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角色意识的张扬

辛亥革命网 2011-03-05 00:00 来源:湖南工业大学 师院校区 作者:江百炼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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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角色意识的张扬

                                                      ——辛亥革命时期女性角色的定位

                                                                                                         江百炼

                                                              (湖南工业大学 师院校区,湖南 株洲 412000)

    摘 要:20 世纪初,辛亥革命前后的十余年间,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催化下,女性积极自主地追求独立平等和自身的社会价值,由此形成了从“国民之母”“女国民”的角色定位观,注重女性的权利和义务,女性对社会事务的主动参与到精神以及价值取向,突出了女性的社会角色定位,具有鲜明的角色意识。这对于当今社会女性如何找准角色定位,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关键词:辛亥革命;女性;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9)04-0139-05

       男女双性的和谐发展是当今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重要方面。当代社会一部分女性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迷失了自我,呈现出自主意识弱化,依附心理加重之势,找不到自身的准确定位,这种状态不利于女性心理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本文力图从辛亥革命时期女性独立自主的发展历程,来看女性是怎样在社会变革中实现自身价值,完善自我人格,摆脱依附,彰显自我,对当今女性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启发,以此促进双性和谐、社会和谐。因为辛亥革命时期是女性主体意识开始全面觉醒的时期,也是女性争取独立平等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女性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对于女性意识、权利、地位的关注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自十九世纪末的维新运动开始,一部分先进的知识分子就开始以新的目光,不同于传统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女性在社会家庭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希望赋予女性合理的角色定位,以期发挥女性在国家民族事务中的作用,走出国家民族危机严重的困境,由此形成了“新贤妻良母”的角色定位观,这种角色定位观首先对女性相夫教子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女性“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重在教子,强调女性“强国保种”的功能与义务。其次要求女性成为独立自养之人,接受一定的教育,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成为生利者。在维新思潮的影响下社会开始关注女性素质对国家的作用和意义,为提高女性素质进行废缠足兴女学,使女性的精神和形体得到解放,女性自主意识开始凸现。但“新贤妻良母”这一女性角色定位并没有给女性权利,而只是强调了女性应尽的义务。到 20 世纪初辛亥革命前后的十余年间,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进一步催化下,女性独立自主意识日益彰显,积极争取自由、平等、权利,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谋求女性的自由与解放。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广泛传播为女性角色定位的变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环境,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女性角色定位也由此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戊戌维新时期的“新贤妻良母”主义。

       一、从 “国民之母”到“女国民”

      1.“国民之母”的提出

      “国民之母”的提出首先源于“国民”概念的确立。受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康有为最早使用“国民”一词,与传统社会中的“民”已相区别,认为国民应是对国家有权利、有义务、独立的人。当时,国民报》“说国民”一文对国民《 中进行解释:何谓国民?曰:天使吾为民而吾能尽其为民者也。何为奴隶?曰:天使吾为民而卒不成其为民者也。故奴隶无权利,而国民有权利;奴隶无责任,而国民有责任;奴隶甘压制,而国民喜自由;奴隶尚尊卑,而国民言平等;奴隶好依傍,而国民尚独立,此奴隶与国民之别也。”梁启超则从国家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对“国民”一词进行了较全面的解释,他认为“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某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完,是之为国民。”这一提法得到很多先进人士的认同接受,国民”也就成为了先进人士追求向往的社会角色定位。一部分先进的知识女性以天下兴亡为己任,把国家的前途命运与自身的义务、权利联系在一起,也在努力追求国民这一角色定位,希望成为理想中的国民。社会局势对女性角色定位有了新的的需求,女性自身又有了新的角色诉求,金天翮首先提出了“国民之母”这一称谓。1903年,金天翮在其著成出版的《女界钟》一书中提出“国于天地,必有与立。与立者,国民之谓也,而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有人感言“有女子斯有男子,男子者,女子之产出物也。故一国之女子,一国国民之母也。”丁初我在“女子世界颂词”一文中也提出“国民者,国家之分子,女子者,国民之母也。”“国民之母”这一观点的提出正是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影响下,社会基于救亡图存,振兴国家的需要而对女性产生的一种新的希望,已含有对女性价值定位的重新思考,表明社会从戊戌维新时期的单一关注女性强国保种的功能作用发展到关注女性的社会政治、经济权利与地位,是继戊戌维新以来对女性角色定位的一次提升。女性被定位于国民之母,是艰难的社会时局促成人们达成的一种共识,,是人们对培养出具有健全体魄和理想完美人格的国民来挽救时局,以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状况的一种期待。人们把这种期望寄托在承载着生养教育使命的女性身上,是对女性社会角色定位的肯定与赞誉,更是对女性提出的承担社会角色的要求。女性既是国民之母,理所当然应该具有国民的各种权利与义务,但显然仍然侧重于义务,人们是从国家民族前途利益的角度把女性看成是“国民之母”,女性自身要爱国,具备国民素质,担负着培养国民的责任,女人以生产国民、教育国民为独一无二之义务。”一些先进知识女性认为国民之母还不足以表述男女平权, 不足以体现女性的权利与义务,更是在“国民之母“的基础上提出了“女国民”的角色定位。

