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后的国民外交(2)

辛亥革命网 2019-04-16 09:21 来源:社科文献出版社近代史主题公众号 作者:侯中军 查看:

清末发展起来的国民外交运动的各种,在随后的历史发展中都有了更为显著的发展,尤其是在五四运动中。

  此外,还有学界、教育界、商界成立的团体。如北京的“太平洋问题研究会”,以北京国立八校教职员工为主体;上海的“太平洋会议协会”,以江浙资本家为主;上海马路商界联合会组织了“太平洋会议中国国民外交后援会”。用“国民外交”作为名称的显然并不多。虽然皆为响应太平洋会议而起,但有些是否皆具有“国民外交团体”的性质是存有疑虑的。

  北京政府虽然允许成立国民外交性质的社团,但并未放松暗中的监管。11月2日,北京步兵统领衙门侦察员载德撰写秘密报告,汇报其对北京国民外交联合会的观察结果。“默观本联合会之内容俱在野政客及第一二届之无聊议员把持其间,借端行动,其目的在召集国是会议分配政权,创立第三政府,实非注重外交,乃关心内政也。查华府会议已近,而全国大会尚未召集,则将来亦无从提出国民议案,所谓监督外交,民意为援,是或泡影也。”虽然有类似报告出现,但显然北京政府并未下定决心要阻止全国国民外交大会的成立,其举动只是限于监管。不只是北京政府接获此类批评的报告,即使同在准备成立国民外交大会的上海团体,亦对北京的国民外交联合会不时发出疑问。早在10月12日全国商教联合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就已经有人提出了担心,江莘指出,“北京团体多为人利用,本会应加注意,免为人所骗”;赵叔雍说,“北京每发起一团体恒为官僚军阀所操纵,吾人对此须审慎从事”;张晓宋发言认为,“北京近有一外交后援会,即含政治臭味,对于外交大会要详细调查”。尽管如此,大会仍然通过了成立全国国民外交大会的提议。上海方面有此意向后,北京很快组织代表南下,准备在上海成立全国性的团体。对于上海团体的疑虑,北京南下的罗正纬尽力解释,“北京团体本多,惟性质原极复杂,然此次之事,商学政团概行联络,实缘所受刺激至深,步调齐一,故对外完全统一”。

  经过北京、上海各团体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准备,1921年11月11日,全国国民外交大会召开成立大会,到会团体118个,到会者300余人,会议推举复旦大学校长李登辉为主席。李登辉发表了有关山东问题与世界和平关系的长篇演说,并组织讨论致美国哈定总统及华盛顿会议各国代表电文内容。

  全国国民外交大会正式成立之前各团体和政治派系之间的谈判和联络,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外交。政争也好,争权也罢,均围绕着为国民外交大会成立所做的准备活动。即使参考梁启超所呼吁的对内的国民运动,这些前期的准备也很难与之相联系。成立之后的国民外交大会的活动是否全属国民外交运动,亦应区别对待,不应一概而论。将该类活动称为政争或民族主义运动,都要比将其称为国民外交运动要合适一些。

  全国国民外交大会成立的第三日,即1921年11月13日,召集代表谈话会,太平洋外交商榷会代表翁吉云发言:“吾人来此只本良心主张,但知一致否认北京卖国政府有代表中华民国之资格。”国民党在会内的代表呼吁尤烈,明确提出否认北京政府及其所派代表。12月6日,全国国民外交大会根据国民党人汤漪的提议,决定通电否认北京政府及其外交代表。国民外交大会内国民党代表的此种提议,能否属于国民外交运动呢?显然不是,因为其反对的理由只是出席和会的代表系北京政府派出,而非具体的外交政策和行为。

