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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新探(2)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发展、振兴国民经济,1917年至1919年,孙中山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亲白制定了中国第一个工业化方案一一《实业计划》。他在《实业计划》“白序”中指m:“此事为实业计划之大方针,为国家经济之大政策”,“此后中国存亡之关键,则在发展实业之一事也”。孙中山的中国工业化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提倡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共同推进中国的工业化。二是优先发展重工业、交通运输业。孙中山把现代工业区分为“关键殁根本工业”和“本部工业”两大类,“关键及根本工业”主要是指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采矿、冶炼等生产资料部门,“本部工业”主要是指能直接满足人们衣、食、住、行以及其他文化生活需要的消费资料部门。这极大地带动了中国社会各界,特别是民族工商业者以极大的热忱投身于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的迅速发展。    中国工业化是一个始于19世纪末的历史性课题,辛亥革命是这一历史过程中一个质变的转折点,它为中国的工业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后来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并在新的基础上推进中国的.工业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辛亥革命成功地实现了中国丁业化的第一次伟大飞跃,开辟了中国工业化的新纪元。

二、辛亥革命彻底变革了传统社会的政治结构, 开辟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纪元 

  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从而也开创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新走向。它在中国新旧转化的政治发展历史进程中,写下了政治权威的合理化、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政治参与的扩大化等辉煌篇章,是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的一次大飞跃。这既是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的结果,也是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的一大发展,从而形成了现代中国和传统政体的分水岭,在推动中国政治友展方面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辛亥革命推动了中国政治权威的合理化。政治权威的合理化,即由单一的、世俗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取代各种传统的、宗教的、家族的或种族的政治权威。亨廷顿认为:“现代化首先在于坚信人有能力通过理性行为去改变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意味着摒弃外界对人的制约,意味着普罗米修斯将人类从上帝、命运和天意的控制之中解放来。”2即从传统型权威过渡到法理型权威。传统型权威的统治所依靠的权威主要是历代相传的神圣传统,“这是被自古就有的遵从权威的影响和习惯性的观念神圣化了的习俗的权威”。人们对这种权威的遵循是基于对传统世袭规则的神圣性质的敬畏。一个统治的合法性若来自自称的、同时也为他人相信的历代相传的神圣规则和权力,那么这就是传统型统治。在中国传统社会,君主被视为天子,是神圣的权威。皇帝高居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地方听命于中央,中央听命于皇帝。可见,中国传统社会是以积习相传的神圣传统为基础,属于传统型的政治权威。“革命,就是对一个社会居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和神话,及其政治制度、社会结构、领导体系、政治活动和政策,进行一场急速的、根本性的暴烈的国内变革”。光绪三+四年(1908年)八月初一颁布的《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久遵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十三日公布的《十九信条》也明确规定“大清帝国之皇帝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而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则明确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各省代表举之”。“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可见,辛亥革命以暴力推倒了帝制而代之以中华民国,它不再是改朝换代,而是在中国大地上升起了第一面民主共和国的旗帜。辛亥革命打破了传统的、宗教的、家族的、种族的封建权威,摧毁了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模式,确立了关于政治合法性的新的政治价值准则和新的观念。辛亥革命是一条政治的分界线,此后,帝王、人主、天子、君父变成了人民的公敌,“敢有帝制白为者,天下共击之”,成为一种社会政治文化心理和时代意识。“主权在民”的权力合法性原则被肯定,凸显了人民大众在社会中的神圣地位。辛亥革命创建了中华民国,在中国开始建立法理型政治权威。法理型权威的最大特点就是确立法律在社会中的神圣地位,统治者完全按照所授权的范国来治理社会。所以,法理型权威统治所依靠的主耍是非人格化的权威,即理性化的法律制度,这就是其合法性的基础。法理型统治“依靠对合法章程的有效性的信任,依靠由理性制订的规则建立起来的事务性‘权限’,也就是说,依靠履行规定义务的服从观念”。在法理型统治社会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是一种以法律为依据进行治理的社会。无论是领袖、官员,抑或普通民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