       2.“女国民”——女性角色定位的新追求

       1905 年《女子世界》刊载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不特养成今日有数之女国民,且以养成将来无数之男国民。”首次提出“女国民”这一称谓。1906 年由上海群学社印行的《最新女子修身教科书》   (许家惺编辑)提出“女子曰女国民、女同胞”,认为“女子有国家社会之责任。”目的就是向女性灌输国民意识,让“女子同为国民,当知爱国”。1907 年的《女子世界》第 6 期上刊有“女国民歌”,号召女性成为二十 世纪女国民,追求自由,具有独立的精神意识。一时间兴起了具有国民意识,争做女国民的社会热潮,女国民成为了先进女性向往、心仪的角色。相对于国民之母的角色定位而言,女国民的角色定位把女性的权利与义务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即权利与义务并重,甚至有更加重视权利的一面。女国民强调男女平等的权利,认为女性只有取得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等各种权利,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才能尽女国民之职责。女国民概念的提出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变女性相夫教子的家庭角色,意味着女性应具备更高的素质,更强的社会意识与参与精神。在女国民的呼唤声中,涌现了一大批以天下为己任,追求平等、自由、权利,具有独立人格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女革命家,如秋瑾、何香凝、唐群英等。她们和男性一样自觉担负起铸造国民新魂,抵御外侮,拯救民族于危亡的责任。在她们的领导下,先进女性积极参加拒俄、抵制美货、收回权利等爱国运动,反对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在辛亥革命中积极参军,在民族民主革命中确立、完善女国民的角色定位。

       二、辛亥革命时期女性角色定位的特点

       戊戌维新时期“新贤妻良母”的角色定位突出了女性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是站在国家需要的高度,从相夫教子、强国保种的角度来确定的。“天下兴亡,匹妇有责”也还仅仅只是体现在女性对后代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方面,并不主张女性对社会事务的参与,重视的是家庭角色。但从这一口号的提出显露出了国家这一概念在女性意识中的凸现,辛亥革命时期的女性角色定位正是继承了戊戌维新时期的这一突出特点,国家在女性的角色定位中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相对于戊戌维新时期而言,辛亥革命时期的女性角色定位呈现如下特点:

