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的历史贡献与历史地位

辛亥革命网 2017-04-18 17:00 来源: 作者: 查看:

宋教仁的历史贡献与历史地位

      [内容提要]诸多原因使宋教仁盖棺论不定,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孙中山当初的评价,综合众多学者的意见,宋教仁的历史贡献和历史地位,可以从四个方面定位:运筹辛亥革命,是历史公认的辛亥革命三元首;绘制共和蓝图,是名符其实的共和国魂;奠定宪政基础,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宪政之父;挺身护卫“间岛”,是中外崇敬的爱国典范。
      [关键词]宋教仁  历史贡献  历史地位
          
      盖棺定论,是历史常态。盖棺论不定,宋教仁是特例。当初于佑任为其题写墓志铭不敢“直笔”,不愿“曲笔”,只能“期之良史”,寄望后世。而此后百年由于诸多原因致使宋教仁依然“勒之空山”,至今没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共识,其卓越的历史贡献和淡漠的历史地位形成巨大的反差。
      宋教仁遇害后,孙中山致诔词:“作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送挽联:“三尺剑,万言书,美雨欧风志不磨,天地有正气,毫杰自牢笼。数十年季子舌锋,效庄周索笔;五丈原,一杯土,卧龙跃马今安在,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洒几点苌弘血泪,向屈子招魂。”孙中山当初引经据典,如诉如泣的七十字挽联,其实已对宋教仁作出了客观公正的盖棺论定。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孙中山当初的评价,综合众多学者的意见,我们认为,宋教仁的历史贡献和历史地位可从四个方面定位。
       一、运筹辛亥革命,是与孙中山、黄兴齐名的“辛亥三杰”
      从1903年同黄兴一起组建华兴会走上职业革命家的道路开始,宋教仁一生都致力于推翻封建专制统治的民主革命。运筹帷幄,矢志不逾。
      1910年8月,28岁的宋教仁审时度势,在同盟会十一省区分会长会议上提出“革命三策”。“上策为中央革命,联络北方军队,以东三省为后援,一举而占北京,然后号令全国,如葡土已事,此策之最善者也;就沿江各省,同时并举,先立政府,然后北伐,此策之次善者也;就瓯脱地,密布党羽,进据边要,然后徐图进取,其地则东三省或云南、两广,此策之又次者也”[2] 。并指出“上策实行最难,下策行之不果,唯中策较为适宜”[3] 。经过与会者充分讨论,决定采用“中策”。对宋教仁将革命重心转移到长江流域的中部起事战略思想的认同,奠定了武昌起义的思想基础。
       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同盟会元气大伤,孙中山远在国外,黄兴香港疗伤,胡汉民心灰意冷,革命陷入低谷。在此非常时期,宋教仁、谭人凤等毅然奋起,担当重任,决定组建中部同盟总会,策动和领导“长江革命”。宋教仁根据同盟会建立之初本有东西南北中五部之分的情况,提议长江流域各省同盟会联合建立中部总会,得到响应,1911年7月31日中部总会在上海成立,宋教仁当选为总务会干事,主掌文事部,管理参谋、立案等而成为中心人物,着手组织实施长江革命战略。由于宋教仁的影响和工作,1911年8月,武汉的文学社和共进会消除意见分歧,联合制订了统一的起义计划。起义爆发后,宋教仁一方面组织沿江各省立即响应,同时发表《交战时之中立论》、《敬告日本人》等政论文,并致电内田良平,请其与日本当局交涉,促使各国承认革命军为交战团体,避免了外来干涉发生。一方面赶赴武昌,拟定《鄂州约法》由军政府宣布,稳定局面,旋即又亲赴江浙,协调联军合兵攻取南京。南京光复,大局始定,武昌起义成果得以巩固,清王朝土崩瓦解加速。从一定意义上讲,辛亥革命的成功实际上是宋教仁战略思想与战术运作的结果。因而得到孙中山引用“三尺剑,定天下”的典故予以肯定,同时以卧龙作比喻评价其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宋教仁以其对辛亥革命的卓越贡献,而成为历史公认的与孙中山、黄兴齐名的辛亥革命三元首。
      二、绘制共和蓝图,是名符其实的“共和国魂”
