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夕的政治运动(2)
辛亥革命网 2011-03-18 00:00 来源: 作者:刘 沙 查看:
1906年,清政府早先派出考察的五大臣回国,主张立宪,袁世凯在讨论官制会议上力主设总理大臣,废军机处,改组责任内阁,遭到满洲亲贵的坚决反对,‘吸九月二十日上谕,宣示官割,则内阁之设,亦作罢论,而仍军机处之旧”。兵部改为陆军部,铁良为尚书,而且借统一全国军政之名收回北洋六镇,袁世凯不得已交出其中的四镇归陆军部直辖。不久,袁世凯和张之洞被调入军机处。对于汉族官吏来说,由拥有实权的重要督臣内调中央,通常是明升暗降的办法,在庚子事变以后更是如此,明示优崇,而实际上则要削弱汉族督抚的权力,当然引起了汉族地方疆吏的疑惧和不满。武昌起义后,除个别地方外,几乎没有什么汉族督抚对革命进行抗拒,这决非偶然,是因为清政府以加强中央集权为名打击汉族官僚的作法,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增强了官僚集团的离心倾向。但是,局势在1907年并没有因为袁世凯等人的进退荣辱而失控,仍然有缓和的余地,关键在于统治者如何使用政治资源,是否扩大统治基础,有无改革的诚意和魄力。
预备立宪提上议事日程之后,满洲贵族内部的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不铲除‘满汉之分”,势必不能保证清政府的长治久安,社会舆论也普遍认为只有“立宪’和“平满汉之界’方能消弭革命影响的水涨船高,清政府开始从内部试图缓和、调解满汉矛盾。宁夏副都统志锐的奏折触及了一些问题的实质,他批评说:“…..不知庚子之祸,原系满人主持,始到燎原,焉得归咎疆臣不遵朝旨,…..近年更调,实有欲尽易满人之势,举动为人所料,谓之无成见,无畛域,其谁信之?”对于这些无法回避的紧迫问题,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在召见军机大臣时也面谕“满汉平权”,随后发布上谕:‘我朝以仁厚开基,迄今二百余年,满汉臣民从无歧视:近来任用大小臣工,即将军、都统,亦不分满汉,均已量材器使。朝廷一秉大公,当为天下所共信。际兹时事多艰,凡我臣民方宜各切忧危,同心挽救,岂可稍存成见,自相分扰,不思联为一气,共保安全。现在满汉畛域,应如何全行化除,著内外各衙门各抒所见,将切实办法妥议具奏,即予施行。”如果清政府的核心统治集团满洲贵族此时改弦更张,真心实意地弥合满汉之分,切实推行预备立宪,对人数众多的汉族官僚地主和知识分子开放政权,做到纳满洲于国民之中,局势还有挽回的可能,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在清政府的上谕颁布之后,稍有常识者都知道由于革命党长期以来的活动而迫使政府稍做姿态,对其诚意大多持怀疑态度,双为清廷此谕‘欲混合满汉,不分畛域。盖鉴于革命党之事也。虽然,党人岂少休哉!”
1908年1 1月后,宣统帝继位,其父载沣摄政,本来已经不利的局面因为统治者的兰狭和任性妄为而急转直下,在一意孤行地推行军政大权集中于中央的过程中,满汉矛盾更加严重,而且使上层满洲权贵内部也发生了激烈的利害冲突。在清朝统治的最后一段时期,以载沣兄弟为核心形成了‘少壮亲贵集团”,他们的独裁与集权激起多数督抚的反对和大批满汉官员的不满。在革命危机愈来愈迫近的情况下,有些封疆大吏竞屡次要求辞职,许多朝廷大员也敷衍公事,不肯负责,中央陷于很孤立的地位。对立宪运动的打击又使清政府失去了曾热情支持他的巨大社会力量。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革命风潮起于满汉矛盾,实行立宪可以化解满汉矛盾,平息革命风潮,‘政府不欲实行立宪则已,果欲实行立宪,非先平满汉之界,其道未由。故早一日实行立宪,即早一日弭革命之祸;早一日平满汉之界,则早一日成立宪之局”[71。从1910年2月起,十六省谘议局代表组成的‘国会请愿团’千北京集会,先后发起三次大规模的请愿活动。然而1911年4月,清政府出台责任内阁,十三名国务大臣中,满族共占了九名,而在九名满旗大臣中,皇族又占了六名,立宪运动深受打击。张謇说:‘是时举国骚然,朝野上下,不啻加离心力百倍,可惧也。”呻1前景的惨淡,使他不得不在6月赴北京途中会晤袁世凯,做另外的准备了。武昌起义后许多立宪派人士纷纷表示“成与维新”,与其说是对立宪的失望,还不如说是对清政府的绝望。二、中央和地方利益争夺的加剧 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清朝中央政府对各省的控制是极为有效和严格的。此后,由于湘淮军力量的崛起,地方督抚的权力渐次增长,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已经无可奈何的松弛了。武昌首义前夕,清政府中央基本上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全国重心,而且是一个必须推倒的重心。