      1. 突出社会角色定位,呼唤女性政治参与辛亥革命时期的女性角色定位突出的是其社会性,从国民之母到女国民趋重于突出女性的社会角色,女性是社会的人,而非家庭所有。继承戊戌维新妇女运动中提出的“天下兴亡,匹妇亦有责焉”,但又突破了只注重母职妻职的责任范围,将责任加以扩大,由单一的强国保种的责任发展到注重女性对社会爱国、救亡的责任,走出闺门,与男子一道担负起国家的重任,怀着饱满的革命热情融入社会政治活动。有女性提出:女子者,国民之母也,安敢辞教子之责任,若谓除此之外,则女子之义务为以尽,则失之过甚矣。殊不知女子亦国家之一分子,即当尽国民义务,担国家之责任,具政治之思想,享公共之权利。盖中国者,非尽男子之中国,亦女子之中国也。把自己真正看成是女国民,为社会尽一个国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女性的各种社会权利。权利意识的彰显与加强是辛亥革命时期女性思想的一大进步,是戊戌时期的女性所不具有的。1903年,金天翮在《女界钟》一书中提出国民之母的概念时还非常具体地提出了女性应有的六种权利,包括:入学之权利、交友之权利、营业之权利、掌握财产之权利、出入自由之权利、婚姻自由之权利,后来又提出女子参政议政权。认为“民权与女权,如蝉联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说明作为国民之母的女性应该是拥有多种权利的女性,这样的女性才能够以“爱国与救世”为公德,起来参加革命,进行救国救民的运动。主张女性应该获得与男子同等的权利,目的就是希望女性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意识,有更好的素质来尽到“爱国与救世”之职责,完成女性社会角色的实现。“女国民”这一角色定位表明了女性在国家中的地位,与地位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享有权利和义务应具备的素质,强调的是女性作为社会中“人”的素质与作用,社会角色定位突出。

       “女国民”这一社会角色定位的确立,把社会对女性关注的视线更多地引领到社会生活事务中,尤其是国家民族大任中,而对于戊戌时期宣传提倡的女性家庭角色定位比较忽视,囿于家庭角色之中的贤妻良母的典范在这一时期已显得黯淡无色,不屑于张扬了。从先进女性的追求及对自身的要求来看,更多的也是要摆脱家庭的束缚,摆脱依附的处境,追求独立自主,争取社会权利,同担社会应尽之义务,同享造物赋与之权利。”积极在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与其以贤妻良母望女界,不如以英雄豪杰望女界。”表达了对女性社会角色的期盼。

      2. 女性自我定位意识突出

      相对于戊戍维新时期对女性的角色定位均来自男性视角,女性是在男性引领下求得解放这一特点,辛亥革命时期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时期女性自我定位意识突出,为争取平等权利自觉地起来进行斗争,涌现了一批引领女性革命的先进女知识分子,以陈撷芬、秋瑾、唐群英、何香凝等为突出代表,她们站在时代前列,呼唤女性的觉醒,提出女性奋斗的目标,并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作用,为女性的权利解放奋力抗争,进行了种种实践活动,做舆论宣传,兴办学校,兴办实体等,形成了一股颇有影响的女性革命的社会力量,推动着女性自身的解放,表达出强烈的自我定位意识。

