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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会时期孙中山与美国致公堂的关系(6)

  孙中山此时忙于国内的政治事务,根本无暇顾及海外,因此他在辛亥革命前夜在美国精心打造的联合战线开始瓦解,给日后的革命工作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孙中山在美国进行革命活动并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充分利用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制度。他认为美国是自由之邦,筹饷比较容易,在美国比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南洋要自由得多。[1](p517~518)

  首先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司法是独立的。1904年4月6日孙中山乘船抵达美国旧金山被美国移民局及海关以入境证件不合法为由,阻止登陆并予监禁。由于美国律师的及时干预,孙中山获准登岸,司法部门受理申诉的结果否定了行政当局的意见。

  其次是言论、出版自由。孙中山在美国可以到处发表演说,而且还有美国记者前来采访。致公堂与旧金山同盟会有各自的机关报《大同日报》和《少年中国晨报》,可以发表重要通告。

  第三是结社自由。致公堂是合法的,有美国人参加。当然为了避免麻烦,洪门筹饷局对外称国民救济局;美洲同盟会对外称少年学社。

  第四是经济自由。可以发起成立公司、发行股票。同盟会方面还曾计划组织中华公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款。

  第五是政治自由。尽管清政府再三交涉,要求美方协助查拿孙中山,但美方并无大的动作,相反,当孙中山到李糯时当地的市长和警察局长还亲往拜访。很明显他们是把孙中山作为华侨领袖、社会活动家来看待的,而不是所谓的“国事犯”。

  注释:

     ①1905年,华侨青年黄伯耀、温雄飞发起组织同源会。两人分别担任西、中文之书记。黄伯耀为永生寿板店老板、致公堂成员。

  ②赵昱,字寿朋,广东新会人,1906年赴美半工半读,1908年组织爱国团体求是学社,研究国是,社员有工人和学生三四十人。赵昱曾恭请孙中山为社员演讲。

  ③其实,旧金山总堂与加拿大的致公堂没有直接的组织联系。与加拿大的致公堂有直接组织联系的是美国纽约的“美洲致公总堂”及其下属的美东各地的洪门组织。

  ④朱卓文是1910年初底特律同盟会分会成立时第一批加入者之一。时为美洲同盟会(对外称少年学社)在美国西部委林墨(Winncemvcca)的成员。宋庆龄在《我家与孙中山先生的关系》(载《党的文献》1994年第5期)一文中说:“朱卓文是孙中山的香山同乡。孙先生到美国三藩市时,朱卓文也在美国,从那时起他们成了好朋友。他们同往美国各州旅行,向中国学生和商人进行演讲,宣传推翻腐败满清皇朝和建立民主中国的必要。”

  ⑤根据邓丽兰的研究,在6月3日到9月2日之间,孙中山使用了从纽约到旧金山车票的去程部分。参见邓丽兰编著《临时总统和他的支持者》,第196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

  ⑥参见马衮生《孙中山在夏威夷:活动和追随者》第11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上的该局信笺影印件。有些记载说是旧金山斯波福街38号,误。

  ⑦此次孙中山偕赵昱、张蔼蕴、黄芸苏三人共同行动,与9月间孙中山黄芸苏以及赵昱张葛蕴两组分头活动有别。不少著述对此含糊其辞,莫衷一是。

  ⑧参见邓丽兰编著《临时总统和他的支持者》,第196页,但编定时间在5月31日到6月24日之间,不知何据。笔者根据邓丽兰前后引文,判断当在访问士得顿(6月25日),埃仑顿、汪古鲁、葛仑之后。

  ⑨《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的编者将《洪门筹饷局缘起》及《革命军筹饷约章》四款制定的时间定为7月21日,该书第527页的注释说:“孙中山于是日在旧金山发起成立美洲洪门筹饷局(又称中华革命军筹饷局,对外界称‘国民救济局’),并起草了《洪门筹饷局缘起》及《革命军筹饷约章》二文。”但黄三德的《洪门革命史》称洪门筹饷局成立于1911年7月10日。因此7月18日孙中山给同志写信,附上致公堂筹饷章程一阅,十分顺理成章,也足证21日之说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