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名人:郭希仁

辛亥革命网 2013-11-25 00:00 来源:秦文化资源 作者:秦文化资源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郭希仁原名忠清,字思斋,后改希仁,以字行。宣统三年九月,陕西革命发动日期迫近,希仁与井勿慕担当内外策划之重任。,临潼名人:郭希仁,

  郭希仁(1881~1923)原名忠清,字思斋,后改希仁,以字行。临潼县田市乡游方郭村人。幼读经史,继至县横渠书院学习程朱之学及文辞,后又考入省恒大学堂,学习性理、格致等课程,又多接触新学,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乡试举人。当时正值戊戌变法及八国联军订立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之后,他深感清政府腐败无能,外强入侵,国势日衰,认为国家必须改革方能图强。于是便广求新学,深刻研究古今兴亡之理与东西各国富强的方法,决然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东渡日本考察政治、教育。在日期间,深受国内留日的一些革命人士的影响,遂坚定了革命意志。光绪二十四年(1898),他从日本回国至陕,陕境内革命思想已在秘密流传,一些先进人物已暗暗行动起来。当时蒲城县学校校长常明卿(同盟会员),领导学生进行了一些革命活动,县令李体仁便指责常明卿与学生有革命色彩,大肆罗织罪名,笞责常与学生30余名,酿成有名的“蒲城教案”事件。此事激起全省学界的愤怒。十月陕西教育会在西安召开周年大会,陕西提学使余堃到会。余堃慑于清朝官吏的淫威,在讲话中,只字未提“蒲案”事件,到会者非常气愤。希仁即奋起大呼:“李体仁摧残教育,毒蜇师生,使血肉横飞,士气俱尽。今日全体大会不发此事,吾深为秦人羞,更深为秦人痛”!遂放声大哭。一时群情激愤,先后争先发言,怒责李体仁并痛斥余堃,震动很大。后在各界压力下、李体仁终被革职,这次“蒲案”事件,遂成为陕西掀起革命的导线。希仁与井勿慕关系甚密,他与井相商,把革命推到“新军”、“哥老会”、“慕亲会”、“刀客”中去。于是,联系他们,共同组成“同盟会”,并编了“通统山,同盟堂,梁山水,桃园香”四句隐言为联系讯号。在这一年里,又联系革命重要人物祭扫黄帝陵,发起革命活动,郭希仁与张赞元为之起草祭文,祭陵时共同宣誓,表示了复兴民族的决心。同年,希仁与曹印侯、刘蔼如、贺绂之等创设丽泽馆于西安,以学新知,并结合同志,发刊《丽泽随笔》。后又成立“声铎社”办《声铎公社质言》、《兴平报》、《日暾社学谭》等刊物,同时到处讲演,提倡新知,宣传革命思想,清宣统元年(1909),希仁经陈会亭、景梅九介绍加入同盟会,随即把马开臣的书铺作为密议所,秘密探讨革命途径。接着,陕西咨议局成立,他被推荐为咨议局议员,任副议长。以后,加入同盟会者日众,革命力量不断发展,由于井勿慕奔走各地活动,宣统二年(1910),公推郭希仁为同盟会陕西支会会长,负责规划革命进行方法,这使西北革命组织愈行完密。当时,陕西“新军”为督练公所总办王毓江所控制,王乃是陕西巡抚恩寿的亲信,他与恩寿狼狈为奸,祸害人民。同盟会员彭仲翔等曾联名揭发其奸,希仁即以咨议局的名义把恩、王的罪状呈于资政院,使王毓江与其羽翼均被革职,连恩寿也被迫告病辞退。于是革命同志张凤翙等十余人,得以入主新军。由此,新军中陕人势盛而西北之革命根基得以建立。

     宣统三年(辛亥,1911)九月,陕西革命发动日期迫近,希仁与井勿慕担当内外策划之重任。起先,井勿慕因事赴北山,留希仁与李子逸、党自新等在省主持机关。当武昌起义事起之后,陕西事急,希仁即与新军革命同志密议起义之事。10月22日在西安城南林家坟集议,公推张凤翙(翔初)为大统领、钱定三(钱鼎)为参赞,决定立即起事。即与10月23日攻破“满城”,西安宣告光复。24日,定革命军为“秦陇复汉军”。为了安定社会,告谕革命宗旨,希仁提笔立书布告。文曰:“各省皆复,驱逐满人上征天意,下顺民心,宗旨正大,第一保民,第二保商,三保外人,汉回人等。一视同仁,特此晓谕,各其放心。”这对安定人心起到了很大作用。接着,设立临时大统领府,下设军令府、参谋处、民政府三部。希仁即主持参谋处与民政府。由于张凤翙素来欣佩希仁的学问品行,希仁又为同盟会支会会长,因此一切大事多与他商议,内外部署以至安民筹饷治军交涉等均藉其主持。日常文告,又多由希仁起草,致使他忙得隔日不得一饱,昼夜不得一眠。由于“秦陇复汉军”初建,且其中成份又极复杂,因此在正式成立军政府决定起义诸人的领导职务时,有些人竟另标旗帜,意见分歧,一时群情涌涌,几至分裂。希仁于此时不避艰险,以全局安危自任,奔走于各派之间,晓之以革命大局为重之理,讲述古今英雄成败之由及太平天国之失,百般进行调解,才使意见趋于统一。确定仍以张凤翙为大统领,钱定三、万炳南为副统领。希仁任军政府高级顾问,其下再设若干机构,对各方人士妥为安置,一切纠纷始告平息,革命方得以继续进行。此时,河南、甘肃尚未光复,清军负固顽抗。东面清兵侵犯潼关,使潼关三陷三复,西则甘军深入礼泉、咸阳,威胁西安。局势异常危急。此时军内一些人思想动摇,议论纷纷,竟有欲放弃西安,出武关奔向南山之议。希仁认为,关陇为中国险要,绝不能轻言放弃,与彭仲翔等人力排众议,坚持抗清。立即组织军事力量协助曹印侯建立“敢死队”,力挽危局,终使东西两路革命军均取得胜利。

