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时期左派力量同蒋介石斗争的几个重要回合(2)

辛亥革命网 2015-10-26 10:53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作者:杨天石 查看:

中山舰事件后,蒋介石提出限制共产党人的整理党务案,掌握了党权、政权和军权。为了保证中国革命的健康发展,国民党左派和中国共产党人曾团结合作,同蒋介石进行过几次斗争。

  (一)国民政府发展案。9月9日,蒋介石曾致函张静江、谭延闿,内称:“武昌克后,中正即须入赣督战,武汉为政治中心,务请政府常务委员先来主持一切,应付大局。”【注:《中央通告(钟字)第十七号——对国民党中央扩大会议的政策》,1926年9月16日。】18日,再电张、谭,声称:“中正离鄂以后,武汉政治恐不易办,非由政府委员及中央委员先来数人,其权恐不能操之于中央。”【注:《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第17册第22页。】蒋介石的意图是运用党和政府的力量控制唐生智。中共中央看出了这一点,但担心国民政府迁汉后,“左派群众的影响越少,政策愈右,行动愈右”,因之,持反对态度【注:《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第17册第55页。】。在讨论这一议案时,谭延闿作了说明,他认为:“现在的主要工作在巩固各省基础,这种工作以首先由广东省实施最为适宜”,迁到北方将与奉系发生冲突,“目前无急迁之必要”,“与其忙于迁移,不如先把各省的基础巩固起来”【注:《对于国民党十月一日扩大会的意见》,1926年9月20日。】。会议一致决定国民政府仍暂设于广州。

  (二)迎汪案。这是会上斗争最激烈的议案。事前,徐谦曾要求张静江早日发表蒋介石迎汪电,但张坚持在各议案之后再提出,并称,“汪系个人的事,不用过事张皇”。右派还扬言,要提出欢迎胡汉民案以为抵制【注:《中国国民党中央各海里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录》,油印件。】。18日,江苏、上海、安徽、浙江4个党部将该案作为临时动议提出,内称:“当此党政发展的时候,蒋介石同志主持军事于外,一切建设政治与党务,非有能提纲挈领如汪同志者主持大计于内,不足巩固革命基础,实现党政真精神。”【注:《K.M.T中央地方联席会议经过情形》,《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第466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该案有山西、山东等25个党部附署。在此情况下,张静江才无可奈可地公布了蒋介石的电报,但又表示,不知何处可以寻汪,受到与会代表的嗤笑【注:《中国国民党中央各省联席会议事录》第3号。】。会议决定推何香凝、彭泽民、张曙时、简琴石、褚民谊5人会同张静江、李石曾即日前往劝驾。随后,江苏代表张曙时提出:此时非汪、蒋合作不可,应表示对汪、蒋同样信任,以免人家挑拨。甘乃光等附议。于是,会议又决定电蒋,“表示竭诚信任与拥护”【注:《K.M.T中央地方联席会议经过情形》,《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第466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三)中国国民党最近政纲案。中共中央在与共产国际远东局讨论迎汪问题后,即指示广东区委:“极力向左派表示诚意的合作,与左派共同制定一左派政纲,给左派一行动的标准;同时又使蒋不能反对此政纲,在此政纲之下表示我们仍助蒋。”【注:《中国国民党中央各省联席会议事录》第3号。】联席会上通过的“最近政纲”即体现了中共中央的这一意图。政纲共105条,对内提出:“实现全国政治上、经济上之统一”,“废除督军、督办等军阀制度,建设民主政府”;对外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重行缔结尊重中国主权之新条约”。在妇女待遇上,规定“妇女在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及社会上一切地位与男子有同等权利”;在农民问题上,规定“减轻佃农田租百分之二十五”,“禁止重利盘剥,最高年利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保障农民协会之权力”;在工人问题上,规定“制定劳动法,以保障工人之组织自由及罢工自由,并取缔雇主过甚之剥削”【注:《中央致粤区的信》,1926年9月17日。】。这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精神而又能为各派所接受的纲领。

  (四)民团问题案。当时,各地民团大都掌握在土豪劣绅手中,成为镇压农民运动,威胁国民政府统治的反动武装。会上,通过了甘乃光、毛泽东等提出的《关于民团问题决议案》,规定民团团长须由乡民选举,禁止劣绅包办;不得受理民刑诉讼;已有农民自卫军的地方不得重新设立民团;凡摧残农民之民团政府须解散并惩治之等。这就为改造民团、限制民团权力提供了根据,有利于农民运动的发展。

  (五)执行本党纪律及肃清反动分子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时,曾决定向西山会议参加者叶楚伧、邵元冲、石瑛、覃振、傅汝霖、沈定一、茅祖权、林森、张知本等提出警告,责令改正,限期两个月具复中央执行委员会。联席会议认为叶、邵2人已有表示,未予议处;石瑛等8人迄无表示,均开除党籍。同时决定“本党统治之地域内,不许西山会议叛党分子居留”【注:《中央各省区联席会议录》。】

