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社议员在曹锟贿选中的真相

辛亥革命网 2014-03-24 00:00 来源:团结报 作者:郭长海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1923年10月5日,北洋军阀操纵下的所谓国会,以贿选的手段进行了大选,曹锟即以五千元支票的贿买方式,爬上了大总统的宝座,成了中华民国的

南社成员

  1  谁是贿选议员 谁不是贿选议员

  1923年10月5日,北洋军阀操纵下的所谓国会,以贿选的手段进行了大选,曹锟即以五千元支票的贿买方式,爬上了大总统的宝座,成了中华民国的第五任大总统。根据会议选举后公布的数字是,参加选举会议的共有590人,投了赞成票的有480人,还有未投票赞成的,即投票上写了另外的人,这样的票数为110。

  根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投了赞成票的480人,是受贿而选,是贿选议员;而未投赞成票的110人,贿而不选,不应当是贿选议员。但是,当时既没有公布那些投了赞成票的议员们的名字,同样,也没有公布那些投了反对票的人的名字。就是说,谁是贿选议员,谁不是贿选议员,当时都没有公布出来。从此,这个问题就是一个谜,当时没有可能知道,今后也永远不可能知道了。

  投票的结果公布以后,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南下到沪的国会议员们发表声明,认定此次选举为非法,选举结果为无效。孙中山先生即时发表声明,应即以武力讨伐北洋军阀。张作霖、段祺瑞等人也都发表声明,表示坚决不承认选举结果。而反应最为激烈的,当属南社人士。

  10月13日,南社柳亚子发表《致高旭电》,谴责其参加贿选,声明与其断交。10月21日,国会议员、已经南下的南社社友田桐发表声明,认为参加贿选的人已经丧失社友资格。10月29日,南社社友以陈去病为首的十三人发表声明,宣布开除参加贿选的高旭等十九人的南社社友资格。那么,他们都是根据什么来认定高旭等十九人的贿选资格呢?

  在10月20日,上海的两家大报《申报》和《民国日报》同时公布了一份名单,《申报》名为《北京投票议员名单到沪》,旁注“共五百五十五人”。《民国日报》名为《参与贿选议员名单》,旁注“共五百五十五人——并不足法定人数”。这两份名单都是按省公布的,为了说明问题起见,我们把江苏省的名单抄录如下:

  《申报》  江苏省  共二十三人: 

  蓝公武  潘承锷  辛汉  吴荣华  方潜 

  夏寅官  阮惟言  孙润宇  孙积昌  高旭

  胡兆沂  刘可均  沙炳元  戴伟藩  陈义

  陈中  丁善庆  石铭  杨润  谢翊元

  邵长熔  陈尚裔  王茂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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