      宋教仁在革命党人中最具远见卓识,早在革命党人图谋武装推翻满清王朝之初,他就开始谋划未来的国家政权建设。1906年他曾对人说:“破坏容易,建设难,我们同志从事破坏一途的太多,对于建设,很不注意,将来组织共和国,不是玩笑事,什么临时约法,永久宪法,都需乘此功夫研究一番才好”[4]。为了探求建国方略,他潜心研究欧美政治法律制度,先后翻译了英、美、德、法、日、俄等八个国家的十二部政治典章和法律制度,在吸取欧美制度精华的基础上,思考和绘制共和蓝图,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设计方案。孙中山赞其为“作民权保障”,“美雨欧风志不磨”。蔡元培称其为“抱有建国方略第一人。”章太炎更是在报上公开发表《宣言》申称“举总理,论功则黄兴,论才则宋教仁……”,“至于建置内阁,仆侧首推宋君教仁”[5]。
      因为主张和坚持内阁制,宋教仁与孙中山在组建南京临时政府时产生政见分歧,使他招致各种非议,甚至引来杀身之祸。宋教仁遇害后,于佑任送的挽联耐人寻味:“我不为私交哭,我不为民立报和国民党哭,我为中华民国前途哭;君岂与武贼仇,君岂与应桂馨和洪述祖仇,君与专制魔王余孽仇”。品味于佑任的挽联,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宋教仁当初的政治主张,我们不难发现,他之所以不管不顾坚持内阁制,既不是为了限制孙中山和袁世凯,更不是为自己谋总理(1912年9月,袁世凯曾派范源濂、刘揆一说服宋教仁出任总理不果,又请孙中山、黄兴力劝,宋教仁坚辞不就。台湾学者吴湘湘对此评说“宋氏不恋权位,只重政见”)。而是要为新生的共和国建立一种长治久安的政治制度。宋教仁说“盖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摇动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6]。二次革命失败及其后几十年军阀混战,四分五裂的惨痛历史,正好应证了宋教仁当初论断的正确。宋教仁坚持内阁制政治主张,孙中山开始认为是对其“复设防制法度”坚决反对,予以否决,但在让位袁世凯的意图明朗化后转而接受了宋教仁的意见,根据孙中山的意图,参议院修订《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内阁制”[7]。使宋教仁的政治主张写进宪法,得到确认。并且在退位后积极支持宋教仁改组同盟会,创立国民党来推行政党内阁制。经过宋教仁的努力,国民党在参、众两院正式国会选举中大胜。袁世凯电请宋教仁“即日进京,商决要政”,政党内阁制在中国施行在即。有史学家据此推论,假设袁世凯不抱帝制幻想,如果放手让宋教仁组阁施展才华,不仅国父的地位非他莫属,而且新生的共和国也不会与民主富强擦肩而过,重返苦难深渊。
      可惜历史不能“假设”,没有“如果”,“专制魔王余孽”不能容忍民主政治在中国施行,两颗毒弹使不满31岁的宋教仁命归黄泉,也使新生的共和国魂飞魄散,四分五裂,人们期待的民主富强化为一枕黄粱。宋教仁遇害全国震惊,其主要政治对手、民主党首、纵议院议长汤化龙送挽联“倘许我作 愤激语,谓神州将与先生毅魄具沉,号哭范巨卿,白马素车无地赴;降格来从利害观,何国人忍把万里长城自坏,从容来君叔,抽刀移笔向谁言?”有学者评述这段历史,称宋教仁为“共和国魂”,我们认为名符其实。
      三、奠定宪政基础,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宪政之父”
      宋教仁是革命党人中最早研究欧美宪政思想,揭批君主立宪实质,提出民主宪政主张,探索实施宪政途径并卓有建树的政治家。
      1905年6月,宋教仁到日本半年后,改变原来准备学习军事的打算,进入日本政法大学速成科学习。因为宋教仁认为:“慓忽敢死者易得,条理缜密之士盖寡,非先植其基,虽满州倾覆,犹足为忧[8]。”当时的革命党人很不理解,不以为然,只有杨笃生赞成宋教仁研读政治法律。同年8月,宋教仁在《醒狮》发表时评《清太后之宪政谈》,文章熟练地运用西方宪政原理批评清政府的假立宪,指出“立宪国民,其义务必平等,其最普通者,,则纳国税是也”;“立宪国民,其权利必平等,其最普通者,则人人有被选举权利是也;”“立宪国民,有监督财政之权” [9] ,而这三方面清政府基本没有考虑也根本不可能做到。“然则满政府必不能实行立宪者明矣;即能行之,亦必非真正立宪……[10]”他对清政府公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更是作了淋漓尽致的批判,讽刺《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古宪法复活”,“历史上第一专制君主秦始皇”下诏“朕为始皇,二世、三世至于万世”,《钦定宪法大纲》则规定“大清皇帝万世一系,永远尊戴”。