清末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加剧大致始于预备立宪之初。1906年9月,清政府下诏委派载泽、铁良等八名满大臣及袁世凯等六名汉大臣共同编纂新官制。在会议上,铁良等坚决反对取消军机处,并提出设陆军部统辖全国军队,集权中央以及限制官吏兼差等主张。1 1月6日,慈禧太后拍板定案,否决了责任内阁制,仍设军机处,形式上宣布各部尚书满汉平等,实际上正如一个汉族官僚所说:“(亲贵)联翩而长部务,汉人之势大绌。”铁良任陆军部尚书,并从袁世凯手中收回北洋陆军一、三、五,六等四镇的指挥权,同时宣布各省新军归陆军部管辖。这一切明显反映出加强满洲亲贵集权的趋向。此后,中央集权的程度随着“少壮亲贵集团”执政而严重起来。1909年后,载沣下令在中央设军谘处作为最高参谋机构,拟派参谋官到各省督理军务,并命令海军各兵舰严格服从以载洵为大臣的海军部指挥。这些剥夺各省用人调兵权力的措施,遭到督抚们的一致反对。在这场争论中,中央权威的虚弱已经被时人看得很清楚,如果不进行政治和军事的集权,如果没有经济上的集权为支撑,中央这个空架子随时有倒塌的可能。有御使上奏说:‘今则中央政府所直接管辖者,不过京师百里之地面而已,其他则部臣委之疆臣,疆臣寄之百司,政令之是否实行,僚属之是否尽职,不得而知也。虽有督催,亦第空文一纸,虽有黜陟,全凭长吏一言,故京师行政衙门,名为总汇之区,实则闲散无事,盖辖境太小则权限甚微,亦势之所必然者,倘若长此以往,因循无为,不能将国防及军事上之动作,概归中央主持,那么异日分崩离析,大局难支,恐有欲谋改革而不得者。”载沣等确实正在图谋诸事由“中央主持”,然而事实上军权、财权早已在几十年间渐次下移,其中利弊丛集,积重难返,督抚们既要面对不停的民变与骚动。还要防范革命党起事,自然不愿将大权上缴,满汉矛盾又时隐时现,增添了政局的变数。
经济危机可以说是压死清政府这匹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辛丑条约滏订后,为了偿付赔款,清政府除了向各省摊派之外又大借外债三亿四千万两,每年须清偿本息两千四百九十万两。此外,练兵费也是一项巨大的财政开支。从总体上看,清末财政收入在膨胀,而支出规模的膨胀更加迅速,入不敷出之数越来越大。1901~1906年,每年赤字平均达1 300万两左右。宣统年间,情况更加恶化,1909年的岁入为近2 7亿两,而预算开支则高达3.8亿两[ll¨]。从咸丰年间出现的财权下移已经发展到让中央无法忍受的地步,各项收入基本上已归地方征收和支配,中央的收入只有1 483万余元,地方征收的则相当于中央收入的近30倍,达到3 4亿元¨1]。二者的矛盾因此而激化。中央以度支部为核心,要求清理各省财政,度支部设清理财政局,另由部派专任财政监理官到各省督同清理。从宣统元年起,各省局必须按季详报本省财政收入确数,这样就要把地方财政完全置于中央的监督之下,排除了督抚不经部准自行安排收支或隐匿收支项目的机会。督抚们强烈不满,地方官员与部派专任财政监理官摩擦不断。1909隼底,中央又要收回各省盐政大权,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致电中央督办盐政处,电中且谓:‘督抚之权皆系中央之权,未有可专制自为者也。若至督抚无权,恐中央亦将无所措手。时方多故,独奈何去其手足自危头目乎?”
督抚们对财政集权如此愤恨,多方掣肘,使中央难以如愿,直至辛亥革命爆发前夕,‘内而各部院各拥一财政主权,外而各行省亦各拥一财政主权,乃至江北提督、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等处亦莫不各拥一财政主权””副。清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一面大举外债,以海关、邮政、铁路、矿产作抵押,一面又以损害地方民众,特别是地方中上阶层的利益为代价换取外国借款以加强政治军事上的集权。受损最大的多属地方上的头面人物,其中许多人是拥护立宪的,因而反对的声浪此起彼伏,最终酿成全国性的“保路运动”,长期的经济危机一变而成为难以挽救的政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