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总统孙中山(2)

辛亥革命网 2016-07-18 10:37 来源:张汇滔研究 作者:刘小宁 查看:

辛亥武昌起义爆发后,短短几个月,全国独立的省份已达17个,各省代表从武汉移驻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决定于1912年1月1日在南京举行临时大总统的就职典礼。

  新政权发布内外政策

  次日,即1912年1月2日,孙中山即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发出《改历改元通电》:“各省都督鉴: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经各省代表团决议,由本总统颁行。订于阳历正月十五日补祝新年,请布告。孙文。”孙中山并要求内务部尽快编印新历书下发。内务部立即赶印,每省下发5000本,再由各省都督府大量翻印。

  1月2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发布了第一号公报,提出了临时政府的任务是:“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宗旨,完国民之志愿。”对内方针是:“民族之统一,领土之统一,军政之统一,内治之统一,财政之统一。”对外方针是:“持平和主义,与我友邦益增睦谊,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渐趋于大同。”

  同一天,在通过的《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明确规定:

  中华民国仿美利坚合众国政体,采行总统制,不设国务总理,由大总统实际兼任行政首长,直接领导中央行政各部;大总统有统治全国、统率海陆军、任免部长、制定官制,以及对外宣战、媾和、缔约等权,大总统与参议院之关系,为同意权与复议权并行……

  中华民国成立后,不少外国友人都发来了电报以表示祝贺。孙中山的老朋友梅屋庄吉在日本发给孙中山的电报称:“衷心祝贺你就任大总统。同时,我愿为早日使贵共和国得到各国的承认而努力奋斗。”1月,梅屋庄吉在日本成立了“承认中国共和国促进同盟会”,会议一致通过了推动日本政府早日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决议。

  铲除千年封建恶习

  孙中山和临时政府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法令,来革除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恶习,其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剪发辫。中国自秦汉至宋明,男子均束发于头顶。自清军人关后,强令男人剃发、留辫子。这种发式已成为民族压迫的标志,被外人讥为“豚尾”或“半边和尚”。孙中山留学海外多年,接受了大量西方先进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他认为,男人头上拖下一根长辫,是清朝贵族奴役汉族人民的标志,是几百年封建习俗的残余,男不男,女不女,既不雅观,也不方便,更不卫生。20世纪初叶,中国一些接受西方新思想的青年学子,早已经剪去了这根又大又粗的辫子,但在公开场合还是有所顾忌的,毕竟中国还是大清王朝的天下。孙中山本人长年在海外奔波,但与清王朝彻底决裂,是在1895年12月。这个月,孙中山发动了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为躲避清军的搜捕,由广州辗转顺德至香山再到澳门,然后抵达香港,最后转赴日本。就在他躲避追捕的过程中,孙中山剪去了这根象征清王朝专制统治的标志———辫子。

  孙中山在就任临时政府大总统后,下决心要全民族剪去这根大辫子。临时政府成立后的1月5日,总统府秘书处以大总统的名义,向各地发出剪辫令电报,要求“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上海都督陈其美立即发出两个布告,称:“强制人民把头发编成辫子,是地球五大洲所无之怪状,亦历史数千年来未有之先例。”一时间,中国大地掀起了一股剪辫热。有的地方组织了义务剪辫大会,当场就有数万人要求剪辫。孙中山则身体力行,他首先要求总统府中全体工作人员和军人剪去辫子。孙中山此令一下,几天之内,总统府中的军政人员一个不剩地将辫子剪去,个个都剪成了平头或西式发型。孙中山还要求军人在文官的陪同下,带上剪刀,走上街头,先向老百姓宣传留辫子的危害和剪辫子的好处,还请了外国人为中国人设计新发型。孙中山要求官兵们向百姓们作宣传时要耐心,同时也下达强制性的命令。

  3月5日,孙中山发布《命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令》称:满虏窃国,易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今者民国成功,凡我同胞……以除虏俗而壮观瞻。