       经过维新运动的启蒙,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熏陶,与戊戌时期相比,先进知识女性的人数队伍在不断扩大,活动范围、程度等方面都超过了前一阶段。一批先进女知识分子已开始致力于民族解放事业,她们把自身的解放看成是国家民族振兴的一种责任,积极创办女性刊物作为舆论宣传阵地。辛亥革命前十年间大约创办了三十来种妇女报刊,以此作为女性解放的武器,以陈撷芬于 1902 年创办的 《女学报》,丁初我于 1904 年创办的《女子世界》,秋瑾于 1907 年创办的《中国女报》影响最大。先进女性利用这些报刊发表了很多言辞激烈的文章来宣传女性新形象,确立女性新的角色定位。松江女士莫雄飞在《女子世界》发表题为“女中华”一文,呼唤兴女学倡女权,让女子具备基本素质来担当起强国的社会责任。她说“一国之女子,一国国民之母也,……是故男子当尽爱国之责任,女子亦当尽爱国之责任;男子当尽国民之义务,女子亦当尽国民之义务。女子者国中之一分子也。”很明确把女性定位在与男子有同等的责任义务的位置上。有文章指出“男女各半,国民二字,非但男子负此资格,即女子亦纳此范围内。文明之国,男女有平等之权利,即有平均之责任。”秋瑾在《中国女报》上刊文明确表示女性不仅要“为我女子辟大世界,为我祖国发大光明,为我女界编大历史,争已失之女权于四千年,造已死之国魂于万万世”,而且“还以助男子,共争主权于外族,不亦我女子之天职乎?尽我天职,以效祖国。”明确表示女性从此要改变以往的生活方式,要以平等的身份与男子一起承担救国救民的重任。      先进女性对自身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所应得到的权利等认识并不只是停留在言语上,更表现在实际行动中。为获得参政权,武昌起义后,她们掀起了争得女子参政权的高潮,以唐群英为首成立了“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积极推进女子参政运动,并要求把女子有参政权等写进《临时约法》。女子参政权的争取显示女性社会角色定位的日益成熟与完善。而且无论是在反清斗争中还是反帝爱国运动中,都有女性踊跃参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批女性积极投身于“拒俄运动”、“抵制美货”、“争取路矿权”等斗争,组织“共爱会”,参加“拒俄义勇军”,设立“女界保路会”等,表现出极大的爱国热情,为反帝爱国做出了贡献。在反清斗争中,成立了以女学生为骨干的“女子北伐队”、“女国民军”、“女子敢死队”等,积极参与北伐,在国家民族革命中完成自身的角色转换,实现新的角色定位。

      三、对辛亥革命时期女性角色定位的评价

      辛亥革命时期是中国新旧制度交替社会发生剧烈变革的时期,从“女国民”的角色定位就可以看出社会对女性、女性对自身的关注都已超过了戊戌维新时期,开始注重社会角色的承担,强调女性的社会权利、地位与作用,强调女性社会活动的参与,承担国家民族的重任,并把家国革命联系起来,在家国革命中求得自身角色定位的实现。女国民意识突出体现了社会对女性政治参与的呼唤以及女性体现自身社会价值的渴望。分析这一时期女性角色定位的变化,可以看出如下几点:

      1. 彰显了女性自主意识的全面觉醒

      戊戌维新时期的“新贤妻良母”主义表达了女性义务在传统基础上由家庭到社会的延伸,即由家庭意义的相夫教子发展到社会意义的强国保种,有了责任的自觉,但还没有权利的自觉,女性自主意识的初步觉醒也仅限于此。而辛亥革命时期则有了很大的不同,从“国民之母”到“女国民”的转变女性角色定位的渐变中,显示出女性权利与责任意识的日益增强,彰显了女性自主意识的全面觉醒,大大超过了戊戌维新时期。这种全面觉醒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自强自立,独立自主的人格意识的觉醒。以陈撷芬、秋瑾、张竹君、何香凝、唐群英等为代表的先进女性,对女性作为“人”的社会角色价值、作用等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以及积极的探索,独立自主意识日益彰显,并谋求女性的真正的自由解放,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她们深知作为国民母、尤其是作为女国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首先就是要自强自立,不依附于他人而生活,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所以她们首先作舆论宣传号召广大女性脱去依赖之心。通过创办女性刊物,力举兴办女学等来加强女子教育。陈撷芬在她主办的《女学报》上接连撰文,疾呼女界应立即振作,所谓独立者,脱压力、抗阻挠犹浅也,其要在不受男子之维持与干预。”要从思想到行动摆脱对男子之依赖,尽其所能,做女子应做的事情。秋瑾针对当时女性对男子普遍存在的人身依附关系,反复告诫女界“欲自立,非求学艺不可。”她说“如今女学堂也多了,女工艺也兴了,但学得科学工艺,做教习,开工厂,何尝不可自己养活自己吗?也不至坐食,累及父兄、夫子了,这样一来可以使家业兴隆,二来可使男子敬重,洗了无用的名,收了自由的福。”她们用实际行动帮助女性争取自食其力,以达到人格的独立,认为这是作为一个女国民首先该具备的素质。在一些知识女性的努力下,出现了一批女子自立团体、女子工艺厂和女子手工传习所等。如张竹君 1904 年在广东创办了“育贤女工厂分院”,次年又创办了“女子中西医学院”等,让女性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的培训,有一技之长,才能走出家庭,自谋职业,自食其力,为独立人格的养成打下基础。如果说戊戌维新时期梁启超的“新民观”已提出了女性独立自养的问题,意识到了女性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但还只是一个认识和倡议阶段,女性独立自养的行为缺乏,因为从女性自身来说缺乏独立自养的素质和技能,从社会来说没有为女性独立自养提供机会与条件,女性还只是在争取废缠足兴女学,求得形体和精神的解放和基本的生存权。而又正是由于废缠足兴女学的蓬勃开展使得辛亥革命时期的女性具有了自强自立的基本条件,因而辛亥革命时期女性自强自立的呼声极其强大,并付诸实际行动,这是女性社会角色实践的一大突破。

