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入滇与张一鲲案件(3)

辛亥革命网 2017-03-30 12:02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开林 查看:

1915年护国起义前,蔡锷在北京脱离了袁世凯的监视,绕道日本乘船南下,从云南边境河口乘火车,途经开远并于12月19日到达昆明,在云南掀起的护国运动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唐继尧感到蔡锷是个烫手的山芋,他既然无法阻止蔡锷这个危险人物入滇,就想劝蔡锷放弃反袁的念头,或者请蔡锷离开云南,把祸水引向别处。1915年12月29日,北京《爱国白话报》刊登了唐继尧19日收到皓电后向袁世凯政府拍发的密电:“参谋本部唐次长鉴:堂密皓两电均悉。昨据探报,蔡锷、戴戡到港,似有赴滇之意。当以两君行踪倏忽,莫测其情,经即飞电劝阻,昨复加派委员驰往探阻,未据报告。倘两君径行到滇,当确探其宗旨,如有密谋情事,当正言开譬,竭力消阻。否亦令其速即离滇赴京,勿稍逗留……继尧宗旨夙定,布置周密,但得生命不受危险,绝不至有变故发生。”现在有一种说法,说这是唐继尧捉弄袁世凯,毫无说服力。

  12月19日这天,唐继尧与袁世凯政府电报往来频繁,仅袁世凯来电就有两通。而白之瀚、何慧青的文章,只摘录了袁世凯一份皓电中的“蔡锷、戴戡偕同乱党入滇,应严密查防”等一两句,并不抄录皓电的全文,隐去了很多信息。

  虽然唐继尧派财政厅长陈廷策“驰往探阻”,可惜这只是唐继尧的一厢情愿,蔡锷费尽千辛万苦来到了云南,怎么能劝得回去呢?蔡的反袁决心是“能发动一营算一营”。蔡锷到滇后与唐晤谈,唐在5天前就知道蔡的反袁意图很坚决,见面当然不便开口说劝阻的话,只得随声附和蔡锷。随着滇军军官反袁呼声越来越高,不仅没有按唐预先的主意把蔡锷劝走,反而把唐继尧也卷入了反袁的漩涡。

  “松坡初意闯入滇境,作孤注一掷,及晤印泉于香港,知滇议已定,喜而驰入。”【注:李曰垓:《客问》,载《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六辑,第141页。】

  逼唐反袁的军官黄毓成、杨蓁、邓泰中等人做了许多准备工作,蔡锷知道后很高兴。“蔡锷抵滇,首谓不图同辈已有惊人之决心与准备。而民气之澎湃,尤为难得云。”【注:黄毓成:《云南护国起义经过》,载《南强》云南起义专号。】

  唐继禹在《云南首义拥护共和二十一周年纪念》中说:“继虞与松坡先生至十二月十九日抵省,松坡先生与唐公晤谈,彼此意旨不约而同。”反映出蔡唐见面之前互相并无什么约定或联系,也反映出唐继禹在迎接蔡锷的途中并未向蔡锷说云南有什么反袁动向,而是与唐继尧见面后才“不约而同”。

  而1981年唐继禹的夫人赵竹青在《昆明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发表《云南辛亥光复及护国起义琐见侧闻》时却说:“我个人在辛亥革命时还是稚年,祗以稍后忝列唐家亲眷……蔡公抵昆与唐继尧及诸欢迎人士相见之第一语曰:‘真是出乎我的意外,你们样样都准备好了。’盖继虞已在车中将滇中诸事举要告知蔡公,故蔡飒爽出言如此。”连唐继禹本人都没有编造出来的词语,稚年的亲眷就能说得如临其境,

  李根源在香港向蔡介绍情况,变成了由唐继禹介绍,反袁军官的准备工作,变成了唐继尧的准备工作。可想见社会上流传的说法越传越离谱,只要每人补充一句话,一个神奇的故事就能产生!

  五、周沆和张一鲲是唐继尧提拔重用的地方官

  还必须弄清楚的一点是:周、张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是不是袁世凯的特务密探?