  从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到这一年的夏天,南京城中老百姓的辫子差不多都剪完了,只剩下一些清朝遗老遗少还保留着这根大辫子,但为掩人耳目,还羞答答地把辫子盘在头上,藏在帽子里。但此时已成过街老鼠。有的保皇党人为了应付局面,将辫子剪了之后才敢上街,回家又装了根假辫子。农村里的许多人都不敢到城市来,一来就会被剪了辫子。但到了夏天,出汗发了臭,实在捂不住了,只好痛下决心剪了它。清朝统治者强加在人民头上的这个枷锁纷纷落地。

  废缠足。缠足是中国千年封建礼教强加给妇女的一个残忍的酷刑。自五代以来,南唐后主李煜就下令宫女一律缠足。到了宋朝,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束缚也日见加深。此时,缠足已经作为一种制度,凡女子出生后,必须缠足。孙中山深知中国封建社会的这一恶习,因此,临时政府成立后,放足成了临时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3月11日,孙中山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称“此等恶习,尤宜先事革除……”内务部总长程德全不在任上,次长居正即根据孙中山的指令下达内务部令,要求各省立即将已缠足者放开,未缠者不许再缠,如有违抗命令者,无论官员家属一律予以重罚。命令既下,各省纷纷执行。自此命令下达后,受到世界讥讽的千年恶习,终于得到了根本的改观。

  改服饰。清代的服饰,统一着长袍马褂。孙中山认为,这也是专制统治的象征,冠裳的落后,就是中华民族及其文化的落后,“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孙中山早在1895年广州发动第一次起义失败后,就在横滨“剪辫,易西服”,表示了与清王朝彻底决裂的决心。在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前,他曾说过:“从前改朝换代,必改正朔,易服色。现在推倒专制政体,改建共和,与从前换朝代不同,必须学习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

  1912年1月5日,孙中山下达大总统令颁定军士服装,要求“军士衣帽,无论阶级,一律黄色,惟领章及袖口,则照阶级分为五色。”这是对军服的改革。在《临时约法》第三十条中规定,公布服制,男子常礼服有两种:一种是西装式,一种是褂袍式。由此,彻底摒弃了清代官袍的上小下宽,以及马蹄袖、厚底靴等旧式服饰。孙中山以长袍与西服并存作为一种过渡。

  其实,孙中山早就吸收了日本学生装的优点并加以改造,设计出一种新式的中国服饰———中山装。这种服装为单立领,前门襟有9个扣子,上下有4个明袋。类似服装在青年学子中很流行。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将这种服装加以改造,领子改为立翻领;前门襟改为5个明扣,4个明袋为乎贴袋,上下对称,袋口加软盖,再加钉一颗钮扣,既美观又可防止袋中东西遗失。袖子与衣服分开裁剪,袖口还钉有3粒扣。这种式样,比西装简洁,既庄重,又显得精神。后来,有的学校在上课时,教师甚至对学生这样解释说,这4只口袋,表示了“国之四维”,前襟的5个扣子,代表了“五权宪法”,袖口的3个扣子,象征“三民主义”。

  同样,中山装的裤子也参照上衣进行了改造。前面开了缝,钉暗扣;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大暗袋,平时手插在袋中,显得洒脱自如;前右部还有一小小的暗袋,可放手表等小物品;裤腰打褶,裤管翻边。这也是中山装的一个特色。

  孙中山不仅自己设计,而且还进行推广。他身体力行,亲自在各种场合穿着。一时间,这种服装很快流行开来,尤其是在青年学生中成为一种时尚。

  禁刑讯。刑讯,是中国历代对付犯人或一些无辜者的一种野蛮的逼供手段,其手法多种多样。从春秋战国的五马分尸,到明清的鞭笞、体罚,无一不是以人体难以承受的办法来达到执行者的目的。清朝官署的大堂上,各种刑具一溜摆开,有木枷,老虎凳、夹手指的夹子,胡椒水,等等。孙中山认为,残酷的刑讯以及不人道的体罚,是一个社会极端落后的表现,为开明社会所不齿,为万国所摒弃,所讥讽。他认为,清朝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虐政所致。对此,深恶痛绝。在颁布的禁止刑讯令中,孙中山一再强调,各级官署审理案件,不准再用笞杖枷号及其他不法刑具,罪犯应当受罚时,由用鞭抽上枷,全部改为课以罚金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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