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与平襟亚的稿费风波(2)

辛亥革命网 2013-12-05 00:00 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郦千明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张爱玲因周瘦鹃不肯一期登完她的小说《沉香屑:第二炉香》,负气与周主持的《紫罗兰》杂志中断合作,转而与平襟亚取得联系,向平主办的《

  按照平襟亚的说法,为了不让张爱玲灰心,他主动约她给《万象》写一部连载小说,每月写七八千字,按月预支稿酬一千元,张爱玲欣然答应。她着手撰写长篇小说《连环套》,供《万象》连载。第一期刊出后,她觉得稿费太低,曾亲自跑到万象书屋,要求由百元千字变为百五十元千字,否则将适当减少字数。平襟亚不愿破例,仍坚持按普通稿费标准百元千字支付。双方发生龃龉,不欢而散。

  年少气盛的张爱玲说到做到,以后稿件字数果真逐月递减,写到第6期,干脆不再供稿。柯灵不想让这次合作夭折,那样对作者、读者和杂志社都是损失,便向老板平襟亚提议,于第六期付印时给张爱玲加送2000元。可是,张爱玲已下决心不再向《万象》供稿,马上将杂志社送去的2000元如数退还。

  就这样,令无数读者翘首以待的《连环套》被作者腰斩了。

  稿费之争

  张爱玲与《万象》合作中断后,平襟亚认为按照原来“每期稿费一千元”的约定,张爱玲应得六千元,但实际领走了七千元。于是,他于同年8月在《海报》上撰文《记某女作家的一千元灰钿》,把张爱玲溢领一千元稿费之事公之于众。

  看到上文后,张爱玲立即致函报社声辩,说自己替《万象》写《连环套》,共供稿六期,领到稿酬六千元,“每次都有收条”,平襟亚说多领一千元,不符合事实,并声明此事“必须查个水落石出”。报社将张函转给万象书屋,平襟亚一不做、二不休,先写信给张爱玲,详细罗列逐次付钱的细目,请对方核对,指出哪一笔错误或没有收到。然后又在报上发表《最后的义务宣传》一文,坚称张爱玲多领了一千元,还言之凿凿地说有账目为证。

  张爱玲收到信后,立即回函反击。双方你来我往,争执不休。

  同年底,张爱玲在圣玛利亚女校时的国文老师汪宏声应《语林》月刊之邀,写成《谈张爱玲》一文,翔实生动地记述了她在中学时代的生活。谈到“一千元灰钿”风波时,汪文无意中说到当年学生迟交作文,曾“一篇充两期”。此文一出,在文坛引起更大的风波。汪宏声没有意识到这种玩笑似的联系,会将学生在“灰钿”事件中的负面形象进一步坐实。

  张爱玲忍无可忍,又写成《不得不说的话》,寄给《语林》月刊主编钱公侠,对千元稿费的事再作澄清,文中说:“其实错的地方是在《连环套》还未起头刊载的时候——三十二年十一月底,秋翁先生(指平襟亚)当面交给我一张两千元的支票,作为下年正月份二月份的稿费。我说:‘讲好了每月一千元,还是每月拿罢,不然寅吃卯粮,使我很担心。’于是他收回那张支票,另开了一张一千元的支票给我。但是不知为什么账簿,记下的还是两千元。”文章最后强调:“平常在报纸上发现与我有关的记载,没有根据的,我从来不加以辩白,但是这件事我认为有辩白的必要,因为有关我的职业道德。我不愿我与读者之间有任何误会,所以不得不把这不愉快的故事重述一遍。”

  钱公侠收到张函后,就请平襟亚“略书数语,与张文同时发表,以避片面攻讦之嫌”。于是,平襟亚又写了《一千元的经过》一文,将“张爱玲《连环套》小说稿费清单”附于文后,详细注明收取稿费的日期、数额、取款方式。他还指明张爱玲文中说的两千元支票换一千元之事,“永丰银行支票,银行有账可以查对”。“尤以最后一次——五月八日深晚,张小姐本人敲门向店伙亲手预支一千元,自动书一收据交由店伙为凭(现存本社)。自此次预支之后,竟未获其只字。故就事实言,迄今仍欠本社国币一千元”。

  诚如张爱玲所言,她不想再作辩白。至此,这场历时半年多时间的稿费风波不了了之。

  其时,张爱玲正与做过汪伪宣传部政务次长的胡兰成热恋。胡当然要替情人说话,便在《张爱玲与左派》一文中说:“她认真地工作,从不沾人便宜,人也休想沾她的,要使她在稿费上头吃亏,用怎样高尚的话也打不动她。她的生活里有世俗的清洁。”

  借题发挥

  平襟亚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总想找个机会报复一下。

  机会终于来了。过了几个月,《海报》约请沪上十名文人写一篇接力式小说《红叶》,平襟亚名列其中。他借题发挥,写一对年轻夫妻在自家后园赏花,妻子突发奇想,问家里的老园丁:“这里有没有狐仙?”园丁回答:“这里是没有的,而某家园中,每逢月夜,时常出现一妖狐,对月儿焚香拜祷,香焚了一炉,又焚一炉,一炉一炉地焚着,直到最后,竟修炼成功,幻为婵娟美女,出来迷人。”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在影射《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的作者张爱玲。好在接续其后的文史掌故大家郑逸梅深感不妥,赶紧把所谓“妖狐”一笔撇开,以免引起新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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