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2)

辛亥革命网 2014-01-06 00:00 来源:《学术月刊》2012年7期 作者:朱荫贵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中国的市场经济始于何时?中国近代是否存在市场经济时期?市场经济的框架和外在表现是什么样,具有什么特点,又如何界定?思考和回答这些问

  “官利”这种分配制度在18世纪中国的商业契约文书中已经可以看到,近代中国机器大工业企业出现以后,更是普遍存在于各种企业的分配制度中。进入民国以后,这种官利制度不仅得以延续,反而在国家颁布的法规中正式出现。例如,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公司条例》第186条规定:“公司开业之准备,如须自设立注册后,二年以上,始得完竣。经官厅许可者,公司得以章程订明,开业前分派利息于股东。”“前项利息之定率,不得超过长年六厘。”⑧此后,1929年和1946年修订的公司法都保留了这一有关“官利”的规定,只不过1929年的《公司法》将年利降到了五厘⑨,1946年的《公司法》只载明了公司可在营业前分配股利的条款,而删去了具体的年利率规定。⑩“官利”在有关股份公司的法规中出现,使官利制度具备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给官利制度的存在和延续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可见,“官利”制度,是普遍存在于近代中国企业分配方面的一种制度。在“官利”制度下,企业分配的利润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固定的利率,被称为“官利”;一部分是浮动利率,被称为“红利”。辛亥革命之后,这种制度同样没有改变,不仅延续,而且在公司法上得到肯定,公开列为条目进行保护。(11)据现有资料显示,这种制度此后长期延续,一直到1956年资本主义全行业进行改造时才结束。

  类似这种长期形成的商事习惯和成文不成文的经济制度,在辛亥革命之后大体都没有什么变化,一般都有延续,有的甚至有所发展和扩大。

  二、辛亥革命后中国经济出现的变化

  与经济领域不变的部分相比,辛亥革命后出现变化的部分明显更多。

  首先,辛亥革命给中国社会各阶层发展经济提供了法律保障。辛亥革命之后制定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这是中国第一次以近代国家宪法——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布中国国民的权利,破除了国民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枷锁,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后,被任命为民国政府农林工商(后改为农商)总长的张謇,在1913—1915年的任期内,主持全国农林、工商政务,编订颁布有关工商矿业、农林业、渔牧业等的政策法规二十余种。这些政策法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特别是在保护民族幼稚工业,招商顶办官营企业,统一度量衡制度,统一铸币权,改组商会、减免税厘以及引进外资,兴办实业等方面,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初步构筑了近代中国工商实业方面的法律体系,这是辛亥革命前从未出现过的现象。许多法律法规和施行细则都填补了此前中国工商法律的空白,对中国民族工商实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

  在民国政府提倡鼓励和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各种实业团体纷纷成立。近代中国经济开始了迅速发展的一段时期,这是辛亥革命带来的第二个大的变化。据不完全统计,仅民国元年宣告成立的实业团体就达40余个;截至1915年12月,遍布全国各省区的此类实业团体达107个。(12)这些实业团体的行业以及旨趣虽然各有不同,但振兴实业,强国富民却是共同的目标。在舆论宣传和社团组织的影响推动下,中国出现了兴办实业的热潮。据农商部的统计,仅仅在1912年和1913年,中国新成立的工厂数就分别达到2001家和1249家。到1916年全国的工厂数达16957家;1918年,全国工厂资本数达1.5亿元以上。(13)

  此后,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中国经济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这期间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一批民间资本企业集团的快速崛起。也因此,这段时期被中外研究者称为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的黄金时代。(14)

  在这些中国民间资本企业集团的崛起方式中,有首先从事一种行业,取得成效后逐步扩展,最终形成横跨纺织、燃料、建材、采矿、火柴、运输、金融等多种行业进行多元生产和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如大生、周学熙、刘鸿生企业集团等;有重点投资于面粉、纺织两业,并使两业齐头并进,最终形成较大规模的资本企业集团,如荣家资本企业集团;有重点投资于某一行业并兼及其他行业的企业集团,如以纺织行业为主的裕大华企业集团、以烟草行业为主的南洋兄弟烟草企业集团、以轮船运输业为主的民生企业集团和以化工行业为主的范旭东企业集团及吴蕴初企业集团等;还有从经营商业入手,然后投资于工业而发展起来的企业集团,如郭氏家族的永安纺织企业集团等。

  这些企业集团发展迅速,大多数起步于19世纪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期:如张謇大生企业集团中的骨干企业大生纱厂,1895年起步,1899年投产;孙多鑫、孙多森的通孚丰企业集团的阜丰面粉厂,起步于1898年;荣家企业集团的保兴面粉厂,起步于1901年;周学熙企业集团接办启新洋灰公司为1906年;范旭东永久黄化工企业集团的第一家企业久大精盐公司成立于1914年;郭乐、郭泉兄弟创办的永安企业集团起家的永安百货公司1907成立于香港,1918年进入上海;刘鸿生企业集团中的第一家企业苏州鸿生火柴厂创办于1920年,等等。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发展,到30年代,大部分中国民间资本企业集团已经形成。

  这些企业集团的另一个特点是规模大,在各自的行业里都有相当影响。这里可以举几个统计数字以见一斑:1919年,周学熙企业集团中启新洋灰公司一个企业的销量就占国产水泥总销量的100%。1924年,启新洋灰公司的资本额占全国水泥业资本总额的55.7%,占全国水泥业生产能力总数的33.62%,占国产水泥业生产能力的43.4%;(15)1930年,刘鸿生企业集团的大中华火柴公司在中国火柴市场上的生产比重占22.43%,销售比重占22.25%;(16)1932年,荣家企业在除东北以外的全国纺织和面粉行业中的地位是:纱锭数占19.9%,线锭数占29.5%,布机数占28.1%,棉纱产量占18.4%,棉布产量占29.3%,工人数占17.5%。茂新和福新面粉厂在全国面粉系统中所占比重为:资本数占35.3%,粉磨数占30.7%,面粉生产能力占31.9%,当年实际面粉产量占30.7%,工人数占23.4%。(17)如加上孙多森、孙多鑫兄弟经营的通孚丰集团所属的阜丰面粉集团的生产能力,则荣家企业集团的茂新、福新系统加上孙家的阜丰系统,两家面粉企业的生产能力就占到全国除东北外面粉生产能力的40%以上。(18)

  这些企业集团的资本一般都在数千万元,如大生企业集团在1914至1921年期间在企业方面的投资总额达到1244.3万两,如果再加上盐垦公司的投资,“则大生资本集团所控制的资金总计达2480余万两”。(19)且这些企业集团的资本增长速度都很快,荣家企业集团1923年全部企业的自有资本为1041万元,可仅过10年,到1932年时就增加到2913万余元,较1923年时增加了179.8%。(20)刘鸿生企业集团1920年创办第一家企业苏州鸿生火柴厂时投入资本只有12万元,此后历经十余年,到1931年时企业投资(包括公司股票、合资股份和船舶码头三项),已达740多万元。(21)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