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的最后时刻(2)

辛亥革命网 2013-10-22 00:00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经济观察报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1911年10月30日,武昌起义20天后,清廷一天之内连下四道上谕,做出大幅度让步、妥协,企望渐成燎原之势的“乱事”能因此迅速平息。,清王朝的

  对是否组织内阁、开国会,清政府内一直有不同意见。载洵、载涛是摄政王载沣的两位亲弟弟,他们掌握海陆军大权,因曾出洋考察,思想相对开明,支持立宪。载涛曾以贝勒名义连上密奏,条陈军政大计,主张“速设责任内阁”和“缩短国会年限”,宣称:“如以臣言为是,则请迅速举行;如以臣言为非,即负欺君之罪,请立予罢斥。”密折虽然留中未公开,但载沣传谕载涛到府邸会商。(《涛贝勒两陈军国大计》,《申报》1910年9月14日)载涛在接见国会请愿代表时曾表示:“予因人民要求国会,尝细心考察各国国会利害,实无丝毫流弊。”(《国会问题之大警告》,《申报》1910年10月20日)在地方大员中,云贵总督李经羲、东三省总督锡良等一大批高官明确支持立宪。

  但权倾一时,掌控军机处大权的亲庆王奕劻却表反对。对成立责任内阁,他消极抵制,当无法抵制时,就主张先成立内阁,后开国会,确保自己的权力。两江总督张人骏、陕甘总督长庚、陕西巡抚恩寿、直隶总督陈夔龙也反对立宪。1910年秋,张人骏得知李经羲、锡良等人商议奏请设立内阁与开国会时,立即通电各省督抚表示反对。他以古今中外之民情风俗不同、中国民间“久无政治思想”为由,对李经羲等人开设内阁与国会的主张提出质疑,认为既不能开国会,也不能设责任内阁。如果“操切急进,仆蹶堪虞”,势必激成“举国骚然”的大动乱。所以筹备宪政应当避缓就急,不能开国会,也不能成立责任内阁。当前急务就是“饬吏治,兴实业”,所谓“吏治修,则民志安;实业兴,则民生厚。内讧不起,外患可弭。及时修明刑政,整饬戎务,未尝不可为善国。”(“各省督抚联会商要政电”,《东方杂志》第7年第10期)他的主张,仍是在传统政治框架内整顿纲纪。长庚也明确反对内阁与国会,曾电奏阻开国会内阁,强调“谓祖宗成法,万不可废。”(《专电·北京》,《申报》1910年11月2日)恩寿、陈夔龙则主张先设内阁后开国会,这种先设内阁而缓开国会的主张,虽与张人骏、长庚等观点不完全一样,但主要还是针对李经羲、锡良等责任阁国会同时并进的主张。

  对张人骏等人的主张和观点,锡良等一大批官员起来反驳。1910年10月25日,东三省总督锡良、湖广总督瑞澂、两广总督袁树勋、云贵总督李经羲、伊黎将军广福、察哈尔都统溥良、吉林巡抚陈昭常、黑龙江巡抚周树模、江苏巡抚程德全、山东巡抚孙宝琦、山西巡抚丁宝铨、河南巡抚宝棻、新疆巡抚联魁、浙江巡抚增韫、江西巡抚冯汝骙、湖南巡抚杨文鼎、广西巡抚张鸣岐、贵族巡抚庞鸿书等,几经商议,认为时机紧迫,联名致电军机处代奏,批驳那些反对设立内阁、开国会官员的观点。针对中国民间“久无政治思想”,程度不足,立宪会导致动乱的观点,他们反驳说:“程度不足,官与民共之,不相磨砺,虽百年亦无所进。法律难定,情与俗碍之,互为参考,历数载可望实行”。他们特别强调,现在“时局危险”,“缓无可缓,待无可待”,此时内阁、国会同时并举才能“上下合力”,而且已有过晚之嫌,不能再迟。要求立即组织内阁、翌年开国会。(《各督抚请设内阁国会之章奏》,《申报》1910年11月2日)

  但几天后,锡良等人得到的是朝廷仍决定三年后再开国会的消息,焦急万分,于11月1日又上一折,再次强调速开国会、建立内阁的紧迫性。他们对即将发生大变感受深切,所以提醒朝廷可能已无三年时间了:“若又迟以三年,则三年之内风潮万状”,官员“皆欲趁此三年夤缘援结,以据要津;贪利之臣亦皆乘此三年黩货营私,以肥囊橐。失败之政仍归咎于君上,监督之力终难及于当权。朝廷宜防官邪,不宜徒防民气。”(“庞鸿书讨论立宪电文”,《近代史资料》总59号)这次电奏,比上次少了张鸣岐、宝棻、广福,但增加了上次未列名其中的闽浙总督松寿和四川总督赵尔巽。此奏不长,但对形势的分析非常透彻,尤其提出朝廷应防“官邪”,而不是防“民气”,一针见血。

  究竟是同时成立内阁开国会,还是先成立内阁后开国会,或者是干脆根本不成立内阁也不开国会、完全承继“祖宗成法”,朝廷内部各种政治力量一直在激烈博弈。不必细述具体过程,总之,载洵、载涛二位皇叔的意见,锡良等一干大臣的奏折,全都未发生作用,最终获选的是先成立内阁、后开国会这种相当保守的主张,朝廷于1910年11月4日发谕公布。此决定使积极参与立宪的地方督抚大员大有挫败之感,连清政府一纵高官都备感挫败,那些绅商、立宪派的挫败感则更加强烈,其中许多人对清王朝大为失望,产生了强烈的离心力,以“釜水将沸,而游鱼不知”形容清廷的麻木。绅商、立宪派是清政权能否稳定、甚至存亡的重要基础,他们的这种心理叛离,寓示着清王朝其实已危在旦夕。

  如果清廷一年前能接受、采纳载洵、载涛和锡良等人的建议,结果或许不一样。

  ——此时清廷特赦“所有戊戌以来”的政治犯,从改革的康、梁到革命的孙中山。然而,就在三年前,1908年8月中旬,风闻梁启超有可能回国领导立宪,清廷突然下旨查禁梁领导的政闻社:“近闻沿江沿海暨南北各省设有政闻社名目,内多悖逆要犯,广敛资财,纠结党类,托名研究时务,阴图煽乱,扰害治安,若不严行查禁,恐将败坏大局。著民政部、各省督抚、步军统领,顺天府严密查访,认真禁止,遇有此项社夥,即行严拿惩办,勿稍疏纵,致酿巨患。”(《光绪朝东华录》,第5967页)由于清廷严禁,梁启超不得不解散政闻社。

  近十年来,梁启超一直与革命党论战,坚决反对推翻清王朝、极力为清王朝辩护,一直主张合法、体制内变革,《政闻社宣言书》明确表示:“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此今世立宪国国民所常履之迹,匪有异也。”(《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第28-29页)然而,他此时仍被清王朝当作“悖逆要犯”而“严拿惩办”。清廷如此严厉镇压政闻社、追拿梁启超,使“至上而下”的改革理论的说服力大大减弱,信服“革命”的人越来越多。

  清廷对一心护卫自己的改革者竟以“悖逆要犯”待之,政权内最高统治者一直对十年前内部“权争”之事耿耿于怀,不仅不想法设法抚平创伤,不安抚当年因主张体制维新而受迫害的政治家,不让影响巨大的梁启超为己所用,而是依然毫不宽容当年的政敌,仍把他们当作体制的敌人,终于失去了领导“预备立宪”的能力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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