二者如出一辙[11]。这样的“所谓宪法大纲者,不过欺人之门面,赖人之口实,万不可信者也” [12] 。指出朝廷动不动就搬出宪法大纲“以为抵制舆论之一大武器”,而自己和满族权贵却并不遵守,“天下岂有虚悬一宪法于此,政府并不遵守,徒责人民之服从,而犹谓之立宪者乎?[13]”宋教仁对《钦定宪法大纲》分析后的结论是:“宪法大纲实为彼辈装腔作势抵御人民之利刃,其之言动合此与否,则未尝顾虑,故动辄无理,而彼辈亦恬然不以为怪,要其不晓立宪精神,无真诚立宪意思,惟知倒行逆施之结果有以致之耳[14]”。因此,宋教仁断言:“希望立宪者其失望矣”,“现政府之所谓立宪,伪也,不过欲假之以实行专制者也[15]”。欲行宪政,必须革命,君主立宪之路在中国行不通。在政法大学获得法律基础知识后,宋教仁开始研究欧美的宪政思想和宪政制度。从1906年1月到1907年1月,宋教仁翻译了西方八国十二部政治法典,同时还购买了《法律经济辞典》、《法律辞典》、《宪法讲义》、《法政丛编》等政法方面的书籍,在日本的研读,不仅使宋教仁获得了丰富的政治法律知识,同时也使其宪政思想日臻成熟。这首先表现在他对清末预备立宪的评论上。
       早在武昌起义之前,宋教仁就开始了宪政的探索与实践。据于佑任回忆,1911年4月,宋教仁赴香港、广东参与黄花岗起义,任编制课长,在很短时间内起草了约法,文告等文件。起义失败后,他冒险把这些文件带回了上海。“一日,记者(于佑任)见先生(宋教仁)方理董箱,中有手写之三巨册。噫!凡文告、约法及中央制度,地方政治机关之设施,纲举目张,累累备载,盖先生于广州之役事前所手草者[16]”。人们敬佩宋教仁能在武昌起义的炮火中很快草成《鄂州约法》,其实他早已胸有成竹。
       武昌起义爆发后,宋教仁同黄兴赶赴武昌,对人说:“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立宪国家,当宪法未成之先,虽有政府,不过临时应急之设施,而临时政府不可无法令以资遵守[17]”。于是拟就《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及官制草案》,由军政府宣布。《鄂州约法》共7章60条。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它第一次公开宣布“人民一律平等”,并用一章共计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人民享有的自由民主权利;二是它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用四章共计三十七条分别规定了都督、政务委员、议会、法司的职责和权力。对人民自由民主权利和三权分立的规定,显示《鄂州约法》是一部典型的共和宪法,尽管它不完善,是历史公认的中国第一部共和制宪法文件不容置疑。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宋教仁任法制局长,很快起草出《中华民国临组织法草案》等一批法律文件。1912年1月30日孙中山附批:“查临时政府现已成立,而民国组织之法尚未制定。兹据法制局局长宋教仁呈拟《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五十五条奉来,合并咨送贵院,以资参叙[18]”送参议院作立宪参考。
       中国第一部民主共和宪法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参议院马君武等人组织起草,宋教仁没有直接参与,他作为迎袁专使团成员去了北京。但只要将民初三个宪法文件对照一看就很明显,《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际上是宋教仁起草的两个宪法文件的综合。
       宪政的标志是立宪,实质是民主、法制、人权。宋教仁是立宪的拓荒牛,是民主、法制、人权的卫道士。在这一领域多有建树,影响深远。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丰富的宪政遗产,他的许多主张我们至今沿用。对此,孙中山给出了“作民权保障”,“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的评价。“中国宪政之父”,宋教仁当之无愧。
