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上海光复的功臣——绅商李平书(3)
辛亥革命网 2012-02-13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朱国栋 查看:
上海地方自治运动从1905年开始,至1914年结束,共达十年。前后分三段时期,第一段是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时期,从1905年10月至1909年6月;第二段是城自治公所时期,从1909年6月至1911年11月;第三段是市政厅时期,从1911年11月上海光复之后至1914年3月停办。
地方自治运动首先在上海发生,是因为受租界的影响。上海开埠半个世纪中,租界市政建设和管理,领先华界一大截,诚如1883年《申报》的一篇文章所写:
“上海自有工部局以来,湫隘逼仄之路悉化而为康庄,乡间鄙陋之区皆变而为阛匱。四方之人趋之若江汉之朝宗,商贾往来,无远勿届。街衢之间,日事洒扫,迂者直之,陂者平之……,以中国界内之地较之租界,不啻有天渊之异焉。”
这种鲜明的对比,强烈地刺激着上海的爱国绅商。整顿市政,建设近代化上海,成为他们的迫切愿望。上海道袁树勋在批准设立总工程局时便说:“上海为通商大埠,最得风气之先,外患之刺激日深,绅民之感情自异。”这段话很明白地说明上海绅商设立总工程局时的爱国心理。上海绅商是要从整顿市政入手,将上海建设、改造成为文明的、先进的城市。 上海地方自治运动是爱国运动。李平书脚踏实地,认真推动上海地方自治,办了大量实事。在总工程局和自治公共所时期的6年中,统一管理城厢内外道路、路灯,共辟建、修筑道路100多条(或段),修理拆建桥梁60余座,新辟改建城门9座,建筑驳岸码头16处;统一巡警管理,设置巡警300——400人(各年不等,最多为450人),设警务学堂1所,设立巡警肄业所1所;设立和资助小学堂,以利初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设置夜塾,一切文盲,无论艺徒负贩苦力,均可免费入夜塾识字;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市政管理的章程规约,诸如违警章程、食物店铺卫生规约、押店、戏院管理规约等等。很多规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很细致,如在违警规定中有:乱吹叫鞭者、深夜在路高歌者、夜间过十二时作诸般喧闹碍人安眠者、毁坏公物如电杆路灯之类者、坐沿浦铁栏及桥栏上者、堆放碍路物件在门限以外者、横街招牌遮掩路灯光线者、夏天抛弃瓜皮及芦粟茭白等壳于道路及河中者……
1907年5月,上海道奉令禁绝境内烟馆,交总工程局办理。李平书将原有沪学会体育部、商业体操会、商余学会、商学补习会、士商体育会五个体育会组成临时商团,分区出防,历时3昼夜,烟馆如期禁绝。不久,五会联合,正式组成“南市商团公会”李平书会被推为会长。其后,地方每有不靖,官厅辄请商团帮助维持治安。同年,李平书还担任上海城厢救火联合会会长。
上海城厢救火联合会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