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民初政治参与的扩大(2)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何 新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 亨廷顿指出“现代化是一个多层次的过程,辛亥革命与民初政治参与的扩大,

    辛亥武昌起义成功后,湖北军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正式提出了人民一律平等,享有言论、集会、结社、信教、居住、保有财产、自由营业的权利;有诉讼、任官、考试、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都督由人民公举:法律由议会制定,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此后,该约法成为了各省制法的典范,,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令,除了包括革除社会旧习,废除有清以来的法律,实行新的教育改革外,还包括了保障人权,提倡民主的重要法令。例如,要求改变对福建广东地区的蛋户、浙江的惰民、河南的丐户的歧视,赋予他们同样的公民权;五族(汉、满、蒙、回、藏)所享之权,所负之责,自应一视同仁,无偏于党:明今官厅焚毁刑具,禁止刑讯、体罚:对于欺压百姓、鱼肉人民,贪财中饱的官吏要严惩不贷:号召检举揭发官场黑暗,可直接到中央政府和各省都督府控告。1912年3月11日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更是以一国根本大法的形式确保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基于上述民初政府采取的种种措施,逐步打破了封建社会套在人民思想上的枷锁,使得民主思想渐入人心,人民对政治越来越产生了兴趣,逐渐开始在公开的场合畅谈国事,对政府的决定、法令进行监督,“无分伦类,皆托义干公民。辄日,共和政体,用人行政,上官不能专也。于是任官举职,权柄恒不自在。往往司长所辟除者,地方人民辄投函或径拜谒司要求更易,甚至已易数人不能决。”[41更有甚者,湖北有一位自称“神州大布衣”名叫向岩的人,发表了一个公告,要自荐担任民国大总统,他在公告中把孙中山和袁世凯比较了一番,认为自己的能力要比他们更胜一筹,、[51虽然只是说一说,但是从中我们却可以看到民初人民对政治参与呈现的欣欣向荣的景象。此外,政党、社团开始参与国家政治机构的重建:报纸杂志开始评论时事,报道革命事迹和国会、参议院等情况。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初内务部颁布了违反民主原则的暂定报律三条,为报界联合反对,后孙中山立饬取消成案,以示共和政权对民主自由原则的维护,这充分显示出了人民对于参政意识的觉醒。此外,女子也开始意识到自己应有的权利,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女权运动。正如列宁在《亚洲的觉醒》一文中所说的“中国不是早就被称为长期完全停滞的国家的典型吗?但是现在中国的政治生活沸塍起来了,社会运动和民主主义高潮正在汹涌澎湃地发展。”

    但是,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对于人民参政意识的培养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这需要长期的教育和政府对于民主制度的切实履行。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幅员辽阔,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要想一时间全部唤醒人民的参政意识是不可能的。革命党人怀着热血激情仓促而建的中华民国,的确引起了人民对新的政治生活的渴望,不过政府是不是愿意实现人民的渴望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二、参政主体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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