      四、挺身护卫“间岛”,是中外崇敬的“爱国典范”
      宋教仁从小爱国,立志报国。1895年,甲午战败,中国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割让日本,13岁的宋教仁惊闻此事后“痛哭流涕者累日”,赋诗泄愤:“要当慷慨煮黄海,手挽倭头入汉关”[19]。
      1907年4月,宋教仁赴东北从事反清革命活动,偶然得知“中国满州与日属韩国接壤之处,有一大地域(东西四百里,南北四百七十里,大小略等台湾),名曰间岛kanto,原为中国领土已久。近日本忽生异议,谓其地当属韩。其驻韩统监府于去岁七月(清光绪三十三年),遣陆军大佐斋藤季治郎率僚属宪兵往其地,设统监府间岛派出所,以保护韩民为名,实欲据而有之[20]”。 “时清政府惊愕抗议”,但面对日本蓄谋已久,由其浪人组织“长白山会”在此活动数年制造的种种伪证,又感到束手无策,不知所措。宋教仁深感事态严重,十分震惊。毅然改变初衷,假扮日本浪人,化名贞村,打入“长白山会”侦获日本人制造的伪证,又冒着生命危险(他是朝廷钦犯清政府正在追捕)深入实地考查获取实证,然后再到日本几家大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费数月之功,写成《间岛问题》一书,七章六万多字,列举充分的实证,引用中、日、韩三国92种书证,依据地理环境(山川河流),历史沿革,运用国际法知识,从学理与法理各个角度无可辩驳地论证了所谓“间岛”历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无可争议。
      日本人得知《间岛问题》脱稿信息之后,深恐落入清政府之手,使其阴谋不能得逞。先是劝说宋教仁不要帮助迫害他的满清朝廷,并愿以重金购买版权,宋教仁不允,后又威胁若不合作就要遣返,宋教仁不理。毅然将书稿托同乡许孝绶(与李家驹关系密切的宪政党人)交给驻日公使李家驹。清政府得到宋教仁的书稿,在间岛问题交涉中“斥退日人口实”,取得了满清入关统治中国两百多年中数十次领土争端谈判中唯一完全获胜的一次,保住了延边四县十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间岛问题交涉获胜,“袁世凯谓宋有大才”,奏请朝廷赦免宋教仁并拟任四品京堂襄理外交,宋教仁坚辞不就,又令驻日公使送2000元赏金,宋教仁全数分给了贫困留学生。对于宋教仁的义举,革命党人很不理解,讽刺、挖苦不期而致,大都认为不该帮助敌人,甚至以为宋教仁有意接受招安变节谋官。
       对于来自各方的威逼、利诱、误解、讽刺、奖赏……宋教仁都应之坦然,坚持自己的做人准则不受影响。他在致驻日公使李家驹、胡惟德的信中写道:“某愚不幸,素持与政府立于不两立之义。曩者,间岛问题之起,某以公等政府诸人昏聩无知,将坐使日人攫取我十数万方里之地,政府固所反对,然国家领土,国民人人当宝爱之。吾人今日既未能获与外国交涉之权,则不得不暂倚政府。又我所悉该问题情事,既较多于公等政府诸人,则尤不宜袖手含默。故费数月之功,编著《间岛问题》一书,发现该地确为中领之证据,欲以为政府外交援助。”[21]这就是宋教仁看似平凡中的伟大。
     历史上许多爱国英雄岳飞、郑成功、林则徐、文天祥、邓世昌……他们的爱国壮举,都是肩负重任的职务行为,唯有宋教仁是个特例,他置生死于不顾的爱国义举是全凭自觉的义务行为,因而更加感人,倍受推崇。美国史学家普莱斯,日本学者片仓方和、松本英纪等不远万里,多次来中国,来宋教仁的故乡考察,收集宋教仁的生平事迹材料,为其著书立说,传颂推崇,宋教仁的爱国思想和报国义举不仅载入了中国史册,同时也被载入了世界史册,成为中外崇敬的爱国典范。
      宋教仁一生致力于推翻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的民主革命和反对列强侵略,拯救国家危亡的民族斗争,除开上述四种定位外,在教育、廉政等领域也多有主张,大有建树。他开启湖南现代教育。1902年,20岁的宋教仁上书湖南巡抚“请改岳麓、求忠、城南书院为学堂”,洞中教育时弊,深得当道赏识,批示“照准施行”、“湖南之有学堂,宋氏功不可没”[22];他首倡普及教育,提出“教育以期普遍,合教蒙满回藏,陶熔一致,不分东西南朔,畛域胥泯”。创办桃源第一所乡村小学堂、倡办桃源一中、创办江汉大学……他主张教育立国,在其代草的《国民党之大政见》一文中明确指出“教育为立国根本,振兴之道,不可稍缓”[23],将“振兴教育”列入国民党的十大政策主张。
