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亮节,廉洁自守——怀念蔡锷(2)

辛亥革命网 2017-02-13 08:53 来源:湖南省政府参事室 作者:谢本书 查看:

回顾蔡锷34年短暂的一生,除了领导云南辛亥革命,发动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护国战争,立下了丰功伟绩以外,其高风亮节的人品,廉洁自守的风范,亦为人所称道。

  蔡锷生活相当俭朴,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滥用一钱,更不会接受任何不义之财。1913年底,蔡锷奉调北京,离昆前昆明部分绅商和群众及云贵两省有关人士,感于他的业绩,遂商议集资,为其建生祠、铸铜像,作为永久性纪念,并已集资足够的银两。蔡锷获知后,甚为不安,婉言谢绝说:“如将此款赈济两省(云南、贵州)贫苦的老百姓,可救活多少人的生命。铸我的铜像,只享受荣誉于一时,可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于是铜像未能铸成,生祠也没有建造。经过说服和劝阻,筹集之款全部用于周济慈善机关,用于扶助贫民和抚育孤儿。云南省议会又决定,为欢送蔡锷,赠3万元作旅费,蔡拒绝接受,省议会也不相让,不得已蔡锷只接受5千元,以偿还各种亏欠和债务。

  蔡锷艰苦奋斗一生,直到1916年11月初,在日本九州福冈医科大学医院弥留之际,想到的也不是自己的家庭,仍然是国之大事及护国战争的遗留问题。他非常感慨地说,我“不死于对外作战,不死于疆场马革裹尸,而死于病室,不能为国家作更大的贡献,自觉死有余憾。”然后口授随员,遗电国人四件事:一、愿我人民、政府、协力同心,采有希望之积极政策;二、意见多由争权利,愿为民望者,以道德爱国;三、此次在川阵亡及出力人员,恳饬罗佩金、戴戡,核实呈请恤奖,以昭激励;四、锷以短命,未克尽力民国,应行薄葬。无一言涉及私事。

  蔡锷逝世以后,不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还欠债三、四千金。后由“国葬”典礼余款及友人协助,才得以偿还各种债务。

  其时,各方面人士纷纷发表通电,沉痛哀悼去世的蔡锷将军。云南督军兼省长唐继尧等给北京政府大总统黎元洪、国务院总理段祺瑞的电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电报追叙了蔡锷的历史功绩,然后强调:“综其生平,既富于韬略,优于文学,尤娴习政治,是以综理军民,措置裕如,滇、黔、川、桂之民,迄今思慕不置。而治事精勤,操守纯洁,尤足为当世官吏师法。今身后萧条,不名一钱,老幼茕茕,言之心痛,惟其功德虽在西南为多,其所设施有造于全国。丰功伟烈,中外具瞻,不有阐扬,何以光前励后!”然后建议:“赐于国葬,并将事绩宣付国史馆立传,准予京师及立功省份建立专祠,置造铜像,以彰国家崇报之典,而为后来矜式之资。”“身后萧条,不名一钱,”正是蔡锷廉洁自守一生的生动写照。

  所以,毛泽东早年视蔡锷为做人的“模范”,这里可以理解的,也是蔡锷当之无愧的。

  注释:

  1、上述两个故事,都是20世纪80年代,作者采访两位教授的记录。可参见谢本书:《护国军神蔡锷》(云南百位历史名人传记丛书,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编)第34-38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2、周钟岳:《惺庵尺牍》,未刊手稿,藏云南省图书馆。

  3、袁家普:《蔡公遗事》,《长沙日报》1916年11月11日。又见曾业英编《蔡锷集》第1533页,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陈度:《中国近世社会变迁志略》,未刊手稿,藏云南省社科院图书馆。

  5、根据蔡锷旧部、原松坡中学董事长何劲修回忆。见刘难方:《廉吏蔡锷辞铸铜像和理财》,昆明《史与志》2009年第4期第29页。后来昆明人民还是为蔡锷建立了祠堂,名曰《蔡公祠》,不过那是蔡锷去世后的事了,蔡锷当然不知道,亦无从拒绝了。

  6、 陶菊隐:《筹安会“六君子”传》第141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7、《致国会和黎元洪电》,曾业英编《蔡锷集》第1502页,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8、《唐继尧等致黎元洪段祺瑞电》,曾业英编《蔡锷集》第1506-1506页,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在该电报上署名的,除唐继尧外,尚有陈炳焜、刘显世、任可澄、吕公望、罗佩金等。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早期文稿》第490页,湖南出版社1990年版。

  (作者为云南省历史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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