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后的福州金融业(2)

辛亥革命网 2012-02-21 00:00 来源:福建史志(2003) 作者:叶伟奇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辛亥革命并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这一时期的福州金融业仍旧延续了鸦片战争以

  钱庄产生于明末,是一种地方性金融机构。福州钱庄出现于何时,史未明载,但至迟到清朝乾隆年间福州就已有沿街设点、从事银钱兑换业务的“摆钱桌”——钱庄的早期形式。整个清代福州钱庄有了缓慢的发展。清代中期以后,山西商人创办的票号也到福州开设分支机构,经营存放款汇兑业务。因其业务范围狭窄,对象多为地方官绅商号,经营方式落后,发展缓慢。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政局动荡,民间金融机构钱庄、票号多受影响,停歇关闭不少。辛亥革命后,外来票号无力恢复,而福州本地钱庄依附外资银行和洋行,直接间接地为其经济掠夺活动服务,得以继续发展。自1912年民国成立至1935年国民政府“废两改元”、推行法币及福建省银行成立止,为福州钱庄发展的鼎盛时期。至1933年,福州大小钱庄发展到179家,主要大钱庄多集中于南台下杭街,下杭街成为近代福州的金融中心。

  钱庄早期业务以经营银钱兑换为主,后经营范围日益扩大,逐步办理存款、放款、汇兑等业务。存款有活期、定期和长期三种,利率从7厘至1分不等。汇兑业务主要办理上海、天津等地的汇兑,称为“申汇”、“津汇”,也办理台湾等地汇兑业务。放款以信用放款为主,放款方式有两种,一为“放折子”,与商户事先约定放款金额,可以在约定额度内透支使用,定期结算;二为“期票贴现”,是一种预扣利息的放款,时间从30日至90日不等。钱庄的这种信用经营方式,既不需抵押品,也不要保证人,非常适合商业活动和中小工商业者的需要,受到商人的欢迎。加之钱庄的手续简便,经营灵活,服务周到等也对商人有很大吸引力。商人们多愿意与钱庄往来,资金多余时存入钱庄,资金紧缺时向钱庄借款,在没有银行之前固然如此,银行出现以后,也仍旧乐与钱庄往来,因此,这一时期虽然出现了不少银行机构,但与银行往来的工商业户并不多,银行的资金经常拆借给钱庄,让钱庄营运。钱庄获得外资银行、华资银行的头寸支持,实力大增,不断扩大放款规模。当时钱庄放款的对象主要为经营茶、木、纸、糖等土特产品的商铺。如1881年,福州茶行为收购茶叶共贷款350万元,其中90%来自钱庄。近代福州的茶叶贸易在全国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与福州钱庄提供的金融支持密不可分。

  钱庄业务经营中最突出的特点是靠发行不兑换的庄票(纸钞)充实资本金,作为其经济支柱。由于钱庄多系合伙组织,股本总额虽不能与银行相比,但钱庄的股东均为殷富之家,股东负有无限责任,钱庄如果倒闭,股东必须负责清理偿付;而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一旦破产,股东责任有限。因此钱庄在社会上有良好的信誉,其发行的庄票得以广泛流通,商民既可持有钱庄票购物支付,又能凭它到外国洋行支货,连外国在榕银行分支机构亦收受它。钱庄发行的庄票成为最受欢迎的支付工具,比一般银行本票、甚至某些银行的钞票还更具有社会信用。

  早在清朝道光年间,福州钱庄就发行有以铜钱为本位的铜钱票,有100文、200文、400文、600文、800文、1000文等多种面额,与铜钱相辅使用。鸦片战争后,银元流通渐盛,市场交易多以银元计价。1906年,福州钱庄开始发行以银元为本位的台伏票(又称银元票)。台伏票盛极一时,当时福州商品的标价,一元以上的都以台伏票定价,不足一元的则以铜钱定价,台伏票俨然成为福州市面的本位货币。台伏票原先仅在南台及城内使用,后流通范围逐渐扩大,马尾、连江、长乐、头等郊县乡镇也见其踪迹。在台伏票行用期间,钱庄同业往来实行“行坪”制度,类似于今日银行间的票据交换。除星期日和节假日外,每日上午“行坪”一次,各钱庄以收进他家钱庄发行的“台伏票”换回本庄台伏票,短者以现洋归还,否则须向持票庄缴纳利息。当时在钱业公会内设立总坪,在大街(今下杭路)、南街、直街、横路、桥南设立五个分坪负责此事。这种行坪制度约束了出票庄的出票行为,保证全市台伏票发行量控制在400万元左右,基本满足了市面流通的货币需求,又防止了纸币滥发的风险。

  ——这一时期福州金融业发展的第三个特点是,华资金融机构也已经出现,但实力弱小,无力与外资银行竞争,发展缓慢。

  近代福州出现的第一家华资金融机构,是中国通商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通商银行是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于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1897年5月)在上海成立,创办人是盛宣怀。该行成立的第二年(1898年)就到福州设立分行,行址在南台中亭街,但不久就撤消了。随后,大清银行亦进入福州。大清银行,前身是清政府户部银行,总行在北京,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成立。同年十月总行派总办许汝 到福州筹设分行,宣统元年(1909年)农历三月初三正式开业,行址在仓前山泛船浦。该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代理国库、代收税款、经办一切收付、代表国家发行钞票、代发公债和各种证券、办理银行存款、放款、汇兑及信托、保管、仓库业务,负责调剂和管理金融市场等。辛亥革命后,随总行停业清理。辛亥革命福建光复后,福建军政府在福州创设“中华福建银号”(1914年更名为“福建银行”),发行钞票,代征税款,后来成为军阀李厚基的“提款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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