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中被称为“财神”的熊希龄

辛亥革命网 2011-09-15 00: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龙儒文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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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熊希龄是一个好人,他做了一辈子的好事,人民是不会忘记他的,历史是不会忘记他的。熊希龄从政的历程虽然短暂,但是经历和参与了近代中国维新运动、立宪变法、辛亥革命、走向共和、武夫当国、抗日救亡的全过程。近来,熊希龄作为一名成功的慈善家又被重新审视。

  “墙脚随砌随毁”的仕途

  每次翻阅《熊希龄先生遗稿》、《明志阁遗著》和《熊希龄集》,阅读他流传下来的近800万字的各种奏折、咨呈、条陈、批牍、政论、函电、札记、诗词、序跋、联语以及由他签署的各类公文、命令、布告、合同、收据、委任状等,就如同读一部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晚清史和民国史。

  1870年7月,熊希龄出生于湖南湘西凤凰县一个三代从军的军人家庭,少年时已名满三湘,年14岁便中了秀才,1890年,湖南学政按试沅州,熊希龄名列第一。有趣的是,只要仔细对照熊希龄年表便会发现,熊希龄无论是在晚清还是在民国,在每个职位上任职的时间确实都不长,尤其是几个在他的从政历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职务,如时务学堂提调、《湘报》主持人,他只当了7个月;奉天农工商局局长、地方自治局局长、军署文案,他只当了8个月;江苏抚辕文案、农工商局总办、两江总督署总文案、南洋印刷官厂监督,他只当了10个月;东三省清理财政正监理官是他唯一任期最长的官职,当了2年7个月;奉天盐运使,他只当了13个月;唐绍仪内阁财政总长,他只当了3个半月;袁世凯总统府财政委员会会长,他只当了5个多月;热河都统,他只当了7个月;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他只当了6个月。

  这里列出的只是熊希龄仕途上几个有影响的职务,其他的兼职还有很多,有些职务如上海洋务局会办、湖北交涉使等,熊希龄只是记名,根本就没有到任。从晚清到民国成立,像熊希龄这样能够身绾重任且身兼数职,在当时确实是个异数。这一方面说明熊希龄确实能力超凡,能办事,办成事,不出事,一方面说明陈宝箴、陈启泰、端方、赵尔巽、载泽等封疆大吏和王公贵族都视其为人才,争相对他委以重任。然而这种赏识与争抢,使得熊希龄一年到头到处奔波,碌碌道途,“平生似遇而实未遇,欲有为而终不可为”。

  南北双方的“财神”

  熊希龄素有“财神”之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黄兴就积极向孙中山推荐他就任财政总长,孙中山以“财政不能授他派人”为由拒绝;黄兴觉得如果不用这个“财神”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又推荐熊希龄就任财政次长,孙中山以“各省代表反对而中止”。

  这尊没有被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看中的“财神”,却被袁世凯北洋政府一眼相中了。他力辞五次,袁世凯都没有放过,非要他出任财政总长不可,指望他这只“凤凰”给国库空虚、濒临破产的北洋政府生个金蛋。

  熊希龄被推着就任财政总长时,国库不敷银已达28025万两,政府岌岌不可终日。面对南京留守黄兴一日数至的告急之电,面对各省都督接连不断的逼饷飞电,面对各省代表接二连三的坐索请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熊希龄,毫无选择地被推到了借款的前台。

  1912年5月7日,熊希龄在唐绍仪主持善后借款谈判破裂之时,正式开始与银行团谈判。为了打破僵局,迅速达成协议,以应燃眉之急,在秉承袁世凯的旨意和参议院的“默许”下,在多次据理力争无效的情况下,他十分无奈地接受了银行团提出的允许其监督财政和监督军队的苛刻条件,并于5月17日用信函的形式,同银行团签订了垫款合同与章程。

  垫款合同与章程签订后,银行团即垫款300万两,并答应6月12日和17日分别再拨300万两。

  接受银行团垫款的合同与章程一签订,舆论立即大哗,群起攻击熊希龄卖国。

  5月20日,戴季陶在《民权报》上发表署名“大仇”的短文,标题叫《杀》。他在文中痛骂熊希龄说:“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此四人者中华民国国民之公敌也。欲救中华民国之亡,非杀此四人不可。杀四人而救全国之人,仁也;遂革命之初志,勇也;慰雄鬼在天之灵,义也;弭无穷之后患,智也。革命初成,不少健儿,以全国之国民而无人敢诛此四贼,以救全国人民之生命财产,以保五千年之荣誉之历史乎?吾殊不敢以此诬我国民也。”

  5月23日,《民立报》刊文指责熊希龄欺蒙参议员和国民,私许外人监督财政,称此举将“断送吾新造之民国”,痛骂熊希龄是“亡国罪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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