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业的发展历程(2)
辛亥革命网 2010-06-04 00:00 来源:中国网 作者:张苏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从古至今,农业一直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同时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的产业。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业发展逐步摆脱了千百年来小农
1958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毛泽东同志主持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确认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了“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跃进”时期。人民公社的制度是农业集体化的一种尝试,但这种生产经营模式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极大的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农副产品产量急剧下降。
1962年1月召开的有七千人参加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采取了一些经济和政治的措施,从1962年到1966年国民经济得到了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
从1958年到1965年,农业机械化则处于探索和调整阶段。主要的政策有: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大搞农具改革运动;国营拖拉机站下放与重新收归国有;发展与调整农机工业;.建立农机修配网。
接着是十年文革的来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动荡,人人自危,农村经济和农村生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极左路线盛行,农业学大寨畸形发展。致使农业遭受严重破坏,农业产量长期停滞不前。
3、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建设新时期
1978—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进和农村微观经营主体的重构。
1978年冬,安徽省风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订的一张包产合同书掀起了包产到户的序幕。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承认“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的,是一次认识上的大突破。1983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彻底地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全国范围内农业上开始普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旧体制。
1985-1991年: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随着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确定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迫切性日益凸显。从1979年开始,中国政府就逐步减少农副产品的统派购种类。到1985年,中国政府对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取消了粮食、棉花的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价格实行“双轨制”。并规定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对其他各类农产品,实行价格放开,由市场的供需力量决定。1986年,为了增加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还适当减少了合同定购数量。伴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中国政府还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优化种植业结构,从而促进小农业向大农业的转变。同时,还鼓励农民利用手中积累的资金从事工商业生产。这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
1992-1997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的提出,强调土地承包经营的稳定性,稳步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流通体制改革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推动了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建立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为了解决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的矛盾,1992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以市场为导向,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1993年初,山东省潍坊地区首次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的概念。1996年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九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贸工农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在农业商品化、产业化、现代化中的作用。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这一阶段改革的亮点。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写入宪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强调“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第十条)。并用法律的形式确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地位。1993年11月5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993年十一号文件),提出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
以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的需要。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提出粮食经营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机制,构建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框架。1995年4月,《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棉花化肥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在《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规定省级单位政府领导负责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省长负责制。
这一阶段,尽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并未最终成功,但市场调节的框架初步建立,其他各种农产品的供给基本实现了由市场调节的目标。并且,包括粮食在内的主要农产品实现了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这一 时期也是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二个高峰期。1992-1996年,乡镇企业总产值从17659.7亿元增加到6834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41.86%。
1998至今: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农业税的废除,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阶段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