       第二,对自由平等的追求以及权利意识的增强。戊戌维新时期,男女平等、天赋人权等观念还仅仅只是停留在理论宣传阶段,还缺乏这方面的实践活动,女性对权利的追求真正始于辛亥革命时期。1903 年金天翮在《女界钟》一书中明确提出的女性应具有的六种权利,为女性权利的争取指明了方向,一批先进的知识女性已敏锐地注意到了女性权利这一方面,认为作为女国民,就应该完全具备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也要承担与男子等同的责任。“男女各半,国民二字,非但男子负此资格,即女子亦纳此范围中。文明之国,男女有平等之权利,即有平均之责任。”这一时期女性追求自由平等的首要表现就在于自觉地要求废缠足、兴女学,认识到只有拥有健康的身体,接受一定的教育,才能确保自身具备摆脱依附,实现独立,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才能承担起女国民的责任与义务。先进女性也认识到了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女子既然与男子同时有纳税的义务,就应当与男子一样有参政的权利。”为了实现真正的男女平权,武昌起义后,以唐群英等为首掀起了女子参政运动的高潮,这也成为了辛亥革命后期女性争取解放的重要内容。唐群英为首成立了“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积极推进女子参政运动,要求把男女平等、女子有参政权等写进《临时约法》,显示出女性自主意识的全面觉醒与强化,反映出中国女性已由争取人格平等、性别平等发展到政治权利平等的新高度,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女国民。

       第三,社会责任感意识的加强。辛亥革命时期正是中国社会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十分尖锐的时期,国家民族处境危亡。为挽救民族危机,一批先进女性满怀高昂的革命热情投身到革命运动中来,女性的社会责任感日益彰显。这种社会责任感已不同于戊戌维新时期单纯的强国保种,而是体现在女性直接参与各种救亡图存的社会实践活动。国民之母的角色定位就是站在国家民族利益的高度而提出来的,立足于对国民后代的培养教育,而女国民的角色定位则意味着女性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更直接的义务。在革命运动中涌现了大批视天下为己任的女革命家、女战士和女社会活动家。无论是在反帝爱国斗争中还是反清斗争中,她们都将自己视为与男子同等的国民,以国民的资格要求自己,去尽一个国民应尽的责任,在实践中实现自身新的社会角色定位。

