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局正在萌动和发生——1911年前后的湖南

辛亥革命网 2017-02-28 09:29 来源:湘声报 作者:宋利 查看:

长沙能成为武昌起义的首应之区,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也是以黄兴、宋教仁、谭人凤、焦达峰、陈作新等为首的湖南革命党人长期准备的结果。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武汉三镇光复,揭开了辛亥革命序幕。10月22日,焦达峰、陈作新等率新军革命士兵和会党举义,占领长沙城,湖南成为第一个响应武昌起义的省份。由此,清王朝在湖南260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被推翻了。

  长沙能成为武昌起义的首应之区,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也是以黄兴、宋教仁、谭人凤、焦达峰、陈作新等为首的湖南革命党人长期准备的结果。 

  现代气息在湖南萌动   

  1895—1911年间,湖南陆续创办了183家近代企业,包括矿山、工厂、铁路和轮船公司,总投资额达1982.3万元。这些资本家以梁焕奎兄弟,廖树衡、廖基植父子,龙璋,蒋德均,熊希龄,陈文玮,黄忠浩等最为有名。

  自长沙、湘潭、常德开辟为商埠以来,大量的外国船只进入湖南境内,洋纱、洋布、洋油等各类洋货,随各国轮船所及,深入湖南腹地。

  据1906年登记的数字,外国船只为13万多吨位,中国船只只有3万多吨位;到1910年,外国船只已达22.5万多吨位,中国船只仍只有3万多吨位。

  湖南出产最多是谷米,其次是竹、木、煤、茶;然后是织席、绣品、雕刻、鞭炮、药材、草帽、豆麦食料等其他杂物。在出口的同时,也有大宗的洋货进入湖南。川、广、赣、黔、吴、越、秦、晋、豫、冀等货也有从这里转而输入的。

  除了民族经济的发展,湖南的工商业也有所发展。

  银行在湖南的组建源于清朝末年。1910年正月,慈利县富商姚生范创设六六银行,并发行货币,这是湖南开办商业银行之始。

  1911年至1922年,湖南先后建立的商业银行有湖南实业银行、湖南宝兴矿业银行、裕商银行、长沙木业银行、常德木业银行、岳州商业银行、津市豫立银行、津市大丰银行、津市六六银行、湖南通商银行等。

  为了抵抗列强对经济的不断渗透,1907年,湖南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保护本省经济。如按照农工商部颁布的《矿税章程》开征井税,包括矿界年租、井税公费、执照费等。《矿税章程》是张之洞主持制定的一部与国际接轨,并针对一个行业(矿业)的国家级政策性法规。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虽然并不足以完全阻止各国对中国矿产的掠夺,但它比较鲜明地体现了维护矿产主权的国家意志,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湖南首次试行财政预算制度也发生在这个时候。1910年7月19日定1911年财政预算年收入为7661554两,支出为9232704两,赤字为1571150两,两个月后提出修正案,赤字减为28万两。9月,湖南设财政公所,分六科十六股治事,隶属布政使。这是湖南财政机关现代化之始。 

  由湖南而起的政治风波   

  辛亥革命前后,湖南省行政机关最高长官有巡抚、都督、巡按使、省长之别,二级机构的官员有布政使、按察使(提法使)、提督学政(提学使)、司长、处长之分。对于各县的划分,也有统一的规定。民国初期以清代府治、州治所在的县划的一等县,有邵阳、长沙、衡阳、澧县、常德、沅陵、零陵、桂阳、郴县、永顺、芷江、靖县等。

  变动的年代,统治阶级内部纷争不断。1910年,湖南财政赤字高达600余万元。加上添募新军、筹集灾款,赔偿外人损失,湖南财政亏空更多。湖南巡抚杨文鼎认为,解决当时困难的办法是仿效安徽、奉天等省发行地方公债。7月16日,杨文鼎请试公债票,拟向英国商户借款,以常宁水口山铅矿矿砂作抵押,分6年还清,以后水口山矿砂悉数运往汉口出售给洋行,本息即从售砂价银中扣还。

  杨文鼎发行公债,照传统方法,只向朝廷奏准,而忽略了咨议局有审议地方财税的权利要求。省咨议局得悉情况后,向杨文鼎提出质问。同时,咨议局议员们联名向北京资政院呈请,要求资政院提出质询。在立宪派的活动下,10月7日,资政院通过了杨文鼎违法的议案。资政院上奏朝廷,要求补行交付审议。军机大臣为之辩护,认为既经朝廷允准,仍可照旧办理。资政院认为军机大臣辅佐宪政不力,要求到院答复质询。军机大臣置之不理。立宪派借机弹劾军机大臣,这在清朝历史上可说是破天荒的事情。 

  推动湖南革命运动的那些力量   

  武昌起义前后,长沙各种革命团体与联络机关纷纷出现,互相配合行动,共同推动湖南革命运动的发展。

  这些机关主要有:文明绣业女校、贾太傅祠、长沙自治公所、富训商业学校、振楚学堂、作民译社、铁路学堂、实业学堂、武城试馆、同仁西医诊所、义昌祥成衣店、定忠客栈、李培心堂等。

  1911年,辛亥俱乐部总部在北京成立后,罗杰回湖南筹建俱乐部湖南支部。7月1日,罗杰邀同湘绅粟戡时、李达璋、周广询等,在曾文正祠召开会议,发起成立湖南支部,并在省城公立法政学堂内设立事务所。同盟会中部总会成立以后,焦达峰、杨任、谢介僧、曾杰等组成湖南分会,负责湖南起义的准备工作。湖南保路运动方兴未艾之际,焦达峰等人从上海回到长沙,加紧进行革命的准备工作,首先重建了同盟会湖南分会,并设立“湖南体育会”等秘密机关多处。同时为了加强对起义主要的依靠力量——会党和新军的组织与领导,决定由焦达峰负责联络会党,陈作新负责联络新军。 

  天灾频繁,赋税加重,民不聊生   

  1910年、1911年连续两年的水灾,使湖南人民损失惨重,苦不堪言,而政府的税收却在不断地加重。

  1909年3月,湖南巡抚岑春蓂同湖广总督陈夔龙仿行川汉铁路章程,抽收租股,令各租户按租认股,随粮缴纳,总计全省田租约为56736.3万余石,其中每50石认股1石,每石折银1元,每年约可得113.7万余元。这些租股,用于湘路建设。同时,省咨议局还议决,从次年正月起,抽收廉薪股用于湘路建设。其办法是,凡是本省人在本省幕局或在学堂或在军中充任将弁者,除特别认股外均按廉薪酌量出资,入作路股。

  1910年秋,省咨议局议决,为加快湘路建设,9月起正式开办房铺租股。其办法是,在城市繁华区,每年酌量提取房铺租1个月入铁路股。首先实行的城市为长沙、湘潭、常德、益阳、沅江、津市、衡州、宝庆、岳州8城市,其余各城市由本地士绅依照本地情形仿照立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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