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文化论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妇女政治意识的(4)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范前锋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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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前后出现的妇女组织,虽然参加人数不多,且大多限于中上层知识女性,但从此中国妇女不再以分散的行动去进行政治斗争,而是集中力量,在自己组织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的政治行动。  

 3.中国妇女政治意识觉醒的表征之三:开始为民族兴亡和争取自身权益的独立而进行政治行动。  

 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妇女第一次以政治主体身份投入到政治活动之中。无论是办报发表政论,舍生推翻清朝,组团要求参政,目的只有两个:一是实现民主共和政体;二是为中国妇女争取政治地位及权益。形式有两种:一是采取政治行动的最高形式——军事斗争,追随资产阶级革命派;二是采用合法斗争形式独立开展女子参政运动。在军事斗争中,她们喊出了“天下兴亡,匹夫匹妇俱有责”的呼声,投入到起义中。如果没有张竹君、林宗素等女志士的掩护,黄兴也不可能及时赶到汉口指挥战斗,历史也许会重新改写一页;平锐志、平维俊姐妹在光复杭州时,率先冲击扰署,投掷炸弹;更有中国妇女解放事业的先驱——秋瑾烈士的英勇献身。  

 辛亥革命的胜利,中国妇女用自己的鲜血参与创立了共和政权。她们以为把男女平等写入法律是不言而喻、理所当然的,因而掀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女子参政运动。这是对辛亥革命前“妇女参与政治”呼声的更深刻的表白。《时报》登载了《女子参政同盟会宣言书》:“吾女子即居全国公民之半,其第一步之事业即在争取公民之地位耳。盖公民者,组织议会之分子;议会者,发生政治之源也。……政治上之不平等,即吾女子最先受病之处也,吾今日惟先求得政治之地位。” 

  她们希望把男女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明文写入宪法:“吾所欲争得公民之地位,即当求之宪法。宪法者,万法之源。”但是,她们满腔热情换来的只是冷酷无情的事实。1912年3月1日,《临时约法》公布时,没有关于男女平等的条文。唐群英、林宗素等上书孙中山,要求修改宪法,以申女权。但是19日参议院开会讨论,以“事件重大,候国会成立时再行解决”为词,公然予以否决。这一举动激怒了女权运动者,“女子参政同盟会”连日派人到参议院质询。27日,唐群英率领20余人闯进参议院,打碎窗玻璃,踢翻会议桌,酿成轰动全国的“大闹参议院”事.38.件。此后,她们又3次上书,均被搁置。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于1913年11月勒令解散女子参政组织,恢复“男尊女卑”,褒彰“贞女烈妇”,女子参政运动遂告破产。  

 三、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妇女参政运动失败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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