  辛亥革命后,局势稍有平静,希仁与井勿慕主张裁兵简政以休养民力恢复元气。对于清末的积弊,欲一举而廓清之。可惜当时一些同志,多在地位权利上相争,并无远图,对于他的努力反多非议。因而事多受阻。希仁知不可留,便称病离去。民国二年(1913),希仁救国心切,欲考察外国政治经济作为借鉴,以制定治国长远之计。于是便西游欧洲,历经俄、德、法、英、意、比、瑞、荷诸国,悉心考察其政治、经济、教育、农林、水利及风俗习惯等,将其所得载于日记。回国后,正值袁世凯盗国甚急,学不能用,便于华山北麓“共学园”(曹印侯坟园)讲学,从学者甚众,且后多有所成就。由于希仁对袁世凯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常与孙岳(河北)、邓宝山(甘肃)、续西峰(山西)、史可轩、胡景翼(陕西)等集会于华山下,商讨倒袁大计,人称“华山聚义”。此时张凤翙已被袁免职,由其亲信陆建章督陕,陆在陕大杀革命党人,在残害20余革命者后,即四处拘捕希仁甚急,他便与刘蔼如潜往山西。未几,陆被逐,他始返陕。希仁离政后,数年来深感陕西连年荒旱,早欲大兴水利,以为强国富民的根本大计。因此他在欧游时,对水利特为重视,此时适逢李仪祉到德国去学铁路工程。希仁对仪祉说:“我国西北多旱灾,历来已久,急需振兴水利以利人民,铁路工程无如水利之紧迫。”因劝李仪祉改习水利。他自己回国后,即有《水利谭》之作,以图在水利上有所建树。民国五年(1916),希仁出任陕禁烟局坐办,在禁烟中雷厉风行,民国六年(1917)秋,担任水利局局长兼林务专员,他即调查泾河谷口,疏濬草滩,修理申店潏河渠以及莫陵庙灞河堤……等水利工程,并为水利立法、设计、奖励不遗余力。可惜遭逢世变,兵火不熄,人民穷困,财力不济,未能大有作为。1920年,李仪祉学成归国,希仁乃举荐仪祉接任自己的职务,使原来的计划如泾渭等渠,得以逐步实现,关中一带的水利方初具规模。民国七年(1918),希仁又出任陕西省教育厅长(仍兼水利林务)。他在任期间,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事,莫不竭心力而为,曾长教育会、天足会、红十字会、设音乐研究所、国语传习所、孤儿院、通俗图书馆等,奔波筹划,日无暇时。当任孔教会长时,曾修孔庙,开经史温习会。组织同事对经史大意及各国政治、法律、兴学富民等诸大端,反复演讲,当时正值新文化运动蓬勃发展之际,反孔反旧礼教之风遍及全国,因此,希仁尊孔之举引起新学界之批评。而他自己则认为:“学当论是非而不当论新旧,善学旧者,旧可以得新,必不至于顽固;善学新者,新不厌旧,不至于流于迷鹜。关键在于有真知灼见,所谓温故知新,不可不知”。早在他欧游回国在华山讲学时,曾赋诗一首: “历尽千重险,方知太华尊。谁为仰止者,原作导游人”。可见其学有主见并以教育为己任的志向。

     希仁不畏强权,敢于直言。民国九年(1920),关中大旱,华洋义赈统一委员会开会,商议某灾区当急赈之事,而因一“洋员”多方刁难,数次议不能决。希仁在会上愤而怒斥“洋员”:“你这个洋人,视我中华人命如草芥,今天先杀了你再议赈”!即握拳相向,众委员大惊,上前解脱。于是议立决,第二天即进行赈济。民国十年(1921),华洋义赈会修灞、浐、潏等河堤五处某“洋委员”勒不发款,希仁扶病到会与之抗辩,该“洋员”惧其威直,乃立即如数发款,使工程得以如期告成。他为人民利益勇于斗争的精神由此可见一斑。

     他致力于著述讲演,数十年如一日,即严寒酷暑亦未尝稍懈。以致操劳过度成疾,然犹扶病讲述,伏枕秉笔。其著述刊行者有:《近思记》、《思斋文存》、《春秋随笔》、《儒教纲要》、《说文部首》、《五声辩难》、《说文漫录》、《水利谭》、《从戍记略》、《平见》、《东游记》、《欧洲游记》、《暾社学谭》、《六十年交涉记略》、《知人类抄》、《圣迹备考》、《政述丛谈》、《国事演讲录》、《天演通》、《音转举偶》、《历年日记与自述》数十种。其未刊行者尚有:《张横渠学问之方》、《诗集说》、《诗集传补正》、《方言辑存》、《左氏传笺记》、《乡职要略》、《管子约编》等书。希仁在官不谋私产,辞教育厅长后,余薪4000元,即以3000元捐助教育及慈善事业,并把他在水利局的薪金购置测量仪器,自己仍坚持讲学和著述。疾病缠身,生活日苦,不一年,即不能支,卖掉自己所乘的车以度日。当局见其困苦,曾赠与千元,但他却坚辞不受。后以疾笃,于民国十二年(1923)五月二十一日卒于西安,享年43岁。死后无以为敛,友人赙金帮助治丧,归葬于故里。

 标签: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2008-2024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