  翻一翻云南辛亥革命历史资料,就很容易弄明白,贵州籍的周沆是唐继尧的心腹干将,多年来一直追随唐继尧,在颠覆贵州辛亥革命政权方面,周为唐立下了汗马功劳,唐当上贵州都督,周当上唐的政务处长。1913年10月唐继尧调任云南都督,把周沆也从贵州带到云南当官,任命周为蒙自道尹,并不是袁世凯派来的人。

  张一鲲是江苏吴县人,当时31岁,原是滇西军队杨春魁部下的小干部,杨春魁在大理响应“二次革命”起义时,唐继尧派兵去镇压,张一鲲充当叛徒。据云南历史研究所所长荆德新的《杨春魁兵变正名》考证:“不幸的是,大理起义后经杨春魁同意成立的大理警务保安团,为清末云南提督李复兴所操纵,此时暗中加紧了活动,勾结驻守下关的起义军连长栗飞鹏、税员张一鲲,阴谋瓦解云南同盟独立总机关部和云南迤西总司令部。二十三日,李复兴内应,袁绩臣倒戈,栗、张领叛军入榆,杨春魁等人弃城出走。二十四日,杨春魁死于大理城郊的瓦村。”【注:荆德新:《杨春魁兵变正名》,载《大理州文史资料》第三辑,第13页。】吴乾就《再论唐继尧的政治立场》一文中也论述道:“李福兴又推荐他的食客张一鲲做杨春魁的参谋,把特务打入总司令部内部,张一鲲和驻下关的第二连连长栗飞鹏勾结。”【注:吴乾就:《再论唐继尧的政治立场》,载《学术研究》(云南)1962年第3期】。栗飞鹏和张一鲲两人出卖革命,勾结唐继尧攻打起义军,导致杨春魁兵败被杀,无数革命军人死于非命。

  张一鲲并不是袁世凯派来的特务,而是因为在滇西当叛徒有功,得到唐继尧赏识,唐才任命张一鲲当上阿迷县知事的。这个惯于投机钻营的人与顶头上司蒙自道尹周沆来往密切。蔡锷的火车平安路过蒙自县和阿迷县,他们没有任何行动。直到12月25日云南宣布讨袁护国了,他们感到云南一个省反对中央政府凶多吉少,自己在仕途上已不可能依靠云南政府再往上爬了,才想离开云南另谋高就。周沆悄悄离开蒙自走了,而张一鲲还贪图县里那些浮财,于是捞一把油水才离开阿迷。

  张一鲲被捕的原因,不是什么暗杀蔡锷的阴谋破产,而是他贪婪地卷款卷物逃离县署时,引起总务科长张臻的怀疑,张臻报告铁路警察总局长商文炳,局长“电省请转电扣留”,张才被抓捕的。

  六、张一鲲案件是经济犯罪

  1916年2月11日《云南公报》刊登《云南都督府饬》,记载这个案件的查案委员杜焕章会同检察官王耀庚,赴阿迷县“严密检察”,同时由县署各科处查核国家地方各款,查出张一鲲卷走16680元公款,为全面反映案情,现将此饬全文录出:

