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敬之崂山留诗四首

辛亥革命网 2014-01-06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贺敬之”这个名字,是与歌曲歌词《翻身道情》、《南泥湾》,歌剧剧本《白毛女》,诗《回延安》、《桂林山水歌》、《三门峡颂歌》、《
 

  “贺敬之”这个名字,是与歌曲歌词《翻身道情》、《南泥湾》,歌剧剧本《白毛女》,诗《回延安》、《桂林山水歌》、《三门峡颂歌》、《雷锋之歌》、《西去列车的窗口》等名作紧密相联的。熟知中国当代文学的人也必定知道,剧作家、诗人贺敬之的创作虽然说不上浩繁,但他凡发表一件作品,就非同凡响。贺敬之是当代著名诗人和剧作家。1985年5月贺敬之有幸来到青岛崂山,曾留诗四首。其中有三首是咏崂山诗。如五绝《望石老人礁石》云:“观海喜见潮,听松乐闻涛。风雨寻常事,石老解逍遥。”七绝有《游崂山》云:“黄山尽美恐非真,山川各异似才人。崂山逊君云如海,君无崂山海上云。”《咏崂山英雄群体》云:“西望华岳颂群英,东望崂山又一峰。神州生气终可赖,思飞瀑洪热泪倾。”尚有《田横岛》云:“历史是非置勿论,中华千秋浩气存。田横五百殉此岛,涛声如鼓告来人。”

  贺敬之,别名贺进,笔名荆直、艾莫。山东峄县人(今枣庄市)。1924年11月5日生。因家庭生活贫困,流亡异乡,后靠亲戚帮助,少年时代才得以在山东、湖北等地的中学和师范艺学校学习。1940年到延安,进鲁迅艺术文学院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随文艺工作团到华北,在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工作。

  贺敬之在到延安之前就开始写诗和散文。40年代初在鲁迅术文学院学习期间,以少年时代的生活体验为素材,用自由体的形式,创作了不少新诗。其中一部分诗改题为《乡村的夜》,于1957年重新出版。这些诗记录了作者“对旧中国农村的悲惨生活的回忆”(《贺敬之诗选·自序》)。1941年他曾以艾漠的笔名在胡风主编的《七月》等杂志发表新诗(后有诗集《并没有冬天》收入《七月诗丛》,1951年9月由泥土社出版)。延安文艺座谈会以后,贺敬之在诗歌创作上注意向民歌民谣学习,从1942年到建国前夕的作品,选辑在诗集《笑》和《朝阳花开》(在《笑》的基础上整理出版的)中。这些作品,一部分是歌词,大部分采用传统歌谣的形式,带有明显的叙事性质。内容上,一是歌颂中国共产党和革命领袖,歌颂人民军队;另一是表现解放区光明的生活景象,劳动人民翻身的欢乐,以及他们参军支前、将革命进行到底的豪迈气概。

