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叱咤风云的英雄之城

辛亥革命网 2012-01-11 00:00 来源:安庆日报 作者:辛重乐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100百年前,在铁蹄践踏、列强分割、国丧其尊、民不聊生的华夏大地上,为推翻帝制、创立共和、救国救民,安庆的革命党人上演了多少叱咤风
 

  时光已经过去了整整100年。100百年前,在铁蹄践踏、列强分割、国丧其尊、民不聊生的华夏大地上,为推翻帝制、创立共和、救国救民,安庆的革命党人上演了多少叱咤风云、壮怀激烈、舍生取义、热血喷涌、如沸如撼、可歌可泣的英雄篇章!

  被孙中山誉为“爰有吴君,奋力一掷”的吴越,在《与妻书》中写道:“生必有胜于死,然后可生;死必有胜于生,然后可死。”“而况奴隶以生,何如不奴隶而死?以吾一身而为我汉族倡不奴隶之首,其功不亦伟耶?”胸怀着如此绝决的报国之志,为揭穿清廷“预备立宪”的骗局,他秘携炸弹,亲赴北京正阳门车站,只身谋炸清廷五大臣,以自己的壮烈牺牲,“夺祖龙之魄、振志士之气”,发出了惊天动地的“醒华第一声”。

  徐锡麟在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发动巡警学堂起义时,因弹尽援绝被捕。受审时,面对审讯官“尔知罪否?明日当剖尔心肝”的威逼恐吓,徐锡麟大笑道:“恩铭死,我志偿!我志既偿,即碎我身为千万片,亦所不惜。区区心肝,何屑顾及!”临刑前,他神色自若、大义凛然:“功名富贵,非所快意,今日得此,死且不悔矣!”他以自己的一腔热血实践了当年立下的誓言: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出塞》)。

  熊成基,这位被胡绳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称为“第一个依靠新军士兵来发动起义”的革命党人,与范传甲一道,在安庆领导了震撼全国的马炮营起义。因驻守安庆的清军已有准备,起义最终未能取得成功。熊成基撤出安庆后,辗转东北继续革命活动。1910年1月,在谋炸清廷考察海军大臣载洵和萨镇冰时,遭叛徒告密而被捕。狱中,熊成基自书供词:“我今日早死一日,我们自由之树早得一日鲜血;早得血一日,则早茂盛一日,花方早放一日。”押赴刑场时,熊成基慷慨陈词:“今生已矣。我死,愿中国之富强日进一日,庶几瞑目矣。”

  宋玉琳,是秘密革命团体“岳王会”安庆分会负责人,经范传甲介绍加入了同盟会,为著名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安庆巡警学堂起义和马炮营起义他都参与了组织策划。他在给家人的书信中曾说:“斩首成一快,莫负少年头”、“富贵利禄岂能动,生死绝不变初衷”。其献身革命意志之决绝溢于言表。安庆的两次起义失败后,他又前往参加了黄兴领导的广州起义。战斗打响时,有人劝他退出起义,他慨然言曰:“安庆之役,吾应死而不死,将有以报吾死友范君(传甲)也,今日者可以死矣”;毫不犹豫地投入了战斗,直至弹尽被捕,慷慨就义。

  同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程良,19岁肆业于安庆陆军小学。马炮营起义失败后,程良离开安庆前往参加了广州起义。在攻打总督衙门和华宁里的战斗中,程良冲锋陷阵,血殷襟袖。当终因寡不敌众、情势危殆时,并肩战斗的宋玉琳急呼他先行退去。程良说:“与群同来,不能忍去。”直到最后弹尽被捕。受审时,面对清提督李淮的严刑逼供,程良大骂说:“吾与满奴无可言者。”再问,终不屑以答,当时被称为“哑党人”。

  还有范传甲,还有石德宽,还有韩衍,还有陈独秀,还有北门五烈士、东门三烈、,皖江九烈士……

  这份名单可以长长地排列下去。

  这样一些仁人志士的涌现,使安庆当之无愧地成为辛亥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之一。

  一页页,历史翻过;前浪远去,后浪更磅礴。追踪仁人志士的名单,我们还会发现,烈士们的血脉一直传承了下来。在辛亥革命之后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鄂豫皖苏区、沿江抗日游击根据地、中原野战军大别山根据地、渡江战役前哨阵地;陈延年、陈乔年、王步文、高敬亭、姜高琦、童长荣、史伟、“伊斯兰英雄”……安庆一如既往勇立潮头,一如既往续写着英雄的篇章,一如既往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幸福不惜献出自己生命的志士仁人!

  鲁迅曾经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人的脊梁!”(《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安庆,这座英雄的城市,以自己血与火的历史为鲁迅这一论断做了一个闪光的注脚。

  英雄的城市,英雄的气概———这是安庆之魂,是由深厚的历史积淀而来的安庆精神,是我们最应当引以骄傲和自豪的荣耀,是最为宝贵、最值得珍视、最需要传承的遗产和财富。

  让我们时刻记着:安庆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安庆更是一个英雄的城市!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