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后社会观念之变迁(2)

辛亥革命网 2011-03-21 00:00 来源: 作者:盛美珍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 任何一场较大的社会变革,都是社会各个,辛亥革命前后社会观念之变迁,

   临时政府以创新、民主、奋发、积极向上的革命精神,热切而又艰难地开拓着新生共和国的征程,促使民气勃发,思潮泉涌,革新观念,亦如春笋之怒生。在临时政府颁行的民主法令规章的鼓舞下,长期在专制制度桎梏束缚下的各界民众,对新国家、新政权、新生活,充满美好的向往,于是,以断发辫、易服饰、变称谓、改礼节、崇法律为外在表现的,以“共和”为核心的新的社会观念蔚然兴起。《申报》1912年元旦的《新祝词》云:“我四万万同胞如新婴儿新出于母胎,从今日起为新国民,道德一新,学术一新,冠裳一新,前途种种新事业,国民之新责任也。”教育、出版、文艺界大声疾呼将培养国民意识视为至要之急务。教育界亦呼吁废止奴性教育。总之,南京临时政府推行的社会改革以及蔡元培、宋教仁、孙中山等这些有影响的领袖人物的大力倡导,使民国初年人们的社会观念有了新的走向,出现了中国传统社会所没有的许多新的迫求。  

 3、物质环境的变化。恩格斯说过:“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而工商业发展和新兴城市的崛起则是促使辛亥革命前后社会观念变迁的物质起点。  

 发轫于19世纪60年代借鉴西方实际知识以建立强大中国的洋务运动,这一早期的工业实验尽管以令人失望的结果告终,但毕竟为中国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甲午战争之后,受《马关条约》的影响和国人民族意识的觉醒,投资于中国的工商业资本大幅增多。从1895~1913年,随着《马关条约》使通商口岸的外国工业合法化后,至少又有136家外资制造业和采矿企业建立,它们创办时的资本投资额都超过10万中国元。这里面包括了40家中外合办的企业,它们出于一切实际需要,由外国人控制。这些企业创办的资本总额为10 3153 000,同时在1895~1913年期间,至少创办了549家使用机器动力的中国商办的和半官方的制造业和采矿业。全部创办资本是1. 20288亿中国元。这个统计不包括兵工厂、铸币厂和数量显然较少的一批纯官办事业。商业方面,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迅猛,1868年,中国进口贸易总值为6 328.2万海关两,出口贸易为6 182.6万海关两;到1913年,进口贸易总值则为57 016.3万海关两,出口贸易总值为40330.6万海关两(9)。  

 工商业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部分新兴城市的崛起,如上海、天津、武汉、重庆、福州、宁波、厦门等。传统城市历来是政治中心,新兴的工商业城市却发展成为经济文化的多元荟萃之地,19世纪中后期以来,远代商业、工业、金融、通讯等新经济部门迅速兴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开始向早期现代化转型。城市空问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新式建筑如百货公司、工厂、仓库、银行、教堂、医院、学校等次第出现,一些近代市政工程设施如马路、电灯、电话、自来水等也在一些城市修建和设立,它们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总之,辛亥革命前后,地方自治与城市工商业化程度的加深、新兴阶级的发展及资产阶级的思想启蒙往往使城市成为社会观念变化的基地。 

  二、辛亥革命前社会观念的求变趋新 

  自鸦片战争将中国推进“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以来,近代中国一直在解答着如何“应变”、“求变”的时代难题。早在鸦片战争风云初起之时,一些有识之士即大声疾呼“更法”、“变古”,甚至发出惊世警言,“与其赠来者以勃改革,孰若自改革!”这种要求社会自行“变革”的潮流,其重要内容即是变革阻碍社会发展的传统社会观念,推陈出新。 

  社会观念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常外显于人们日常的生活举止,于是人们的衣食住行往往是社会观念变化的晴雨表。到辛亥革命成功之时,近代中国社会观念的变革是随着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而结束晚清时期社会观念应变求变的历史行程,从而为辛亥革命晌发生和成功,尤其为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观念的现代转化,做出了一定的历史铺垫。辛亥革命前社会观念的求变趋新突出表现在:  

 l、婚姻观念。在旧式婚姻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构建婚姻的主体,当事男女被剥夺了独立选择的权利,扼杀了青年男女的独立人格。近代婚姻观念的转变是从戊戌维新开始的,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了在法律上确认妇女地位、婚姻由女子自主、已婚妇女不再跟夫姓等设想。谭嗣同批判片面的贞操观,主张“夫妇择偶判妻,皆由两厢情愿。”世纪初,随着晚清“新政”的推动,主张个性解放,宣传爱情至上、婚姻自由,主张一夫一妻制的思想影响越来越大。秋瑾正是这样一位倡导者和实践者。1896年,秋瑾由家庭包办嫁给官宦子弟,后因感情不合,1904年她冲破重重阻力,与丈夫分手东游日本,遂成为民主革命的先驱者。实际上,随着清末新式教育的推广,一些受过西方文化熏陶的留学生和新式学堂学生对西方婚礼比较向往并亲身实践,这对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是很大的。∞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择偶形式和结婚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进入20世纪,国人开始通过报刊征婚,主张一夫一妻制,反映了近代中国求婚方式、择偶标准的变化。1902年6月26曰、7月27日,大型日报天津的《大公报》和上海的《中外时报》相继刊登了同一人发布的征婚广告,要求女方的条件为:“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1905年,留日学生王建善在《时报》刊登征婚广告,公开了自己的姓名、地址、职业等自身情况,同时提出“女同志”以通信方式进一步加深对男方的了解,以便最终确定是否缔结姻缘。不足一个月,又刊登广告,提出“男女配合,以专一为贵,故须守一夫一妻主义。”人们在倡导婚姻自由时,也很重视婚姻质量。早在1900年蔡元培在妻子王昭去世后,就提出未来夫人要去掉旧习,男女双方要符合下列五项条件,即女子须不缠足、须识字者、男子死后女子可以再嫁、夫妻不合可以离婚,这是几千年来对传统婚姻观念中“从一而终”的极大挑战。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