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内蒙古社会与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哈萨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 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两,清末内蒙古社会与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由于领导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这场革命进行得很不彻底。清末的内蒙古由于社会经济不发达,这里的革命带有更多的不彻底性与不成熟性。对清末内蒙古的社会矛盾进行分析,不仅可为辛亥革命的爆发提供历史依据,还有助于探讨辛亥革命在内蒙古具有很大局限性的根源,对研究辛亥革命和内蒙古近代史大有裨益。 

  鸦片战争以后,内蒙古地区由封建领主制社会逐步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沙俄的势力捷足先登,从陆路私运鸦片等商品向内蒙古地区及中国内地推销。1856年10月,通过《中俄北京条约》,俄商获得在内蒙古等地区进行贸易概不纳税的特权。1896年,帝俄在内蒙古东部修筑r一段东清铁路,圈占沿线民地民房及蒙古人牧地。俄国的资本以华俄道胜银行为中心侵入内蒙古东部,开发扎赉诺乐及铁路沿线的金、煤等矿产资源,设立公司、商号等。  

 日俄战争后,日俄两国重新划分势力范围。日本取得了洮儿河以南的南满洲及内蒙古东部,洮儿河以北的北满洲、呼伦贝尔及外蒙古等地方为沙俄所有。日本侵略势力侵入内蒙古东部。侵略者在经济上大肆掠夺,在政治上制造民族纠纷,教唆蒙古王公“独立”,以达到其吞并内蒙古的野心。与经济、政治侵略同步,外国宗教势力也侵入了内蒙古。1856年天主教开始在内蒙古地区传教,大教区有七个:热河、宁夏、察哈尔西湾子、绥远、大同、集宁、赤峰。教堂凭借种种特权兼并了大量土地。

   随着半殖民地化程度的加深,内蒙古各族人民与帝国主义的矛盾斗争日趋尖锐,与清政府的矛盾也呈现出愈益加剧的趋向。  

 1901年到1911年,是清政府统治的最后十年,此时清政府的“库储一空如洗”,为挽救垂危的命运,清政府在“变法图强”实行“新政”的外衣下,在蒙古地区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取消原先禁止汉民入蒙地开垦种植等各种“禁律”,允许和鼓励蒙古王公放荒拓垦。这在客观上固然是增加了蒙汉等各族人民的接触机会,但清政府在“移民实边”的幌子下,对蒙古地区实行经济掠夺。他们以为“此荒若以光绪三十二年办理札萨克图(科尔沁右翼前旗)荒价预算,共可得银四百余万两。’’蒙古王公和清政府垦务机构官吏互相勾结,为搜刮更多的银钱,大量丈放牧场和已耕的土地,导致土地滥垦和牧场破坏,“遂致蒙汉交愤,聚众抗官”,使错综复杂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激化起来,各族人民发动了一次又一次武装起义。这些斗争从性质上可分为以下几类: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