     他首创廉政公开承诺,1912年4月任北京政府农林总长,即在《民立报》刊登《宋教仁启事》,告诫亲朋故旧,谢绝请托干谒;他首开财会公开先河,6月在第39号政府公报登出《农林部咨财政部5月决算清册》;他拒绝金钱利诱,10月回乡省亲,袁世凯馈赠现金支票50万元,他“原票奉壁”,分文不取。成为一个世纪以来人们景仰推崇的廉政楷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宋教仁的历史地位应是辛亥元勋、共和国魂、宪政之父、爱国典范和廉政楷模。


       谢春开  宋教仁常德研究会会长
       熊    英  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教授 宋教仁研究所所长
       钟发喜  桃源县宋教仁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注释:
     ①三尺剑:《汉书•高帝纪》:“吾以三尺取天下”。洪秀全《剑诗》“手持三尺定山河”,意指宋教仁在辛亥革命中的决定性作用;万言书:指宋教仁所著《间岛问题》6万字;美雨欧风志不磨:指宋教仁研究欧美政治法律制度,设计共和蓝图;季子:苏秦,字季子,号游说六国同盟拒秦,借喻宋教仁的宣传活动才能;庄周:庄子,古代思想家、政治家;五丈原:古地名,今陕西岐山县南,诸葛亮离死之地;卧龙:诸葛亮,号隐居卧龙山;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引自杜甫诗《梦李白》第二首,借指京城达官显要很多,唯独宋教仁遭疾遇害;苌弘:春秋时大夫,无辜被害传说其血三年化碧王,屈子:即屈原。

     参考文献:
     [1]刘泱泱《宋教仁研究的历史回顾》P27载《宋教仁研究》2011年第二期;
     [2]谢春开、黄淇《宋教仁与武昌起义》P44载《宋教仁研究》2011年第一期。
     [3]刘泱泱《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宋教仁》。
     [4]梅景九《罪案》。
     [5]章太炎《宣言》载1911年11月《民国报》第二号。
     [6] 郭汉民《宋教仁集》P548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7]萧怡《居正文集》P95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8]迟云飞《宋教仁思想研究》P118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
     [9][10]郭汉民《宋教仁集》P18、P19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8年6月。
     [11]郭汉民《宋教仁集》P264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12][13][14[15]郭汉民《宋教仁集》P309、P306、P309、P309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16]骚心(于佑任)《宋先生遗事》载徐血儿编《宋渔父》。
     [17]迟云飞《宋教仁思想研究》P152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
     [18]迟云飞《宋教仁思想研究》P156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
     [19]马志亮《喋血共和》P2  岳麓书社1997年12月。
     [20]郭汉民《宋教仁集》P73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21]郭汉民《宋教仁集》P67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22]吴湘湘《宋教仁传》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1月。
     [23]郭汉民《宋教仁集》P587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24]郭汉民《宋教仁文集》P514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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