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举人之曾孙窦永祥生平简历 [投稿]

辛亥革命网 2012-12-25 00:00 来源:自撰 作者:窦永祥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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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举人之曾孙窦永祥

   窦永祥,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7010月出生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宋村。

19799月—19887月分别就读于宋村小学和宋村中学,19889月就读于凤翔县柳林职业高级中学,19893月应征入伍。先后服役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宜宾市支队、四川省总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曾任战士、文书、学员、排长,政治处干事,副指导员,中队长(连长),指导员,副教导员,副科长,科长,支队(团)政治处主任等职务。期间,参加了平息1989年“6.4”风波事件,19919月,以优异成绩考取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都指挥学院(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大学),19937月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支队工作,200310月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参与组建工作。20069月参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政治机关工作专业培训。

幼年时期,他受家父和家族的影响,一直为出生在举人家庭而引以自豪,深厚的家风使他早早就懂得了只有继承和发扬举人之精神:“修身、成才、成器”才能成为国之用材。为此他认真学习。不管是上小学,读中学,还是在以后的部队生涯中,他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从小就表现出了很强的组织才能。多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1986年曾出席宝鸡市优秀学生干部代表大会。 参军入伍后,他在短暂的新兵三个月集训中,训练刻苦,表现突出,受到了为数不多的嘉奖,被优选到支队(团)机关担任文书工作,由此为他以后在部队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继承曾祖父窦应昌书法之精髓,他不顾环境艰苦,寒来暑往,心无旁骛,痴心钻研,认真临摹。15岁时其作品参加了宝鸡市“九成宫杯”书法大赛并获得优秀奖,成为当时年龄最小的参赛者。在部队工作期间,他多次参加省市及全国举办的书法大赛。曾获得“爱我中华,爱我长城”全国硬笔书法大赛三等奖,武警宜宾市支队书法大赛一等奖,武警森林部队党风廉政建设书法大赛二等奖。曾任中国书法协会会员,西藏自治区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他发扬举人的优良传统。16岁时就为村镇、厂矿企业和老百姓义务书写春联,分文不取。当兵休假期间,多次为家乡村民书写春联,并积极参与家乡的建设事业。尤其在家乡举办大型活动,重建学校,他都要慷慨解囊,积极捐助。他秉承先祖之遗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为人谦和,从不因自己出生在举人之家而骄傲;从不因自己是军队一名中校团职干部而高高在上;从不因自己是一名领导干部而脱离群众。与人相处和谐谦虚,尊老爱幼,不摆架子。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管在首长身边工作,还是在以后的领导岗位上,他都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以更好、更专、更精的工作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率先垂范扎实工作,四次评为(军、师、团)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被评为(师、团)优秀机关干部,两次评为武警森林部队优秀党务工作者,一次荣立三等功。受到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杨国屏、吴双战,政委徐永清、隋明太等上将的亲切接见,曾多次协助公安机关完成江泽民、朱榕基、王兆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川视察的安全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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