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正:辛亥革命中走出的中华法系大家
辛亥革命网 2012-02-16 00: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林海 查看:
电影《辛亥革命》里,武昌起义后,革命军与北洋军对峙。战事吃紧,大元帅黄兴驰援汉口前线,镜头给到一位头蒙白布的受伤年轻将领,向黄兴问道:“大元帅,我们向何处去?”黄兴道:“哪里战事最紧,便向哪里去!”银屏上给出字样,介绍这位年轻将领,便是时任都督府顾问的居正。
一、投身革命的法科留学生
和许多革命青年一样,居正也是旧学堂走出的法科留学生。他出生于贫家,家中并无治学传统,于是常向舅家借书,于武学厢房内,闭户抄读,足不出户,学业始有长进。1900年,已年届24岁的居正考中秀才,成为家中少有的饱学之士证据是4年后,居家重修族谱,即由28岁的他独力承担。
1902年,居正结识了将赴日本留学的陈肇一等人。在陈的影响和帮助下,他赴日留学。到日本江户后,他受到同盟会会员田桐接待。田桐当时正与宋教仁等人筹办《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并著《亡国惨记》等启蒙刊物。他将这些杂志给居正阅读,救亡思想很快征服了居正,为其后来参加革命奠下基础。同盟会成立后,居正也加入其中,并直接受黄兴的领导,奔走会内会外。
1907年,居正从法政大学毕业,升入神田区日本大学本科法律部。尽管学业进展不尽如人意,他仍然为革命工作奔忙。国内传来消息称,云南河口起义正需人手,他遂辍学离日赴起义前线。然而仅行抵香港,便得知河口起义失败。组织安排他去新加坡参与《中兴报》与保皇党《总汇报》笔战,并办革命刊物《光华日报》。随后,他又在云南缅甸交界游说当地土司发动革命,激怒了当地政府。次年,清廷外交部请英国公使电告缅甸政府,勒令《光华日报》停刊,并押解居正回国惩办。幸经当地同情革命的华侨多方设法,聘请律师向警察局交三千元担保,才获准离境、幸免于难。当年夏,33岁的居正再返东京,回到熟悉的日本大学校园,经法律系主任的特批,补缴学费,重新入学。
1910年暑假,居正再返上海。尽管未办离校手续,却从此与学业永别。此时革命形势正烈,同盟会在国内建立“中部同盟会”,推举居正负责湖北盟务。他便以行医为掩护,活动于湖广交界,宣传革命、发展同盟会员。一年后,他受黄兴指派,前往武汉联络新军响应广州起义。起义时,居正恰于上海购置枪支。10月14日,他返回武汉。身后船舱内载满沙发。割开沙发表皮,尽是长枪短铳。他亦留在武汉,协助指挥军政。时阳夏战事正酣,他亲临战场观战,见革命军处于下风,便率卫队八人亲自冲锋,手执红旗指挥反攻,夺回刘家庙车站,获炮多门,战局始趋稳定,随后便有了电影中的那一幕。
二、为何要重建中华法系
作战勇猛只是这位法科学生在辛亥前线上的一面。他的法律知识在参与起草《中华民国军政府条例》、《中华民国鄂州政府临时约法》时派上了用场。特别是《军政府条例》颁发前,由于仓促起义,革命党人组织机构不完备,军事指挥和行政处理上漫无秩序。居正草拟的《条例》为军政府设置军政、外交、教育、实业、司法和理财等职权,某种意义上,是为新生的政权赋予了血肉和骨架。于战火纷飞中,这位断断续续学习法科的革命青年,扮演着开国元勋的角色。然而,无论是他还是当时的局势,似乎都不把这当回事翌日,他遂擎旗率军冲入敌阵,并被流弹击中头部,血流不止电影将这一功绩送给黄兴,坦白说,这并不公允。
辛亥之后,共和成果落入袁手。居正继续参加“二次革命”,率部坚守吴凇炮台数日后,败亡日本。次年回国参加护国运动,任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总司令,率部与北洋军鏖战胶东、三打济南。1919年,孙中山委任其为国民党总务主任,其军旅生涯方告一段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他开始任司法院院长,直至1947年方卸任。然而其在法律史上的重要角色,并不限于最高司法行政官,而是更多地表现为一位坚持重建中华法系的近现代法学家。
《为什么要重建中国法系?》一书撰于1944年至1945年左右。其时抗战已经接近尾声。经八年抗战,国民自信心一度恢复,家园重建也刻不容缓,而立法工作也随之需要确定新的主题和基调。居正在当年的中华法学会年会上提出,应重建中国法系,随后他在《中华法学杂志》第三卷第一号发表了《中国法系之建立》一文。在他看来,法学界言必称欧美,崇洋媚外风气过甚;同时“或则仍旧因袭前此的礼治,或则完全继受他国的法律,东抄西袭,缺乏中心思想……这种状况不是法律发展的方向,而如今,我国民已经抗战八年有余,把日人侵略我国的迷梦完全击碎,正是施行改革,振兴中华,重建中国法系的大好时机,再不能因循守旧或跟在西方后面亦步亦趋”,而“要以革命的立法,进取创造,为中国法系争取一个新的生命,开辟一个新的纪元。”
至于重建怎样的中华法系,居正首先主张从礼治进入法治,一方面保持旧礼中有利于维护道德人心的精髓,裨使法律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立足于社会的变迁,特别是由“家族”本位进入“民族”本位。虽然主张恢复中华法系,他也一样承认传统制度的弊端。同时他也排斥欧美的极端个人主义。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国今后的法律,既不能够再因袭过去的家族本位,也决不可再去模仿欧美的个人本位,而应该别谋所以创造中国法系之新生命。”而当时的最重要使命,就是在法律体系中切实贯彻民生主义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两大方面问题。因而中华法系的重建,仍然将以三民主义为纲“新人们”为之批评他因循守旧,而真正顽固的“老人们”则慨其“旧瓶装新酒”,赋中华法系重建以新义。
老年的居正任国民党监察院监察委员、国民党评议员。他身体不佳,每逢外出,都以三轮车或公共汽车代步。文采颇高的他还擅做诗写文,平时凡朋友去世或周年忌日,照例作文哭之。1951年11月23日写作至晚11时,照例洗足就寝,于洗足时坐化,终年75岁。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