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章程》起草的汇报(2)
辛亥革命网 2013-09-27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向虎雏 查看:
二,关于本会宗旨
社会各界人士对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继承武昌首义的光荣传统,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联络辛亥志士后裔,开展辛亥武昌首义史的研究。与海内外辛亥后裔一起,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宗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了一致,又发挥我市特有的“首义文化”资源优势,丰富了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内容。
三,关于本会业务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对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的业务范围重点立足于1911年发生在我市武昌首义的研究是正确可行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紧迫抢救感。武汉辛亥后裔位卑未敢忘忧国,还提出“充分发挥民间社团组织的特点,与海内外辛亥志士后裔开展联谊活动,为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做应做的工作。”显示了他们传承弘扬辛亥革命精神的自觉和自信,是他们真实情感的表达。
四,关于本会组织机构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直接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负责。而不是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若干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中再按 1/3 比例选举,只能产生少数几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三层结构的组织模式。本会这种既精简了一层结构,又保证集体领导能够落实的组织机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积极、务实、可靠、安全的。
五,关于本会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是本会的短板,目前筹备阶段是靠个人小额捐款和垫付运行,研究会正式成立后唯一固定经费来源是会员交纳的会费。现在《辛亥革命网》上《章程》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款中关于“政府拨款”经研究决定删除。因为筹备委员会至今没有找到相关财政部门提出“政府拨款”的请求,筹备委员会在这方面是存在着不必要的羞涩。需要说明的是《章程》文字上的这一删除处理并不意味不争取社会的关注和理解。恰恰相反,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确确实实渴望得到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恳请将武昌昙华林32号作为本会固定办公地点,因为这里是英雄的十八星旗诞生的地方,是辛亥革命志士刘公先生战斗生活的地方。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也是一项经费来源,是捐赠者热爱本会的具体表现,对这种爱心义举应于表彰,要给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以便传给他们的后人留作永久纪念凭证。
六,加强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自身建设
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初创阶段,困难不少,经费短缺,目前使用私人住房作为固定办公地点,长期处于既不支付租金,又不支付水电费的所谓 “绿色环保零排放”窘况,但后裔们坚决办好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的决心不动摇。本会会员多系退休后的辛亥革命志士后裔,研究会的成立能够有序、健康、可持续开展各项与武昌首义相关的具有正能量效益的活动,传承辛亥革命精神是大家共同心愿,也是大家的共同价值观之所在,所以都像爱护的自己眼睛一样爱护研究会。会员们严格要求自己,在《章程》第十四条会员义务中主动增加“在利益诉求、民事纠纷中,不表明、不使用本会会员身份”条款。《章程》编写时已经设置保障研究会“学术性、联谊性、非营利的地方爱国社会团体”基本性质不变的相关条款和预防机制。并在第二十八条明确会长是“任内保证本会不作为营利工具使用的第一责任人”。2013年9月21日会员资格审查会议上,一位曾经为纪念辛亥百年作出很多有益工作的同志,经审议表决不能吸收为第一批会员。显示了本会是有《章程》要循,有梦想要逐、有纪律要遵、有底线要守的正式合法组织。会员们一致表示,严禁打着研究会旗号谋取私利,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培育养成清风正气、书香飘逸的研究会风,加强本会自身建设,为实现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的宗旨而奋斗。
现将《武汉辛亥首义研究会章程》提请第一届会员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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