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保路运动中的湖州人

辛亥革命网 2013-07-02 00:00 来源:湖州晚报 作者:倪满强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众所周知,四川保路运动是推翻清政府统治的导火线,是促成辛亥革命的催化剂。而郭沫若先生曾评价四川保路运动,实际是沪杭甬争路事件的

  众所周知,四川保路运动是推翻清政府统治的导火线,是促成辛亥革命的催化剂。而郭沫若先生曾评价四川保路运动,实际是沪杭甬争路事件的复写和扩大。在这一场江浙保路运动中,湖州人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1898年,英使窦纳乐向清廷请准由英商承造苏杭甬等五条铁路之权,英商怡和洋行据此与清铁路总办大臣盛宣怀秘密签订草约,拟向英借款修筑苏杭甬铁路。然在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下,清廷一直未敢签订正约。

     1905年前后,江浙富商计划集股成立铁路公司,而清廷却迫于英美压力准备向美国借款筑路。但为平息舆论,又以为江浙富商无力自筹资金筑路,便声称,如地方上有钱,可由地方自筑。得此消息,上海丝绸行业巨擘、湖州人杨兆鏊(字信之)首先表示,将投资500万元(铜元)。数额之巨,朝野震惊。江浙富商亦知杨乃言必信之人,纷纷响应。

刘锦藻(1862-1934)

     1905年7月24日,江浙绅商160余人于上海集议,决定创设商办浙江铁路公司和江苏铁路公司,自力筹款筑路,由两公司分别先开工建筑沪嘉段和杭嘉段铁路。湖州南浔人刘锦藻被推为浙路公司副总理,南浔张宝善、张增熙、邢墙、邱炳圻等被选为公司董事,周庆云、李松筠为监察员。

     在筹集建路资金方面,湖州丝商在商股中最占实力,而南浔刘氏家族则为全部股东中第一大股。据《商办浙江全省铁路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刘氏家族以个人名义或堂号出面认购1万元以上者有近20户之多,正如刘墉子刘锦藻所言:“吾掷资此中,及招戚友之股,约近百万金。 ”刘家大胆认股的表率行动,对社会影响很大,引起了其他丝商家族的连锁反应,湖州商界一时间购股如狂。“四象”之一的张家认购1万元以上者2户,“八牛”的邢家、邱家、周家及蒋家投资1万元(银元,1银元约合1000-1300铜元,以下同)以上者多则3户、少则l户。除“四象八牛”家族以外,湖州其他商人的投资亦十分踊跃:湖州商务分会总理李恺(字松筠)投资1万元,上海申大机器磨面公司创办人王震(字一亭)、上海商务总会议董各投资5000元。至宣统二年(1910),湖州府商界人士投资浙路公司共计115.8万元。

     光绪三十三年(1907),苏杭铁路沪嘉段开始动工修筑。同年9月,英国又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廷签订借款150万英镑合同,把路权出卖给英国。 9月11日,时任浙江铁路公司副总工程师的湖州人汤绪正在硖石工地主持施工,闻讯借款约定将在北京签字,气愤异常,连夜赶到杭州,向公司力陈英国妄图夺取我国铁路之权的险恶用心。 14日,汤绪回湖州开始绝食,以示自己与铁路共存亡的决心。29日,汤绪大恸身亡。由刘锦藻等倡议举办的浙江高等学堂学生邬钢、姚定生、叶景荣相继效法殉路。消息传出后,激起了湖州和江浙两省各界群众的强烈愤慨,声势浩大的拒款风潮自此掀起。同年10月12日,汤寿潜(萧山人,浙路公司总理)、刘锦藻主持召开浙江铁路公司股东大会,一致表示“款本足,无待借,路已成,岂肯押! ”、“宁渴不饮鸩酒! ”,坚持“商办拒款”,决定在国内首次成立群众性的保路组织——“国民拒款会”。他们上书痛陈借款出让路权的危害,斥责清廷卖国行为;宣布取消汪大燮等四人主张借款京官的浙籍;提出了罢市、抗租、抗旨等激烈口号;通电各省请求声援,公开向民间招股。经汤寿潜、刘锦藻的精心组织,保路运动从此越出绅商范围,发展为广泛的群众运动。由于爱国保路运动深入人心,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等14个省48个府县纷纷向浙江铁路公司出资购股,连学生、挑夫、僧道、优伶也节衣缩食,踊跃认购路股。一时间,“杭垣舆论”、“街谈巷议”,“人人皆以不附路股为耻”。到1907年底,认集铁路股款达2313万元,为英允借款数150万英镑(约合1000万元)的两倍多!数额之巨,震惊朝野,迫使清政府不敢贸然在借款约定上签字,最后还路权于民。

     为了保证浙江铁路的顺利建成,开发地区经济,刘锦藻等人于1907年发起成立了我国最早的商办银行之一浙江兴业银行,集资100万股。刘锦藻及南浔绅商周庆云、张澹如(张静江之弟)、庞元济等为主要股东。

     1908年3月6日,清廷不顾全国反对,令外务部、邮传部与中英公司签订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款额为一百五十万英镑,实收一百三十九万五千镑,专作建造沪杭甬铁路购办车辆等用。11日,清廷令邮传部右侍郎盛宣怀为会办商约大臣赴沪办理商约,命苏、浙两省接受《沪杭甬铁路存款章程》,并架空两省铁路公司,在其下设“沪杭甬铁路局”,“聘用”英国工程师主持局事。同时下令解散“国民拒款会”,调动军队,以武力相威胁。

     消息传出,“浙江国民拒款会”全体成员怒不可遏,通告各府州县人民:“木腐虫生,以借为夺,是可忍,孰不可忍! ”合议苏、浙两省铁路公司坚持不用部拨借款,利用英款不到位等违约行为,要求清廷废约、退款,撤回英国工程师。

     1909年8月,江浙自办的沪杭铁路全线通车。汤寿潜、刘锦藻主持下的浙路公司以其资本之丰、工程之速、质量之优、造价之低、经营之卓著,被举为“商办之最”。清廷却于1910年8月下令将汤寿潜“即行革职”,“不准干预路事”。

     消息一经传出,浙江全省大哗,掀起了保汤、援汤的热潮。浙江旅沪人士三千多人,“由范贤方率领,乘一列火车,浩浩荡荡直驶杭州,至抚署请愿”;浙江咨议局要求浙江巡抚代奏清廷,收回成命;浙路公司董事局致电邮传部,称“路由商办,总理由商举,权在股东,朝廷向不干预”,要求收回成命;次年2月,浙路公司更会同苏路公司通过决议,裁撤邮传部强加于苏浙的“沪杭甬铁路局”,辞退英国总工程师。

     江、浙两省人民坚持不懈的斗争,使清廷及英方一筹莫展,不得不废止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将沪杭甬铁路借款移作开封、徐州铁路之用。江浙保路运动取得了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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