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减薪记
辛亥革命网 2017-03-03 14:23 来源:湘声报 作者:刘诚龙 查看:
1911年10月31日,蔡锷领导的重九起义军,在昆明五华山两级师范学校宣告“大中华国云南军都督府”正式成立,蔡锷当上了云南军都督。革他人的命好革,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他人的命是革了,自己当家了,便知道油盐柴米贵。云南自来地远财困,素来是吃国家财政的。该省每年支出是600多万两银子,而本省财政岁入仅300万两,这个大缺口如何补上?
蔡锷到任,也没太多办法,也是向中央财政要钱,1912年12月,蔡锷打了报告《为云南财政支绌请拨款协济及借款兴办实业呈答总统文》,其中云:“查前清宣统三四年预算案,云南岁出年约需库平银六百余万两,地方行政经费尚不在内,而本省岁入不过三百万两,故每年除由部库拨款各省协济一百六十万余外,尚不敷一百余万。”可是去年搞了革命,把给钱的政府都给推翻了,哪还有“部库”拨款?“自去岁起义,协款骤停,呼吁既已无门,应付将穷于术,而内戢匪乱,外固国防,加以援蜀协黔,在在需款”。
文教卫,党政军,哪不要钱?蔡锷便向上面叫穷,打报告要钱。不过,若以我们经验,凭向上面要钱的报告来看某地的财政,基本上是不足采信的。向上面述职政绩,绝然是国泰民安,金堆银砌,已然小康盛世;向上面报告要钱,俨然是叫花子,穷得没裤系。你看他穷吗?马达一响,黄金万两;喝酒一箱,百姓一年粮。哪里穷呢?那是富贵逼人。
蔡锷都督云南,那确是真穷,何以知之?看蔡锷革命,革到自己头上来了,就知道蔡锷叫穷并没水分。1912年1月,蔡锷都督云南之开局之年之正月,按理要给自己挂红才是,要给革命分红才是,可是蔡锷却拿自己开刀,大刀阔斧,砍向自己:“吾滇自反正以来,整理内治,扩张军备,经费骤减,入不敷出,深恐财政支绌,不足以促政治之进,则唯有约我同人,酌减经费,以期略纾民困,渐裕饷源。”话说了一大箩,其实是一句话:干部要减工资。
这段话里,有“酌减”两字,似乎蛮宽将帅心,好像是让将帅们放心,将帅九牛只须拔一毛,及到“酌减”表格下来,吓了将帅一大跳。蔡锷之减薪计划,是按级别来减的,分上等,中等与次等;级别高,降幅大;级别小,降幅小;级别很低的,如排长班长及士兵,不加也不减。高官减薪幅度是蛮吓人的:上等正都督,原先是月薪600两,直降到120两,降幅为80%;上等副都督,原先是月薪400两,也直降到120两,与正都督一个样,降幅是七成;上等协都督,原先是月薪250两,降到100两。中等的,次等的,原先工资低,降的幅度也就小了,如中等的正都尉,原先是200两,实行新工资制后,是80两,削减六成;次等的协校尉,原先是月资20两,降为16两——正都督是降八成,协校尉是保八成。
打下江山,不就是为了坐享江山吗?说来,也并不用来赞蔡锷品德高尚,只能说蔡锷之前的都督们太无耻。一方面是财政那么困难,他们却享受高薪;另一方面,基层干部薪酬是那么低,他们却安享超高收入。原来都督是月薪600两,而次等的(也是有级别的)司书生却是12两,省部级是科股级的30倍。工资的含金量又何止30倍?都督们其吃,其穿,其用,其行,乃至七大姑八大姨之吃穿用度,乃至客人来了请客,要自己出钱吗?工资基本不用的;而越到下层,越是靠工资吃饭。若如此去计算,当年的都督与司书生,可能不是30倍的差距,或是百倍乃至300倍,一切皆有可能。
蔡锷的减薪,首先是从自己减起,他是一把手,却跟二把手三把手一个样,二把手不服?蔡锷减工资,最底层的人是不减的,他在下发的文件里白纸黑字给明确:“弁护目并匠夫,饷银仍照旧章支发。”这里可知,蔡锷革命,革的是自己的命,革的是大官、中官之命,小官与无品的公务员,他是不革的。底层公务员工资并不高,若把他们也“革”了,那革命的意义何在?
蔡锷革命成功,打了土豪,却不给官僚分田地,反而大降官僚们工资。这次降薪5个月后,到1912年6月,蔡锷再次颁发降薪文件:“现因国事多艰,再加裁减,凡政军学警各界,除分认爱国公债外,其原薪60元以上者,均减为60元;以下递减,惟目并暂仍其旧。”蔡锷自己的工资再降了五成,由最初的600猛降到了60。
蔡锷自我革命,实在是革命者应有之义。蔡锷所居那时代,各界的收入都低,商人稍微高些,但医生、教师、工人及五行八作,收入都不高;如果大家的收入都高了,教授月薪上万,医院科室主任年薪二三十万,公务员工资处于低水平,还是月资一两千,那么,给公务员涨薪,那是没话说的,是完全应该的。但蔡锷那会,全社会收入那么低下,官僚们薪金却那么高,蔡锷将其降下来,不是蔡锷人品高尚,而是原来官僚太无耻。若是一方面经营巨额亏损,另一方面经理们的年收入高得吓人,又屡屡向国家要钱,向国民叫苦,那不是无耻,是什么呢?
蔡锷降薪,确是因政府“经营巨额亏损”,也源于国民整体贫困。他自我革命,是出于良知。良知在人品序列里,是处于第一层的,说人有良知,并不是很高的评价,与高尚之评,很有距离。但设若社会连良知都缺乏,那有良知,也是我们值得举手敬礼的。
蔡锷除给自己减薪外,还有其他八九十项规定的。如一,不得请客送礼;二,兼差人员概不得兼薪(抽调到各种工程指挥部,不能领两份工资);三,不得受贿和侵吞公款;四,不得侵吞缺额饷银;五,不得挪用教育经费……看看,也看不出蔡锷之治政,有太高明之处,蔡锷所施政者,也不过是平常举措。
把平常举措常态化了,带头执行了,那就是好领导了。蔡锷确是带头廉政的,“公费所入,衣食而外,一以佐军,不欲使家有盈余。”朱德后来也回忆,(在云南)“廉洁成为了一时风尚”。这种风尚是谁吹的?是蔡锷。
顺便说一句,有人将人品和制度对立起来,好像人品与制度是水火不容的,有我无他,有他无我。其实,蔡锷以其人品与良知,建立了减薪制度,不很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