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国会首届议员--王侃

辛亥革命网 2015-01-05 10:33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万安飞 查看:

王侃,字辅宜,东乡县人。光绪二十七年东渡日本,初入振武学校。二十九年转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其间,与革命党人黄兴、杨笃生等接触甚多,遂接受民主革命思想。
  王侃 (1884—1968) 字辅宜,东乡县人。生于京城,其父为清朝四品官员,后赋闲于家;母李氏能诗文,常以历史典故训导子孙。他从小受家学之风熏染,勤奋好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东渡日本,初入振武学校。二十九年(1903)转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其间,与革命党人黄兴、杨笃生等接触甚多,遂接受民主革命思想。加入秘密革命团体——军国民教育会,后转入同盟会,与江西同乡李烈钧、徐秀钧、张华飞等结为知己。宣统元年(1909)归国后,进行反清活动。辛亥革命爆发,江西军政府成立,李烈钧任都督,王侃被任为江西司法司司长和江西同盟会评议部部长。1913年,当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7月,湖口起义失败,他亡命日本。参与协助云南起义,任肇庆军务院驻外总代表和云南特派驻日购械专员,负责为义军购运军火事宜,受到当时护国军第三军总司令唐继尧的明令嘉奖。袁世凯死后,他归国任国会议员兼众议院法典委员会委员长。北洋军阀统治时,曹锟贿选总统,他不为所动,后辞去诸职作专业律师。

  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王侃任交通部法规委员会委员长,后转为首席参事。其时买办家族利用权势垄断国家出口贸易,将长江航运主权奉送给外国人,他多次抵制谴责。不久,国民党重新登记党员,王侃虽是老党员,由于不满四大家族统治,两次拒绝登记。此后在交通部工作20余年,一直未升迁。因其为辛亥革命元老,精通法律法学,他主持完成有关交通部门大量条例、法规、章程、通则,为中国早期交通系统的法规制度建设打下基础。他参与审定公布实行的《邮政养老抚恤管理章程》,是民国时期取得法律保障的职1二退休养老待遇文本。其间他主持起草民国时期《邮政法》《邮政储金法》《邮政国内汇兑法》《简易人寿保险法》《船舶法》,立法院审议通过,付诸实施。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以年老多病要求退休。后重操旧业做专业律师。1947年,受聘交通部顾问律师。新中国成立前夕,多人劝其去台湾,均婉言拒绝。1954年聘为江苏省文史馆馆员。晚年撰有《关于军国民教育会》《我所知道的李烈钧》《民初江西省政府》《护国军起义时期与日本密谈借款购械的内幕》《关于航政权被侵略的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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