  (六)请办沈鸿慈案。沈鸿慈原为中山大学学生,组织反共团体“司的派”,声言“预备从广州出发,再冲锋到全省、全国去,打杀了假革命的CP”【注:《中央各省区联席会议录》。】。左派学生将沈扭送国民党中央要求惩办,但张静江认为“案情并不严重”,他把持下的监察委员会则认为沈“反对CP之假革命者则有之,仍未达到反对本党之程度”,仅予警告处分。联席会议期间,广州市警察特别党部所属组织纷纷要求惩办沈鸿慈,提案不点名地指责张静江等”袒彼反革命之徒”。会议要求张静江就沈案处理作出说明,张委托陈果夫报告。在张曙时、孙科二人责问下,陈表示:“自应从严办理。”【注:《中央各省联席会议议事录》第12号。】结果,会议决定永远开除沈鸿慈的党籍,驱逐出境。

  会议最后一天,丁惟汾突然提出,联席会议只是中央委员会的扩大会议,不能变更或推翻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如有此等错误,即是违背总章,违背总章必是无效的”。于是,发生会议权能问题的激烈质辨。吴玉章提出:“联席会议决议即须切实通过,只有第三次全国大会方有修正之权”,得到通过。

  联席会议以左派的胜利结束。中山舰事件后,左派士气不振。此次会上,左派扬眉吐气,屡次向右派进攻,而右派则处于防御地位。但是,由于会议未能就改组领导机关问题作出任何决议。国民党中央的权力仍然掌握在蒋介石、张静江手中,因而,左派的胜利只是局部的,并且只是书面上的胜利。

  三、迁都之争

  尽管中央及各省区联席会议决定国民政府暂不迁移,但蒋介石仍然提出,希望“中央党部移鄂”。10月22日,他致电张静江与谭延闿,力陈理由,说明“武昌既克,局势大变,本党应速谋发展”【注:《中央各省联席会议议事录》第12号。】。鲍罗廷本来反对迁都,但10月底,在武汉的苏联顾问铁罗尼向他写了一份报告,陈述对唐生智的忧虑,认为唐“像是一个卖弄风情(武装力量)的女人,谁给她最多,她就将自己出卖给谁”。铁罗尼说:“国民党省执行委员会缺乏力量和正确处理事务的能力。唐生智一个人控制着形势,与他对抗的只有陈公博这个懒虫和邓演达。”“必须有两或三个中央委员到这里来并且建立委员会,否则着手重大事务和树立党的权威都是不可能的。”【注:《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第18册第105页。】与此同时,张国焘也致函在上海的中共中央,说明唐生智“太聪明,野心也大,各方不满其态度”,“须请粤方速派季龙(指徐谦——笔者)来”【注:Docdumemt44.Wibbur】。这样,鲍罗廷对迁都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这一时期,日本和张作霖的关系紧张,清浦子爵在北京和李石曾、易培基谈判,询问国民政府能否与日本建立友好的联系,并派代表到日本会商。广东国民政府的领袖们认为,“在这日本同张作霖冲突的严重局势之下,张作霖已不敢动作”,因而消除了迁都武汉会与奉系发生冲突的顾虑,并决定派戴季陶使日【注:《中央政治通讯》第10期。】。11月16日,鲍罗廷、徐谦、宋子文、孙科、陈友仁、宋庆龄等自广州启程北上,拟经江西赴武汉调查各省党务、政务,筹备迁都。

  蒋介石闻讯,非常兴奋,于11月19日致电张静江、谭延闿,声称:“闻徐、宋、孙、鲍诸同志来赣,甚喜。务请孟余先生速来,中意中央如不速迁武昌,非特政治党务不能发展,即新得革命根据地亦必难巩固。”他还表示,在中央与政府未迁武昌以前,自己不到武汉,因为“此时除提高党权与政府威信外,革命无从着手。如个人赴武昌,必有认人不认党之弊,且自知才短,实不敢负此重任也”【注:《中共广东区委政治报告》(2),《广东区党团研究史料》第479—482页。】。同日,他接见汉口《自由西报》总编辑美国人史华之时说:“新国都将设于武昌,且将为永久之国都。国民政府由粤迁鄂,虽不能决定期限,但在最近期内,必能实现,鄙人将于两星期内,由赣赴鄂,参与盛典。”【注:《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第19册第59页。】22日,他派邓演达、张发奎二人飞粤催促。26日,中央政治会议临时会议决定,重要人员及文件于12月5日第一批出发。这样,迁都问题就正式确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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