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后长江下游城市近代化的经济环境分(2)
辛亥革命网 2011-03-30 00:00 来源:民国档案 作者:朱月琴; 郑忠 查看:
可以看出,清末民初以来,长江下游地区所面临的最直接的经济环境就是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冲击和影响。对于该地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来说,这一环境既是一种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又是一种变革和发展的契机。
二、国家经济政策环境
区域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来自中央及地方政府经济政策的双向调控作用。
长江下游城市工业化的起点,是清政府中一些封疆大吏首先在上海、苏州、安庆创办的一批近代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由于需要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和巨额的战争赔款,清政府无力自行创办这些近代企业。于是,它试图借助民间的力量发展近代工业。为了鼓励民间投资办厂,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给予若干年独家经营权,奖予各种头衔等等,以刺激民营工业的发展。然而,清朝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仅仅是口头上的,具体落实到地方,还要看地方官员的眼界与能力。就张謇兴办南通实业而言,1902 - 1903年署理两江总督的张之洞就具有关键作用。他很早就主张向西方学习军事、经济、技术,以谋富国强兵。因此,他积极鼓励和支持创建民营工业,授意张謇到南通创办大生纱厂。当张謇在资金遇到困难时,他还将官方的一批纺织设备作为官股投入大生纱厂,使大生纱厂得以顺利开工生产。其后,清政府实行“新政”,采取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两江总督衙门等地方官府也对民族工业给予积极倡导和帮助,推动了长江下游地区民族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形成了该地区工业发展的第一个高潮。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任用了张謇等一批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人士担任政府经济部门的首脑,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法规和政策措施。如它所制定的《公司条例》、《矿业条例》和注册细则,以法律形式保障了企业投资者的利益,明确和便利了公司呈请注册的手续,减少了封建习俗势力的勒索和阻挠,有利于兴办实业活动的展开:它主张商业自由经营,废除了有势官绅开办企业所取得的封建性排他权,是一般商人得以在各业自由地从事各种实业活动。它倡导和推动银行的大量兴办,促进了资本主义在金融业的发展,为工矿等实业融通资金提供了条件等等。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行,为这一时期中国经济近代化进程创造了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虽然政局动荡不止,军阀混战不休,但长江下游地区近代城市工业还是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势头。根据统计,到战后的1919年止,在北洋政府工商部注册的全国375家新建工厂中,江苏省有155家,占全国各省之首位,浙江省有42家工厂,占各省的第二位。苏、浙两省注册工厂197家,占全国注册工厂总数的52. 53%。原来工业基础较差的安徽省,在1914 - 1918年间也先后新建了60家工厂。然而,由于北洋政权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依附于各帝国主义,受到它们的掣肘,军阀之间为了争夺政权和扩大势力范围,兵争不息,形成长期混战的局面,这都阻碍了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对于北洋政府经济政策促进社会经济近代化的作用,也不宜过高估计。
可以说,自晚清以来,对于长江下游区域城市工业化,不论是清王朝还是民国初期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一般都局限于政策上的支持,而且在资金、人力、物力的支持及宏观组织调控等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区域城市工业化仍然举步维艰。如南通、无锡民族工业在与日本帝国义争夺原料及销售市场过程中,如果有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大生纱厂不致失去东北关庄布业市场,更不致于迅速地衰落:无锡缫丝业也不致于受尽日商排挤,一度萧条。相反,日本政府给予他们本国商人以巨大的支持,成为他们入侵中国经济市场的强大经济后盾。二者对比,其反差大矣!
三、地方工业资本的投入
城市近代工业化启动的必备条件之一就是资金投入。一般来说,资金来源一方面来自地方政府的投入,另一方面就是民间资金的投入。考察近代长江下游民族工业的兴起,这两个来源都有相当程度的反差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