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民国初年的政党政治(6)
辛亥革命网 2011-03-18 00:00 来源: 作者:姜平 查看:
在这种情况下,国会被迫于9月5口通过了先选总统、后定宪法的法案,10月4日国会制定了总统选举法,规定国会选举总统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议员出席,采用无记名投票,候选人必须获得总票数四分之三以上才能当选。10月6日,国会选举总统会议正式举行,以袁世凯、黎元洪等人作为候选人。袁氏因担心自已难以当选,竞派大批军警以“保卫”国会为名,将国会包围起来。又派拱卫军司令李进才等人改穿便衣,率便衣军警干余人,自称“公民党”,到国会要求选举袁世凯,议员在国会内只准进,不准出,气氛非常紧张。但尽管如此,许多国民党议员仍不愿投袁世凯的票,在第一、二两轮投票中,袁都未能当选。一直到晚上10点钟,袁世凯才在第三轮投票中获得四分之三的选票,当选为正式大总统。第二天,国会又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袁氏当选为正式大总统后,便更加肆无忌惮。
袁世凯对国会的制宪活动一直派人密切监视,并不断进行干预,国会均未予理睬。10月16日,即袁世凯当选为正式大总统后的第10天,袁氏为了扩大其总统权力,向国会正式提出了“增修约法案”,说《临时约法》对其行使权力限制太多,要求修改约法,扩大总统权力为:大总统有权制定官制官规,任命文武官吏,有权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均无须经国会同意;在国会闭会期间,大总统有权制定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并有临时财政处分权等等。还要求国会“从速决议见复”。国会认为宪法正在起草中,无须修改约法,对袁氏的要求没有给与答复。
鉴于袁世凯不断干涉制宪活动,咄咄逼人,形势严重,国民党和进步党的宪法起草委员都提高了警惕,为了表示他们制宪的决心,在国民党人张耀曾、谷钟秀、汤猗和进步党人丁世峰、.蓝公武、刘崇右等人的共同发起下,两党议员于10月18日联合建立了以“保障共和、拥护宪政…为宗旨的民宪党。民冤党建立后,两党宪法起茁委员更加强了圈结合作。
然而,袁世凯并不死心,10月24日,当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在开会时,袁世凯又派施愚、顾鳌等8人,以“奉总统令,来会陈述意见”为名,来到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要求参加会议,并宣布袁世凯的咨文,要该会以后开会都要事先通知国务院,以便他们随时前来陈述意见。他们的无理要求,当场遭到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拒绝。该会明确地向他们表示,按本会章程规定,“除两院议员外,其他机关人员非但不能出席,即旁听亦不可”。宪法起草委员会的这一严正支场,引起了袁世凯的极大不满。不久便采用非法暴力手段,对他们进行打击迫害。
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制宪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经过一个半月,到10月底全部完成。10月31日,国会两院三读通过了由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共分为十一章、一百一十三条。因起草工作始终是在北京“天坛”进行的,故它又被称为《天坛宪草》。宪草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和实行责任内阁制的精神,具体规定了两院制国会、总统、国务院、法院各自的职权。同时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应该说,这部宪法草案较好地体现了民主精神。它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正式的宪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