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官报

辛亥革命网 2017-12-07 13:52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孙帅 查看:

清末的官报是指清代末年由各级政府和中枢各部门主办的近代铅印报纸。出版时间从1900年前后至1911年清王朝被推翻,共10余年时间,约有60余种。出版地点分布于除西藏、新疆以外的全国各省。

  清末的官报是指清代末年由各级政府和中枢各部门主办的近代铅印报纸。出版时间从1900年前后至1911年清王朝被推翻,共10余年时间,约有60余种。出版地点分布于除西藏、新疆以外的全国各省。

  1903年四川学政吴郁生请修政治专书,由政务处议复:“嗣后凡有内外衙门奏请各折件,拟由军机处抄送政务处。其非事关慎密,即发交报房刊行,日出一编,月成一册。传观既迷,最易流通。”1904年,御史黄昌年请刊谕旨阁抄,亦由政务处议复:“嗣后具奏折件,除事关慎密及通例核复之件毋庸抄送外,所有创改章程及议定事件,皆于奉旨后咨送政务处,陆续发刊,以广传布。”此时官报已从“宫门抄、辕门抄、谕折汇存”的旧制上向前发展,由官阅逐渐向民阅延伸。

  《政治官报》是官报中规格最高的报纸,由清政府的宪政编查馆编辑出版,为清政府的机关报,1907年10月创刊,主要内容有:“谕旨批折宫门抄、电报奏咨、奏折、法制章程、条约合同、报告示谕、外事、广告、杂录”等内容。其发行“除京内各部院暨各省督抚衙门由馆分别送寄外,其余京师购阅者,由馆设立派报处,照价发行。外省司道府州县及各局所学堂等处,均由馆酌按省份大小,配定数目,发交邮局,寄各省督抚衙门分派购阅”。1911年8月,该报改为《内阁官报》,由内阁印铸局出版。其条例规定,该报“为公布法律命令之机关,凡谕旨、章奏及颁行全国之法令,统由《内阁官报》刊布”。

  官报中影响最大的是1901年在天津创刊的《北洋官报》,由当时的直隶总督袁世凯主办,它以鼓吹“直隶新政”为主,体例为“首载圣谕广训直解,次为上谕,再次为本省学务、本省兵事”等。每期还刊有告诫性序文一篇,时事风景图一二幅。此报附带发行的还有《北洋学报》和《北洋政学旬报》。

  与《北洋官报》同年创办的《湖北官报》也有很大影响。湖广总督张之洞亲自为该报拟定章程,将内容分为15大类。张之洞对于这份报纸十分留意,所拟稿中有不令其满意的文字,辄令重改,再三不厌。这份报纸的第一期曾赠送出两万余份,可见其发行之广。

  在1900年至1911年的10余年中,还有许多官报也较重要,其中有综合性报纸、也有商务、教育、法政、禁烟等专业性报纸,如1900年3月在上海创刊的《江南商务报》,由江南商务沪局主办。该报除刊登清政府有关商务的谕旨、奏折、文牍外,还选编和转载其他报纸的评论、商业新闻、物价动态等文章,专业性较强。此外以学务为主,审定教科书目的《学务官报》,刊载论说、评稿、公牍、法律、调查、纪事类的《商务官报》,两日刊《南洋官报》,五日刊《安徽官报》,官商合办《江西日报》《四川官报》等。

  清末官报是在清政府统治地位日渐衰落时产生的,虽由官办,但对于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办的报刊面前毫无招架之力,随着清王朝的灭亡,这些官报迅速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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