时期是其一生深受进步思想影响并发生重大转折的阶段。辛亥革命前,王葆心还是一位传统的文人学士,他的生命历程基本沿着“学而优则仕”的轨迹运行。王氏是久负盛名的两湖书院学生,后来又在乡试中得中第三名举人;他曾经出任多个书院的山长,多个学堂的教习, 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京师大学堂;王氏还进入中央机构,任礼学馆纂修官,学部主事,一心专注于教书育人和学术研究。辛亥革命期间,他先在北京与从德国归来的 中国同盟会会员周泽春交往甚密,得到其民主革命思想的教诲与启迪,但他“自审悃朴,不善游谈奔走以革命,爱国思想蕴积于胸中者,唯以托之笔墨以为鼓吹”; 后又与周泽春、殷汉光、林唐辅、廖舒筹等在天津成立了天民社,并任其机关报《天民报》的编辑和主要撰稿人,用自己的笔墨来声援和推动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后,王葆心应中华民国副总统兼湖北都督黎元洪之请,于1912年6月回到湖北,担任湖北革命实录馆总纂,编纂《湖北革命实录》。王葆心本想在实录 馆中倾尽平生所学而大有一番作为,不料该馆最终却被黎元洪以“从前革命党人附和乱党颇多”为由,于次年8月下令撤销,湖北革命实录馆只存在了一年零两个月。但在这短暂的一年多时间里,湖北革命实录馆为辛亥革命纂辑了鲜活的史实,为后世研究保存了大量珍贵史料。王葆心作为湖北革命实录馆的总纂,在编辑修纂事务方面是整个团队的灵魂人物,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革命史观在编修《湖北革命实录》过程中,也得到了极大的彰显。

  一、征集和处理革命史料

  《湖北革命实录》是中国第一部革命史,要纂修这部拓荒之作绝非易事。王葆心在任总纂之前,就接受过良好的学术训练,对于史志的纂修驾轻就熟,加之亲历辛亥革命,因此他具备主持编纂事务的素质。

  在湖北革命实录馆开馆之后,王葆心就立即发布了一篇《湖北革命实录馆布告通启》,以充分地搜求革命史料。他在布告中提到“自来吾鄂文献之凋瘵,实由热心搜 考之无人,而吾鄂记载之易荒,则缘当事意见之不一”,特向热心人士“征求材料,(以)慎重编辑”.王葆心认为:“本馆所纂修之湖北革命史者,其区划则属吾 国之一隅,其断限则属吾省之一事。然以革命论,其勋绩则震乎五洲;以首义论,其徽帜则炳乎全国;以远因论,则数典宜不忘古初;以方来论,则声光尤昭垂于 (后世)。范围至约,而流播至闳。”由于“书之成也,归诸史裁;而书之修也,职在史料。故开馆办法,首重调查,调查之后,则归修辑。” 他深感责任重大。

  王葆心还在布告中预期到了纂修过程可能会遇到的四大难题:一、取材之难。对于同一事件,不同的人可能限于“见闻所及”,出现不同的记载,也可能经过辗转流 传出现不同的说法。二、述事之难。当写到非盖棺之人时,可能会以爱憎为黑白、以恩怨论褒诛,也可能会浮夸、属讹。三、系体之难。实录馆采用纪传编年体,有 可能出现“发难期短,实绩言悭;地属当冲,功宜居首。小言则不称巨观,大笔则又疑溢分”的情况。四、临文之难。纂修文字的风格,“高文则藻绘失实,微旨则 难索解”.针对这四大问题,王氏都一一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对于取得的材料,王葆心认为:湖北革命实录馆应荟萃调查册和官文书中的记载,合三四处纂成一事,“就长编中比较而得者,……就其中择可信者而从之”,“联合异同,须加以比较得其真”;对于顺序应按年月经纬次第,对于材料应取精用弘。

  在把握纂修之大原则后,王葆心在具体操作上,也提出了自己的规划。针对“外间送到事实册籍,大都关乎一人一节之事,……兼之情节零碎,不成片段,其节略中某日起义之云云,几成公共之活套”的情况,王氏就因地制宜,把这些材料作为列传的备选项目。王葆心认为 “实录者,所以存一时之史掌,将以昭示方来,垂诸无暨者也。践其大观,全在民纪与表、志、图说,岂仅仅一传记足以了其本末”,但由于此类材料寥寥无几,因 此应大力搜求“起义后,各种机关成立,关乎改革之历史、文牍、章则”,“九月后,各军调遣、驻扎、布置、攻占之情形,并战事计划、图册、探报”,“九月 后,各郡县光复片段汇总之报告、纪事书”,“八月下旬以后,与汉埠外人交涉之历史、函牍、电报”这四类材料。另外,王氏还强调实录要突出“民史”的特色, “除光复时之纪事外,其既入民国后,关乎各县一隅之匪乱与其改革之政厅,凡夫种种筹备进行之章则、文牍,尤必各有其历史沿革。……此项材料都在今日实录范 围中。必有此项材料,乃与民史体质相称。”

  二、修史先立长编、定凡例

  王葆心国学功底深厚,对于修史,他有一套自己的理论。王氏认为,当世之人修接近当世之史,应先立长编,“以作总荟统宗之收采”.面对从四面八方搜集而来的史料,王氏提出的解决方案即是先立长编。

  王葆心认为,这些史料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唯有先立长编,“略述其进行之次第”,才能“网罗凡关于此次之史料,皆期毫发不遗”,“其用意在举散殊之事实, 用年经月纬之法,……俾零畸之事,皆得贯串。于是取材乃有范围,修润乃可着手”.在长编既成之后,应对外来事实进行审查,“以公决其是否公允而确实”,审 查合格之后,方“可施秉笔修润之功与条例隐括之法”.

  王葆心提出,长编审查合格之后,应立即制定目录,他要求“编修与总纂互商,区定史目,再由编修分门占定”,设立纪、表、志、传四门。在史目中,王氏把“人 民”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萌生了创设民纪“以民人全体为本纪之主体”的构想。正如他在《修书始事议》所说:“今拟史目,参用编年、正史二体,仿明人载杂 史立君纪之例,前列民纪一目,以革命事业为民权代君权转变之遭。……民纪以民人全体为本纪之主体,其编年、纪事亦同君纪。……其着手次第,须先修关乎全体 者,次及关乎一隅一人一事者。”显然这一构想打上了辛亥革命的深刻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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