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时局,清政府不得不以摄政王载沣的名义下“罪己诏”。随后,又批准了资政院的奏章,宣布解散“皇族内阁”,起草宪法,开放党禁,赦免政治犯,并请出袁世凯,以救时艰。而这一系列事件,梁启超都是幕后策划者之一。
本来,梁启超是部分支持满清王室的,但“皇族内阁”的成立,让梁启超立宪派彻底绝望,甚至对此前有所联络、曾抱有一线希望的朝廷开明亲贵如载沣、载泽、载洵等也极度失望。于是乎,梁启超终于亮出了底牌:和袁,慰革,逼满,服汉。而能够对付和推翻“皇族内阁”者,只能是袁世凯。于是,梁启超改变了之前维新派“除袁”的一贯策略,由“除袁”而“联袁”。用袁世凯,也即是避免过多的流血牺牲,从而推动政权的和平过渡。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辛亥革命虽名为“革命”,但实际上对于结束一个统治了三百年的满清王朝及统治中国三千多年的封建王朝体制来说,所付出的流血牺牲的代价是很小很小的。但如果没有立宪派的活动,没有各省咨议局的运动,没有“滦州兵谏”,没有袁世凯出山来稳定局面,恐怕是很难达到这一效果的。
七、辛亥的关键是“滦州兵谏”而非武昌起义
辛亥革命领导人问题,历来是史家研究和关注的焦点,也是难点,非一两篇文章所能廓清。事实上,笼统地用谁领导了辛亥革命这样的语句来作为研究立论,也是很难站住脚的。研究辛亥革命,必须廓清几个基本的问题:一,辛亥革命究竟是一种怎样性质的革命?二,辛亥革命的领导人有谁?三,辛亥革命的关键事件是什么?
关于第一个问题,辛亥革命当然是革命,但此“革命”非彼“革命”。故必须对“革命”一词进行严格定义。从广义角度而言,凡是对过去的政权或政治模式有所颠覆的政治事件,都可以称之为革命,而不能说只有武装斗争的暴力革命才是革命。革命与改良不是一对矛盾,革命与改良之说是后来的研究者人为加诸的结果。维新或立宪,只要对原有的政治或政权运行模式有根本性的颠覆,也是一种革命,只不过,这种革命不以武装暴动为主要模式,但搞立宪,也不排除武装暴动。武装暴动和立宪运动,并不是一对矛盾,尤其是对于梁启超来说,更是可以结合的,甚至是不得不结合的,故在梁启超这里,不存在改良政治之说,立宪是他的基本政治诉求,但要达到立宪,在梁启超看来,不可能避免武装斗争,这也是梁启超和康有为的区别。故梁启超策划的宫廷政变,虽然主观上是要尽量避免武装暴动,但他并没有排除武装暴动。革命党依靠的是武装暴动,不等于立宪派就绝对排斥武装暴动。不论是武装暴动,还是维新或立宪,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推翻现行的政权,颠覆现行的制度。就政治层面来说,这当然是一种革命。
故此,一当我们明白了“革命”的要义,则对于辛亥革命,就应当有重新的认识。那么,辛亥革命是一种革命,但必须要强调,辛亥革命又是最不像革命的革命,因为,相对于历朝历代的改朝换代来说,它所付出的流血牺牲最少,所发生的武装斗争最少。以最小的代价换来了最大的政权更迭,乃至体制变革,这难道不是革命?但,同样是革命,立宪派之革命与革命党之革命自然不是一回事。革命党之革命,乃以推翻满清王朝为目标,以汉人代替满人,这种革命,更多意义上是种族革命;但立宪派之革命,除了推翻满清王朝,还要进行政治制度的变革,这种革命,乃是政治革命。而辛亥革命,显然不仅仅是种族革命,也不仅仅是军事斗争,而是以军事斗争为保障的政治革命。
理解了第一个问题,是彻底解决第二乃至第三个问题的关键。既然“革命”不单单是指武装斗争或革命党的革命,那么,也就意味着,辛亥革命的领导人问题,当然不只是孙、黄革命党,甚至不仅仅是革命派,还应包括立宪派,甚至在舆论的策动及秩序的重建上,基本是立宪派的作用。当然,不论是革命派还是立宪派,所指都不是哪一个领导人。事实上,在辛亥革命中,立宪派、革命党、满清权贵、北洋系、地方督抚,这几股势力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绝对分裂的,而是错综复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但有联合与合作,甚至在特殊局势下本就是一体。