  1945年,根据40年代初流行于河北阜平一带的“白毛仙姑”的民间传说,鲁艺集体创作了歌剧《白毛女》,文学剧本由贺敬之、丁毅执笔。在此之前,贺敬之曾写作秧歌剧《栽树》、《周子山》(与水华、王大化、马可合编)等,为《白毛女》的创作作了准备。《白毛女》描写恶霸地主黄世仁,以逼租为名,强迫佃户杨白劳在他女儿喜儿的卖身文契上按下手印,抢走喜儿,杨白劳悲愤绝望自尽身亡。喜儿在黄家备受摧残凌辱,后在女佣张二婶帮助下逃出虎口,在深山野洞过着非人的生活,直到家乡解放。《白毛女》通过这一传奇性故事,深刻地表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村的基本矛盾。歌剧成功地塑造了喜儿、杨白劳,以及地主黄世仁、狗腿子穆仁智的艺术形象。情节的传奇色彩,对人民群众愿望和理想的强烈表现,使作品富有浪漫主义精神。《白毛女》是新歌剧创作的一座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贺敬之的创作以新诗为主。作品数量不多,但创作态度严谨且大多有较高的水平。他这个时期的诗歌创作有篇幅相对短小的抒情诗,大抵是对生活中具体见闻而发。如1956年的《回延安》,以“信天游”的形式,抒写对延安朴素而深沉真挚的情感。《桂林山水歌》和《三门峡歌》,则在对自然景色的独特感受中,寄托对祖国河山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代表贺敬之这一时期创作成就的是长篇政治抒情诗,即《放声歌唱》、《十年颂歌》、《雷锋之歌》、《西去列车的窗口》以及写于1976年10月以后的《中国的十月》、《八一之歌》等。这些作品,都从比较开阔的角度去反映时代生活的重大问题,并以在生活中思考提炼的带有哲理色彩的思想作为构思的线索。其中,《放声歌唱》(1956)和《雷锋之歌》(1963)是代表作。前者生动真切地揭示50年代前期广大群众在新生活面前强烈的幸福感和自豪感,从历史的进程上描绘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形象,表达了群众对党的衷心热爱。后者则试图站在时代的高度,从历史发展趋向上,去阐发雷锋这一新人出现的意义。在这些长篇政治抒情诗中,诗人的斗争经历、见闻、知识,被调动起来构成有艺术个性的形象,编织成色彩鲜丽的生活画面,并与奔放的激情的抒发交融在一起。这些作品大都采用“长句拆行”的“楼梯式”,但注意吸取中国民歌和古典诗歌的营养,对这一形式加以改造。他注意运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比喻,讲究诗的含蓄,把自由体的灵活开阔与诗行排比对称,音律的和谐统一起来,形成开阔与细致、豪迈与深情、深刻思想与感情的流动相结合的特色。

  主要诗歌集有《笑》(1951)、《朝阳花开》(1954)、《乡村的夜》(1957)、《放歌集》(1961年初版,以后多次再版,所收作品有增删)、《雷锋之歌》(1963)、《贺敬之诗选》(1979)等。

  贺敬之历任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戏剧家协会书记处书记,文化部副部长,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

  贺敬之写的很多诗,其内涵非常丰富,值得人们仔细研究。贺敬之的诗可分为两类:一、抒情短诗。这类作品一般是表现他对某些事物的感受,感情真挚,意境清新,民歌和古诗韵味浓厚;二、长篇政治抒情诗。主要表现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他的政治抒情诗不仅数量多,而且成就突出。贺敬之的诗是时代的颂歌。他总是以敏锐的目光去抓取时代的最重大的事件、最主要的生活内容,而不去吟唱那些与人民无关的眼泪和悲伤。《回延安》表现了延安的巨大变化,赞颂了延安的历史功绩,指明“延安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新的意义;《雷锋之歌》挖掘出雷锋精神的时代内含;《十月颂歌》是新中国十周岁的礼赞。贺敬之的诗通过想象、夸张、幻想等手法,将建立于革命理想基础上的革命浪漫主义风格表现得十分突出。并注意吸收民歌和古诗的营养,又不排斥外国诗歌的影响,如“信天游”体与“楼梯式”就被诗人以熟练的笔法熔铸为一体。

  贺敬之对诗的创作有独到见解。他认为:“一方面生活形象对于作者的创造不能只是“纯客观的”所谓“材料”,而必须是被作者的思想感情所熔化了的;另一方面,作品中的“思想”也就不是抽象的干枯的东西,而必须是被生活内容形象化、被感情血肉化了的。在这个意义上,离开了生活材料或者“写”进一些“思想”到作品中来,公式主义或教条主义地把所谓“思想”“翻译”成“艺术的”语言”,或者找一些“语言”、“生活细节”等给“思想”来做一些注脚……这一切的想法和做法,我以为都是完全不对的,不仅根本违背了艺术创作的原则,同时也根本违背了在艺术中表现思想性的原则”。日前近20万字的《贺敬之谈诗》一书出版。该书,汇总了贺敬之1955年至2003年间所写的有关诗歌论述的文章,集中体现了他对一系列关乎诗歌创作的根本性主导原则的所思所想。贺敬之坦言,现在很多年轻诗人很优秀,不是自己所能比的。所以,出这本书不是想听表扬,倒是想听听不同意见,也欢迎批评,这样才能促进诗歌创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作者简介:王桂云,男,1932年4月生,原籍文登市,现居青岛市,原任青岛市博物馆副馆长,1992年离休,高级经济师,青岛市十大藏书家,山东省十大书香人家,齐鲁书香之家,社区公益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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