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官制改革与“皇族内阁”

辛亥革命网 2011-06-07 00:00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静斋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皇族内阁”打破了清朝开国以来延续已久的部院大臣满汉平分的潜规则,重要部门全被皇室和满人占据,对汉族官僚犹如当头一棒,他们想藉
 

  宣统三年四月戊寅,诏改立责任内阁。颁内阁官制。授庆亲王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大学士那桐、徐世昌俱为协理大臣。以梁敦彦为外务大臣,善耆为民政大臣,载泽为度支大臣,唐景崇为学务大臣,荫昌为陆军大臣,载洵为海军大臣,绍昌为司法大臣,溥伦为农工商大臣,盛宣怀为邮传大臣,寿耆为理藩大臣。复命内阁总、协理大臣俱为国务大臣,内阁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均充宪政编查馆大臣,庆亲王奕劻仍管理外务部。置弼德院,以陆润庠为院长,荣庆副之。罢旧内阁、办理军机处及会议政务处。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仍序次於翰林院。裁内阁学士以下官。置军谘府,以贝勒载涛、毓朗俱为军谘大臣,命订府官制。(《清史稿》卷二十五,“宣统皇帝本纪”)

  辛亥四月初十(1911年5月8日),清廷诏立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二人,下设十部,同日颁布新订《内阁官制》及《内阁办事暂行章程》,裁撤军机处等机构,至此,预备立宪之官制改革中最为艰难的中央官制改革,历时五年,告一段落。从技术上讲,行政各部的设置相当合理,已接近于日本的内阁官制,数月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除未设理藩部,所设九部与此完全相同(个别名称稍异)。

  清朝官制,大多沿袭前朝,如三院、六部等;亦有入关后因时因事增设者,如“军机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等;个别职称,名虽不同,实则无异,仔细考察,实为中国自秦汉行帝制以来历朝官制之集大成者。历代官制,循循相因,两千年来,弊端丛生,简而言之,中央政府机构臃肿,部院设置不合理,职责权限不分明,地方行政层级较多,官员俸禄微薄,任其巧取豪夺,选拔体制陈旧,除科举“正途”,另有保举捐纳,名为“异途”,使大量不具才德的官绅子弟混入官场,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种种弊端,并非清朝所独有,但为时势所迫,却须清朝革故鼎新,承担改革失败的风险。

  早在戊戌年间,官制改革就是维新派推行变法的主要议题。辛丑回銮,慈禧太后下诏实行新政,官制改革仍是新政的主要内容。官制改革分为中央官制改革和地方官制改革两部分,从1901到1905年,清廷一直在做探索性工作,前者较之后者,成果显著:1901年8月,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1903年,成立商部,为统筹全国财政,统一币制,设立财政处,为督练新军,统一兵制,设立练兵处;1905年设立巡警部,废除科举,兴办学堂,设立学部。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清廷准出洋考察回国五大臣的立宪奏请,颁布《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官制改革成了预备立宪的突破口。

  七月十六日(9月4日),编纂官制大臣在颐和园召开第一次会议,会后设立了编制馆,着手拟订官制改革方案。这次会议,上谕虽命载泽主持,但议程、议题、原则及主导思想,均为袁世凯控制,他欲借此机会,建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实行责任内阁,限制君权。袁世凯所拟中央官制方案为:一、撤销军机处,内阁设总理大臣一人,左右副大臣二人,各部尚书均为内阁政务大臣;二、设十一部七院一府,各部、院之名称次第,首为外务部,依次为民政部(以巡警部改设,并将步军统领衙门所掌事务及户、礼、工三部所掌有关民政各事并入)、财政部(以户部财政处改设)、陆军部(以兵部练兵处及太仆寺裁并改设)、海军部(暂归陆军部办理)、法部(以刑部改)、学部、农工商部(以商部、工部归并设立)、交通部、理藩部(以理藩院改)、吏部;改政务处为资政院,改礼部为典礼院,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保留都察院,新设集贤院、审计院、行政裁判院及军谘府。(“立宪纪闻”,《辛亥革命(四)》,P19)但当袁世凯所拟的新官制草案触犯到皇室的利益,如裁撤军机处、礼部、翰林院、宗人府等机构时,遇到了皇室宗亲和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后经庆亲王等公同筹议,以财政部改为度支部,交通部改为邮传部,罢设典礼院之议,保留礼部。行政裁判院、集贤院亦删去。可这个修订了的方案也未获通过,慈禧太后既担心君权旁落,又担心改革过快引起政治动荡,便下“五不议”诏(军机处不议,八旗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翰林院不议,太监事不议),对官制改革的范围和内容进行限制。面对重重阻力,袁世凯只得让步,另订方案。九月二十日(11月6日)上谕《裁定奕劻等核拟中央各衙门官制谕》,宣示官制:罢设内阁之议,保留军机处;各部名称与方案类似,次第有所不同,依次为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海军部、法部、大理院、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都察院等,资政院、审计院、军谘府。此十一部四院一府,已与袁世凯的方案相去甚远,但编制官制之事终于完成,酝酿已久的中央官制改革正式启动了。

  面对官制改革,朝野各派政治势力各有盘算。五大臣的出洋考察报告和立宪奏议出自梁启超之手,他欲借此机会,在中央,确立君主立宪政体,速开国会,建立向国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在地方,设立省议会,推行地方自治,制约督抚权力;如达目的,立宪派则可名正言顺地登上政治舞台,成为“立宪与革命”论战的大赢家,因此,宣统元年、二年,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数次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主旨即在早开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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