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诰与武昌起义(4)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张继才 查看:
三
10月11日上午,武昌光复后,革命党人在阅马场咨议局商议组建军政府,推举都督。陈宏诰参与了这次活动,是湖北军政府的组织者之一。超义前革命党原推定的都督刘公在汉口,此时汉口尚未光复,不能到任,总指挥蒋翊武在10月10日武昌小朝街85号总机关险些被捕,出逃未归,参谋长孙武10月9日因炸弹爆炸受伤,其他重要人物或被捕,或被杀,领导起义的多为下级军官,资望不高,同盟会领导也无人在汉。为稳定人心,争取各地响应,急须成立革命政府。首义的领导者们派人找出地方头面人物,商讨对策。二卜一协统黎元洪等旧军官、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等旧立宪党人被革命党人觅得,其中汤化龙就是由陈宏诰的同学赵师梅、陈磊找寻而得。各界集议的结果,是推举黎元洪任都督。虽然黎元洪在军界负有清誉,但他反对革命。革命党人此举实出于无奈,目的是以这个“大人物”来号令天下。 黎元洪开始对革命党并不予以合作,而是持有观望态度。为了处理紧急的军政事务,11日下午,领导起义的革命党人蔡济民、邓玉麟等人再次集议湖北咨议局,决定成立谋略处,负责处理军政府的事务,实际上,谋略处就成为临时权力机构,蔡济民、邓玉麟、陈宏诰等8人就是推举的八大谋略。
谋略处为湖北军政府的创设和推动各地光复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一,陆续建立军政府机构体系。第二,颁布了严格的军纪。第三,向海内外发布了系列文告,痛斥清政府罪行,号召人民进行革命。谋略处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对捍卫湖北革命成果、推动全国革命,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谋略之一的陈宏诰,在军政府建设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史料记载,“维时,义声始播,人心不知所归,黎公初履都督任,党中事诸不悉,各团体干员负重伤,及被逮小曾释者参半,民心未固,应事乏人,种种危机,不可枚举。赖君与陈磊、苏成章、蔡汉卿、潘公复诸君筹面进行方略,并组织都督府内部各机关,由是规模大振,人心为之少定。当是时,府内庶务殷繁,君除指挥支配外,犹复躬亲细事,数日夜不遑假寐,无倦容,亦无废事也。”
随着湖北军政府组织体系的逐渐完善,革命形势日益高涨,黎元洪与湖北咨议局原议长汤化龙等旧立宪党人开始积极争夺权力,10月17日,《中华民国军政府暂行条例》颁布,确立了以都督为核心的新的权力体制,一批旧官僚、立宪党人掌握了各部门权力,谋略处被取消,陈宏诰等人被排挤于权力中心之外。10月25日,孙武等革命党人重新修订了组织条例,更换了军政府组成人员,使得革命党人不仅控制了政权,在军政府机构中占据多数,而且成立各部总稽查处,负责稽查军政府各部门、各军队。陈宏诰等8人任各部总稽查处总稽查官。当时,舆论界称之为“八大金刚”。
“八大金刚”为10月10日领导起义的重要人物,权重一时,威望颇高,陈宏诰还身兼数职。史料记载,“白汉阳失陷后,各部有迁徙者,有人员走散者。当停战之际,外面难按约停战,而内部各部不能不照常整(顿)备战事。各革命家恐各部惊惟(慌)之余,办事难见(免)敷衍之弊,特组各部总稽查机关大朝街,专稽查各部一切。高振霄、陈宏诰乃草命中老同志,故公举二君与苏君等八人共担任各部稽查任务。其二君所遗执法科调查事物,亦属重要事,军务部以陈宏诰、高鸿绶均革命巨子,故以之接任。”起义以来,陈宏诰就担任执法处调查。执法处最初隶属军政府,后来改为执法科,隶属军务部。在战争时期,执法处任务繁重,尤其是负责审理军事案件,如审理汉奸、问谍、贻误战机等案件,此外,还包括大量的普通司法案件。南北和谈、战事结束后,陈宏诰等总稽查官建议湖北设立临时议会,得到批准后,主持临时议会选举工作,直到议会建立。由此可见,陈宏诰在湖北革命党人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