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辛亥革命对民国初年妇女解放的促进作用

辛亥革命网 2011-03-21 00:00 来源:期刊荣誉 作者:邓怡舟; 蒋理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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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起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第一次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使国民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思想解放,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在辛亥革命这一历史巨变中,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革命派,痛斥和批判了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礼教,积极宣传妇女解放,并将劝禁缠足、禁止买卖人口、废除奴婢卖身契,鼓励女子上学和参政等用法令、法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促进了妇女的解放,提高了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本文拟从民国初年女子服饰变迁、劝禁缠足、婚俗礼仪、文化教育和妇女参政等五个方面来考察这一进步的轨迹。

    一  民国初年妇女服饰变迁

    服饰变迁往往是社会变革的反映。民初社会,万象更新,妇女服饰变迁令人瞩目。妇女一改前清的保守禁锢,转向大胆开放。妇女服饰种类繁多,五彩缤纷,服饰是妇女内心世界外在化的反映。服饰改革同时反映出妇女们的道德价值观念和心理意向。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于1912年6月公布了礼服服式,对男子礼冠、服履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以示“新民”,区别于前清。但是却把妇女摒之门外,这引起了女权领袖们的极大愤慨。她们认为,民国政府是企图借服饰改革来压制妇女,强调“参议院不利于女子也,将不仅一衣服之制度也。”鉴于此呼声,1913年初,由当时知名人士伍廷芳、王介安等特邀女界代表集会研究,决定妇女礼服服式:“礼服照公布图样,长过膝一寸,袖宽六寸,出手齐手膝,袖长齐手腕,袖宽四寸,腰前身稍宽,领高不过二寸。”这就是在礼仪场合女士们的“上袄下裙”。尤其是女学生的服饰更有突破,她们的服饰以衣短裙长,袖宽领高为特征,新式学堂的女学生上穿朴素白衣,下着不带绣文的墨色长裙的文明新装,到了“五四”前后,这一“文明新装”已成为女学生的典型装束。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实业部部长陈鸿壁,在上海设立爱华公司,制作好礼帽,称之为“爱国女帽”。宣称:“冠服为礼仪之表章,泰西诸文明国无论男女皆具冠赏,吾华女界独科其首于宴会广众中,殊失大雅之风。”爱国女帽迎合妇女们的心理,又以爱国的面目出现,因而一经投售市场,就以美观廉价而受到妇女们的欢迎,戴女帽很快成为一种时髦。过去中国妇女不戴帽,而以首饰装扮头部,妇女礼帽的设计是一项创新。

    另外,民国初年妇女盛行前边发,妇女们认为“剪发之事,既为世界文明国之通例,男子既割视殆尽,吾女子宜速去而无疑也。”辫子为清之旧物,引发出一段辛酸的历史,妇女们并不愿在剪辫热中袖手旁观。湖南成立了“女子剪发会”,鼓励妇女们剪发易服,做民国新民。妇女剪发带有浓重的政治色彩。已剪发的妇女,长发飘垂变成齐耳短发,自有一种特别风韵。没有剪发的妇女也以辫子为耻辱,纷纷改辫为髻,辫子改了头髻,有的把髻梳在前面似一朵花或一只蝴蝶,油黑的头发饰以色彩鲜艳的花蝶,给人一种洒脱飘逸的美感。

    服饰的变迁是辛亥革命带来的社会风俗嬗变的一个显著方面,许多象征古板、等级森严的服饰,开始被千变万化的新式服饰所取代,人们选择服饰、发型不再视身份贵贱,而以简便实用、美观为原则。女子服饰改革表现了妇女们冲击传统的精神和对未来社会无比憧憬的心愿。这正是中国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侧面。但是,服饰的变化多在城市,在广大农村,妇女们的着装和发饰仍无多大变化。

    劝禁缠足缠足是中国妇女独有的生活陋俗,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它产自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荒淫无耻的恶习,发展于民间上行下效的心态。在封建社会里,妇女小脚成为身份的象征。“三寸金莲”成为美的标志,成为男女择偶的重要条件。近代以来,一些有志之士对这一摧残妇女的恶习陋俗发出抨击。太平天国运动时曾颁发过“禁裹足”令,依靠严刑来推行,对缠足的陋俗,产生很大的冲击,使天朝境内出现了一番新气象。维新代表康梁等人也斥责妇女缠足,康有为上《请禁妇女裹足折》,建议光绪皇帝下诏严禁妇女缠足,发起了“不缠足运动”,迫使缠足陋习有所收敛。

    辛亥革命不久,民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妇女放足的告示,下令禁止缠足,倡导男女平等,主张妇女解放。1912年3月,临时政府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强调:“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百姓。”;缠足妇女不仅身体痛苦,而且行动不便,足不出户,孤陋寡闻,导致其精神不能自立。规定未缠足者禁止再缠,已缠不足年限者应即放足。缠足人数大为减少,更重要的是人们审美观念在悄然变迁,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以足小纤弱为美,而以肢体强健,合乎自然为美。放足后,妇女终于可以步出家门,渐渐臻大放,无此羞涩之风。1915年4月,成都一本杂志上曾发表《美人今昔观》一文说:“昔日美人双翘以纤为贵,今之美人双跌以硕为佳。”这足以论证劝禁缠足对妇女自身解放的重大影响。然而,缠足陋俗延续千年,人们以小脚为“美”的观念,以脚小为择偶标准的陈腐思想根深蒂固,很难在短期内废除,直到新中国诞生后这一陋俗才最终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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