       2. 女国民的社会角色定位呈现出一种曲高和寡的状态

       辛亥革命时期,先进知识女性始终站在革命浪潮的前列,引领着女性解放的发展。但是具有国民意识的女性也仅限于极少数出身封建大家庭的上层知识女性,这部分先进女性人数少,规模小,相对于中国二万万女性同胞来说所占比例也是极小的。据记载到 1907 年能够接受教育的女性仅占初等教育学生总数的 2%,先对于全体女性来说能够接受教育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况且乡村女性占全国女性的 85%,几乎全是文盲。尽管先进女性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宣传自由平等精神,她们兴女学,办报刊杂志,办实体,以此来宣传国民思想与精神,但有条件有能力接触到这些的女性是少之又少。先进女性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于沿海城市和大都市,女性报刊的发行范围非常小,仅限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读者面极为狭窄,知音寥寥”。长期的封建压迫使得占女性绝大多数的劳动妇女更是还处于沉睡状态中,在她们身上,自主意识还没有觉醒,权利对她们来说还很陌生,所谓国民新思想、新观念还远没有被广大女性接受,女国民所蕴涵的女性在国家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享有这些地位、权利和义务应具备的素质,还不是广大女性能理解和接受的,女国民还只是理论形态上的一种观念,一种社会思潮,一种理想的人物范式,因而呈现出一种曲高和寡的状态,接受新贤妻良母观念的人远比接受女国民观念的人多得多。知识女性在倡议号召女性走出家庭,争取自由平等权利时,是完全以男性为模式为准则的,因此舆论宣传和行为等方面也就存在着一些言辞过激的现象,强调与男性的绝对平等,完全忽略性别差异。秋瑾就曾表示“设法树立男子般的强心,打算先把外形变成男的,再直到心也变成男的。所以她的日常行为与穿着上就是模仿男子,完全男性化,如着男装,象男性一样骑马等等。她是在证明男子能够做的事情,女子一样可以做。但也反映了当时以男子为模式的解放目标,行为上模仿男子,服饰上以着男装为美。炼石在“女权评议”一文中发出言辞激烈的倡议“不自由,毋宁死;女权不复,毋宁死”,表达了女性追求自由权利的急迫心情与果敢的态度。当时编有一首“女子四勿歌”,说道“勿勿勿,切勿爱修饰,珠玉脂粉件件撇。淡妆浓抹都是画中人,妖娇只取男儿悦。读书明理求自主,女同胞兮,自今伊始勿修饰。”目的是号召女性要读书,受教育,求得自主,但同时也把女性爱美的天性否定了,反对女性对仪表美的追求,把追求平等与女性性别特质对立起来。还有一些言论也是对女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女性自觉觉醒,尽国民之责任,但用词方面对女性多有贬损。有文章发出感叹,认为女子“蠢如鹿豕,呆如木石,安怪人呼之为下等动物也”,虽说目的是担心“夫以二万万女子,居国民全数之半者,殆残废无用,愚陋无知,焉能尽国民之责任,尽国家之义务乎?女子不得辞其罪”但言辞过激却也让人不好接受。先进女性在呼吁女性觉醒,起来为国尽责任,为己争权利时,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人们的普遍感受、心理承受能力和认识能力,她们的言论具有超前性,不是占绝大多数的缺少知识和文化的普通女性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这也是促成女国民这一社会角色定位曲高和寡的原因之一。把女国民作为理想的社会角色的女性也仅仅限于一些家庭有较好的经济条件,受过一定教育的先进知识女性。辛亥革命时期先进女性对自身角色定位的内涵与要求,无论是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大大超越了戊戌维新时期的“新贤妻良母”。女性由在男性的引领下通过废缠足兴女学求得基本生存权,已发展到自觉主动争取多种权利,尤其是突出社会性的参政议政权,由被动地引领转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女性在完成自身角色定位的过程中,独立自主的思想性越来越强、目标也越来越明确,所以使得辛亥革命时期的女性角色定位呈现出鲜明的特色。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女性角色定位的变化、确立是伴随着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变化和确立的,合理的角色定位也是女性自身发展完善的需要,女性自主意识的觉悟程度决定了女性角色的追求目标和定位的价值取向,女性角色的完善过程也就是女性人格意识的完善过程,反应了女性的进步和发展。因而面对今天的社会现实,女性必须要正确认识自己,找到合理的角色定位,积极融入社会,担当起自己肩上的社会责任,保持独立自主,去除依赖之心,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双性和谐、社会和谐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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