  云南都督府饬第 号。为饬遵事案。据查案委员杜焕章详称:本年一月五日案奉都督饬委,赴阿迷县检察前任该知事张一鲲案内证据一案等因,遵于是月六日会同昆明地方检察厅派员检察官王耀庚,前赴阿迷县严密检察,一方由县署各科处查核国家地方各款,调查该知事潜逃情形。兹查该知事张一鲲于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与蒙自周道尹沆于阿迷车站旁大餐馆内会过后,次晚即将其眷属(闻该眷带金镯七八双)送赴该县城外伊之同乡即汽车公司翻译兼阿迷车站卖票员黄瑞卿家住宿,并将值价物品皮箱等均由县上房后门运寄黄瑞卿家,是晚张一鲲即向署内理财科催缴十二月份征获粮税银两约一千元,并向地方公款处取获洋三百五十元。二十七日早该张一鲲向署内人托言赴蒙自道署清领饷械,殊竟由黄瑞卿家携眷并随带行李数箱,乘火车向河口前往越时,县署总务科长张臻以该知事行迹可疑,往告铁道警察总局长商文炳,即由该总局长电询河口督办以该知事曾否到彼,并电省请转电扣留。次日由该总局长、总务科长会同地方绅董周瑞东、周余堂、林殿卿、林肃堂等,即在县署查看所遗物品,概系粗重不便携带者,毫无细软价昂之物。当将所遗各物开单存查,新任谷知事到任后,该总务科长已将此单交付存查。现由谷知事照抄一纸支付备查,另单呈核询。据该张一鲲收发员周维新面称张知事所有物品闻系先运至黄瑞卿家,又由黄瑞卿商妥车站法人运至碧色寨,寄存英美烟公司。有谓该知事由黄瑞卿家自带数箱及在碧色寨寄存外,其余之箱又由黄瑞卿转寄阿迷绅士周瑞东家者。该知事走后第三日即十二月二十九日,路警总队长风闻黄瑞卿有代张知事寄存遗物之言,曾派分局长带警前往检查时,黄瑞卿并未在家,除搜获烟具外并未检出何物,后黄瑞卿即行逃逸。现黄瑞卿虽已返阿,仍属隐匿,并未在家,无从传讯,其是否代张知事寄存遗物及代转寄阿迷周瑞东家碧色寨英美烟公司等情,均无从证明,应将该黄瑞卿查传到案质讯。

  至该知事于任内收入各款已由员等督同各科切实稽核,关于理财科专管为粮银契税酒税印花税公债等款,除已报解及坐支外尚应存一万七千四百五十余元,关于司法科专管者为讼费状费罚金等款约共入一千七百七十余元,关于行政科专管者有禁烟罚金一项约共入一百五十余元,三科合计约共入一万九千三百余元,除经理地方公款处借用二千三百四十九元、警备队借用二百七十余元外,尚应存一万六千六百八十余元,现今分厘无存。据各科科员及收发员周维新等面称,署中入款除讼费随案送交该知事外,向系按月由科汇缴该知事核收过目盖章于缴银簿,查验尚属实在。其支出之款,均称向由该知事自行经手开支。除该知事之收发员周维新缴出照抄支款簿一本外,其余查无簿据,应责令该知事自行证明。除警备队长所支旅费另单呈核外,谨将奉饬调查该知事张一鲲任内存款无着及潜逃各情形,并取获各证据,一并备文,详请鉴核施行。计详关于存款无着及证明潜逃、并供参考各证据共八份,讼费收入证明手摺三本等情。

  据此,查此案既据该员会同王委耀庚前往查明,并取获各证据呈核前来,其为该知事张一鲲卷款潜逃已毫无疑义。款项为国家正供,丝厘毫忽俱关重要。现据查明该知事任内征收各款,除报解、坐支、拨借外,尚应存银一万六千六百八十余元,为数颇巨,岂容任其隐匿。合将原详各证据及手摺等件饬发该厅,仰即转饬地方检察厅迅速提案,严行究追,务将该知事卷去各款勒令克日照数缴出,不准稍涉隐瞒,致滋弊混。至关于此案之嫌疑人犯黄瑞卿,及英美烟公司并收发员周维新等,亦应一并分别提案质讯,由该厅查核办理。一俟该知事各款缴清,即将正案议拟,详候核夺,勿稍违延。切切此饬。

  计发原详关于存款无着及证明潜逃并供参考各证据共八份、讼费收入证明手摺三本。

  都督唐继尧

  右饬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准此

中华民国五年一月 日

  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张一鲲案件纯粹属于经济犯罪,12月25日云南宣布独立讨袁,当天晚上周沆与张一鲲会面,因为不愿参与讨袁,于是分头出走。12月27日,张一鲲出走之前搜刮县衙门里的浮财,并不存在政治谋杀方面的问题。发布饬文的唐继尧对此案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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