  国民党代表的行为,主要的考虑当为争权,凡北京政府的行为,一概加以否认,招致会内其他代表的不满。12月11日,全国商会联合会代表江湘浦、上海总商会代表赵锡恩、江苏省教育会代表贾丰臻等11人联名通电,宣布脱离国民外交大会,“六日上海全国国民外交大会,发表致大会电,否认我国出席代表,无异自己取消国际地位,授人以共管之柄。同人等对于前项通电,不能负此重责,除各自报告本团体辞去代表外,特此宣告脱离该会”。国民外交大会代表之间的这种分歧,也不属于国民外交。

  华盛顿会议召开前,广州政府、在野派系以及各民众团体之间,不论斗争如何复杂、派系如何划分,对于外交的具体议题是较容易达成一致的,即要完全废除列强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简单说来就是“废约”。而北京政府的正式外交行为主要是“修约”,这显然与民众的呼声有较大差距。孙中山为首的广州政府积极利用民众的心理,以民意的指向将斗争的矛头引向北京政府,个中显然更多是出于政治斗争,而非从外交考量。国民外交大会的主要领导人李登辉因而被舆论攻击为被党派利用,压力之下,被迫于1922年1月17日辞去全国国民外交大会主席委员职务。1月18日,李登辉在《申报》发表声明,解释辞职原因:“外间谣传,有本会被党派利用干涉内政之说,华侨联合会诸同志,均以与本会外交名义不符,不甚赞成。”

  1922年2月6日,华盛顿会议闭幕,中日之间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同时签署的还有著名的《九国公约》。此外交结果引起国内的不满,2月25日,全国国民外交大会发表休会宣言,“同人再四思维,认为铲除外交上之旧障碍,非否认北庭不可。孕育外交上之新生命,非承认现以广州为首都之政府不可”。

  五四期间从事类似“国民外交”工作的还有很多其他的团体,如国际联盟联合会、协约国同志会等,这些都属于民众团体。对于这些团体,只有把名称与实际、政治背景、主事者的人际网络弄清楚,才能有确切的认识,事实上,很多团体只是个空壳。到了华盛顿会议期间,这种状况仍然存在。

  就国民外交的定义而言,中国学界并未达成一致的认识,在各自研究的专长之内,学者们往往以其所涉及的外交案例阐述相关的学理。本文从学界研究国民外交运动常引为经典案例的事件出发,以审判的视角,尝试抽象出中国国民外交运动的近代特色。

  在考虑收回利权运动、拒俄运动、抵制美货运动的性质时,学界以往一般将其称为反帝爱国运动。同样的还有五四运动。然而,就事实而言,此举亦被称为国民外交运动。那么,国民外交运动与反帝爱国运动之间存在什么联系吗?考虑到国民外交运动的外交指向性,如果将反帝二字去掉,可否将其称为爱国运动;或者将爱国二字去掉,可否将其称为反帝运动?如果将爱国与拥护某种政治势力进行更细致的区分,则国民外交运动的定义更趋复杂。如果仔细考虑学界现有对国民外交定义的阐释,要把上述诸运动统入国民外交运动的范畴,需要分别做出相应的分析。

  从理论上而言,对于某项运动加以解释,首先要确认其是否属于国民外交的范畴,继而要辨别其是为何而起的外交运动,再之就是该种外交运动是否与政府主张相一致。上述三点对于梳理近代以来的国民外交运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之所以列举出上述三点,从逻辑上而言原因如下。第一点,要确定一项运动是否属于国民外交运动,目的在于将一般的政治性运动排除到国民外交运动之外,尤其是在派系之争为政治之常态的北洋时期。判断的依据在于,运动的主题与外交是否存在联系。第二点,是在第一步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明该项运动是为了达到何种外交目的,为详细划分外交运动的性质等确立证据。第三点是将形形色色的国民外交依据其与政府外交的向背关系相比较,并非所有的国民外交运动的目的皆与政府外交相一致,有的是为了支持政府的外交,有的则是为了改变政府的外交。以上述三点重新审视清末以来的国民外交运动,对于从理论上思考近代中国的国民外交运动当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