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战争时期的广东省财政(4)

辛亥革命网 2017-05-02 10:45 来源:广州文史 作者:秦庆钧 查看:

由民国十三年起至民国十六年止,所有军政费都由广东省财政负担。故研究北伐战争时期的广东省财政,应由民国十三年起至十六年止,才能脉络贯通,彻底明了广东财政变迁递邅的趋势。

  一、借款

  由民国十三年至十六年共借入款为三千零九十多万元,而还款则达三千八百一十多万元,想有部分是偿还前年债款的。在省内各银行、银号,以及商会,商号等借款,随借随还,已无详细可考。其向外国银行商号息借至民国二十二年尚未清还的有下列各项。⑤

  民国十三年一月向成顺洋行息借(大洋)10,000元

  民国十三年六月向台湾银行息借(银毫)260,000元

  民国十三年十月向顺成洋行息借(银毫)24,000元

  民国十三年十月向顺成洋行息借(银毫)922元

  民国十三年十二月向台湾银行息借(日元)194,144元

  民国十三年十二月向台湾银行息借(银毫)87,619元

  民国十四年一月向铃木洋行息借(港币)6,930元

  民国十四年二月向台湾银行息借(银毫)34,000元

  二、公债

  民国十五年五月发行第一次有奖公债五百万元。用途:兴办士敏土厂、皮革厂、造币厂及其它实业。民国十五年八月发行第二次有奖公债一千万元。用途:兴筑黄埔商港。民国十六年八月发行第三次有奖公债五百万元。用途:津贴罢工委员会及维持伙食。

  但发行以上三次有奖公债共二千万元,募得的款全部挪作军费。

  第四编 广东的金融

  广东币制十分紊乱,较之中央和各省又有特殊的现象。潮汕和琼崖有些地方还使用大洋,其他地区则通用小洋,但商人间的买卖交易则仍使用银两。至于政府的银行则殊少信用,其所发行的纸币,因政潮影响,一遇挤兑价格便会低到三、四成,甚而变为废纸。私营银行也有数间,但因资金短少,信用不大,故不能左右市场金融。但广州市有“银铺”四五百家,势力颇大。而那些银号虽有正当经营银行业务的,但大多数是买空卖空,投机倒把。找换货币则一进一出都残酷剥削,故人呼为“银虱”或“剃刀门楣”。他们每乘机制造风潮,推波助澜,惟恐天下不乱,以便混水摸鱼。因此,不论军事或政治上稍有风吹草动,便谣言百出,金融市场紊乱,影响于税收及财政的安定至深且巨。

  是时香港澳门可以出入自由,可以自由定居,自由经营工商事业,故香港居民及工商界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广东人。而在香港外人经营的银行,有汇丰、渣打、有利等,尤以汇丰银行为最著。他们资本雄厚,经营得法,信用昭著;尤其是不受国内政潮的影响,故香港纸币渗透全省各地,人们视港币为贮藏财富的最好手段。因此,实际上广东金融全操于香港汇丰银行之手。  

  一、币制

  清末广东仍使用银两,租税的缴纳,财政的支出,都使用“纹锭”;民间则使碎银,辅币为“制钱”。当时已不少墨西哥的鹰洋流入,但仍以其重量作为银两使用,但也有凿碎作为碎银使用的。

  光绪十三年(1887),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州创设造币厂以铸造统一货币,初铸制钱,至光绪十六年(1890),乃仿照鹰洋形式,铸造银币五种:

  第一种:重库平七钱二分,纯银九成(俗呼为成元即一元);

  第二种:重库平三钱六分,纯银八六(俗为半元或五毫);   第三种:重库平一钱四分四厘,纯银八二。(俗呼为双毫,即二毫);

  第四种:重库平七分二厘,纯银八二。(俗呼为单毫,即一毫);

  第五种:重库平三分六厘,纯银八二。(俗呼为五仙或斗零,即半毫)。新铸币一出,群众欢迎,商人称便。因其计算容易,行便利便,不如碎银要过秤之麻烦也。后以半元使用无多不久停铸。后来又以单毫、五仙体积过薄过小,易于磨损,亦渐减少,惟双毫盛行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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