比如云南总督李经羲,他是清朝权贵势力,是李鸿章家族的重要成员,但他身上同时也具有鲜明的维新和立宪思想,深受康、梁的影响,当蔡锷发动云南重九起义时,身为云南总督府的李经羲对蔡锷的行为是比较默许和宽容的。重九起义之所以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流血牺牲,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李经羲的默许和放任。事实上,在清末,像李经羲这样具有立宪思想的地方大员非常之多,原因就是他们逐渐意识到,满清王朝已经风雨飘摇,不革命,只能灭亡,但是,作为一方大员,如果没有人出头,他们本身也不愿意卷入革命的混乱之中。
理解了第二个问题,也便解决了第三个问题,辛亥革命的几个关键事件,也即导致满清政权彻底垮台的政治事件:一是皇族内阁,二是清政府的铁路国有化政策,三是滦州兵谏,四是武昌起义等武装暴动。这其中,关键的起因是皇族内阁,导火索是清政府的铁路国有化引爆保路运动,导致满清王朝交出政权的是滦州兵谏,对满清王朝军事实力进行重大打击并建立民国新政权的是武昌起义。而这几个事件,没有立宪派的主导和舆论策动,是难以发生的。
一直以来,武昌起义被认为是打响辛亥革命的第一枪,也是最关键的一枪。但事实上,辛亥革命的最关键事件,并不是武昌起义,而是滦州兵谏。但滦州兵谏的重要意义,一直为史学界所忽视。之所以忽视,乃是因为滦州兵谏被认为是失败。从某种程度上说,滦州兵谏确实失败了,但这样的失败,是相对的。它针对梁启超立宪派而言是失败的,但针对于整个辛亥革命来说,恰恰又是成功的。因为,它导致了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而这一系列事件,恰恰又是导致清王朝彻底垮台的关键。
滦州兵谏的爆发时间虽然稍后于武昌起义,但滦州兵谏的策划却要早于武昌起义。而且,按照预定的时间,武昌起义是要晚于现行的时间10月10日的,是因为出现了特殊情况而临时提前。也就是说,滦州兵谏是武昌起义的一个前奏。没有滦州兵谏,仍然会有武昌起义的爆发,但却很难保障武昌起义的成功。如前所述,滦州兵谏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逼迫皇帝下“罪己诏”,摄政王载沣交出摄政大权,袁世凯北洋军控制了北京,清王朝处于事实上的崩溃状态。而且,滦州兵谏成功阻止了清廷武器弹药的南下,这就为武昌起义的成功赢得了必要的保障。没有对北方军队的有效牵制,武昌起义单靠革命军的单打独斗,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何况,对于一个庞大的王朝来说,南方爆发一两次革命或武装暴动,实在不算什么,随时爆发,可以随时消灭,并不是致命的;而滦州兵谏对于清王朝的打击却是致命的。领导滦州兵谏的张绍曾、吴禄贞、蓝天蔚三人,是北军中最有号召力的将领,这三股势力对北京形成逼迫之势,并且发布了由梁启超起草的《十二条政纲》,在这样的情势下,清廷不得不宣布解散“皇族内阁”,交出大权。
“滦州兵谏”立宪虽然没有提出从根本上推翻封建君主制的要求,但对清政府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摄政王载沣阅览张绍曾等人要求立宪的奏折时,“震惊异常,面色骤变,手颤不已,看完之后“瞠目直视,半天没有说话。因为事关重大,立即召集“御前会议”,宣读奏稿后“亲贵大哗”,隆裕太后“流着眼泪在立宪陈条上签字”,皇亲国戚眼看世代的基业将要崩溃,“相对而泣”(见张绍程《张绍曾事迹回忆》,《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辑)。
梁启超、张绍曾等提出的“十二条政纲”是要求实行英国式民主立宪,不同于日本、德国式的君主立宪。日德的立宪体制较多地保留了君主专制内容,而英国的民主立宪是通过宪法制约军权,给国会以很大的权力,从而形成君权与民权的平衡“十二条政纲”中虽也提出了“大清皇帝万世一系”(见大城县文史委员会编《大城文史资料》(张绍曾专辑)),但综观政纲内容,没有赋予清廷皇帝任何实际权力。皇帝仅是一个虚设的“国家元首”,从而全面否定了旧有的封建专制体制。这一点具有重要的革命性质。所以,应当说,“滦州兵谏”本身就是一种革命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