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民初政治参与的扩大(3)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何 新 查看:
参政主体大致可以分为参政个人和参政团体两类。参政个人主要指的是参与一国政治的公民。参政团体主要指的是参与政治的团体,包括社团、政党等。
应当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参政主体的范围是十分有限的,专制的统治使得政治参与的主体仅仅限于掌握权力的少数人:皇帝、贵族、大臣等。对于普遍的民主参政机制是不可能具有的。百姓没有参政的权利,也没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和场合,至于参政团体更是不可能的了。中国古代,统治者对结党是十分忌讳的,因为统治者一直把结党与营私联系在一起。如果存在党派的话,这是对皇权利益的一种严重威胁。因此,“党禁”也就是每一个统治者所必须强调的统治手段了。这样的结果正如孙中山所说的”人民没有发言权。不论如何不公、如何残暴,在这里是无从申诉的。”
辛亥革命后,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得到提高,由此造成了参政主体的明显增加.首先,包括了部分绅士、知识分子、资本家,.清末立宪运动开创了各地绅商、知识分子参与政治的先河、.他们在这个过程中看到了清王朝的顽固无能,在改良无果的情况下纷纷转向了革命的一边。民初,这些曾在清末立宪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很大一部分都参与到了新政权的建设当中。以湖北为例,在武昌首义期间部分商会、绅士对革命就采取了支持的态度。革命胜利之后,在军政府中民政管理委托给了汤化龙主持,在其下设的七个局的首领当中,除了一个由前清的候补知县担当外,其余都是前谘议局的议员。这些议员大部分都是绅商或是有文化的上流人物,他们对地方政治、经济建设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包括了部分农民。辛亥革命前革命派就联系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会党积极地参加到革命中来,、而革命在某些省份的胜利也应部分归功干会党的参与,如陕西、山西、湖南,并且会党的头目还在某一时间掌握了政权。总的来说,辛亥革命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实在是太少了。但是,农民还是自发地为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进行了斗争.他们纺纷焚烧地主的田契,夺回属于自己的土地,有的还成立了政党,如在湖北广济,农民就采用西方化上流阶层组织政党的策略成立了农林党,“其说以为农人得入党籍,将来佃人可不交纳租课”。再次,妇女的参政。武昌起义后,一些先进女性就直接参加了革命战争,,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在《复女界共和协济会》函中指出“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自共和民国成立将合全国以一致进行。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媲美……女子将来之有参政权,盖事所必至”。“。之后,临时参议院通过了女子有参政权的议案,宣布长期以来受封建制度压迫的妇女们具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妇女们成立了女子参政团、女子自由党等党团参与到了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
在参政团体方面,民初结社公开,各种各样的政党、社团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据统计,从1911年到1913年间,号称为党、团会的新兴团体有682个,其中基本具备近代政党性质的团体共有312个。真可谓之为“政党林立时代”了。由于“组织政治参与扩大的首要制度保证就是政党及政党体系”,':因此,民初的政治参与也就开始呈现出新的局面,而政党政治也戟成为民初政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些政党团体代表的利益不同,成分也较为复杂,有代表革命党人的,有代表封建旧势力的,有代表“市井鄙夫”的,有代表知识分子的,“甚至电车买票者、学校看门人,亦复自附于社会之列”,]政党、社团的大量涌现为人民直接参与政治提供了方便的途径。这些政党在很多方面,如议会政治、民主选举、宣传政治思想,动员人民参政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显然,这个时候,政党参政已经成为了人们认可的新的政治生活方式了。此时的政党的涌现,表明民主共和思想深入人心,对后来中国的政治发展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正如今天有的学者所说的“如果没有民国初年民主思想的激荡及党、社林立所提供的历史条件,很难想象在短短的六年后就会掀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五四运动,会诞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