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方略》与孙中山的工业化思想(2)

辛亥革命网 2018-09-25 09:56 来源:《贵州财经大学学报》 作者:于秋华 查看:

本文重新解读了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所阐述的工业化思想。进一步系统地领悟孙中山工业化思想的深刻内涵,探索不同时期工业化政策的思想渊源,以图发现对中国未来工业化建设有益的启

  孙中山所选择的工业化重点部门,是交通运输和原材料工业,而其中的重中之重是铁路和矿业。他曾在《中国实业当如何发展》中写道:“首先注重于铁路、道路之建筑,运河、水道之修治,商港、市街之建设……其次则注重于移民垦荒、冶铁、炼钢。”[2]814显然,孙中山是把交通运输和原材料生产作为实业发展的重点或主导部门的。他认为,这些部门是实业发展的先行部门,没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没有强大的原材料工业,社会化大生产就无法进行。孙中山把这些部门称为“实业之母”和“实业之利器”。[2]815在交通运输业中,孙中山又以铁路为中心,他认为“交通为实业之母,铁路又为交通之母。国家之贫富,可以铁道之多寡定之,地方之苦乐,可以铁道之远近计之”。他还以美国为例,说明美国“铁路为世界至多,而其富强亦为世界第一”。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他接受督办全国铁路的任命,准备在10年内修筑铁路20万里,并为这一计划奔走呼吁。[5]孙中山所说的矿业,即原材料工业,主要包括采掘和冶炼工业,重点是钢铁生产,他把钢铁称为“一切实业之体质”,强调“在近代工业中,称为最重要之原质者,是为钢铁”。[1]258他认为,钢铁工业是所有工业建设部门的基础,无论是筑大港口,还是修铁路,“所需物料当极浩大”,而这些物料皆须钢铁工业来供给。“当中国一般的开发计划进行之始,钢铁市场立即扩大,殊非现时实业界所能供给。试思铁路、都市、商港等之建筑,与夫各种机械器具之应用,所需果当何若。质而言之,则中国开发,即所以起各种物品之新需要,而同时不得不就附近原料,谋相当之供给。故制铁、炼钢工厂者,实国家之急需,亦厚利之实业也。”[1]125为此,“夫钢铁者,实业之体也;炭、油、汽、电者,实业之用也。”[1]79“钢铁出产多少”乃“一国实业发达与否的”的标志也。[5]263由此看来,20世纪50年代我国制定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并非只是学习苏联的经验,在中国本土它早已经有了思想渊源。

  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一向以“民生”为要务,强调振兴实业的目的是解决吃饭、穿衣等民众生活的需要,是要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但在六大计划的论述中,他并未将与民生直接相关的食、衣、住、行等工业部门直接列入“关键及根本工业”中,这种做法似乎与他所倡导的民生主义不相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与他的工业发展重点相矛盾,也不意味着孙中山在实业发展的计划中对生活资料生产的忽视。事实上,孙中山已经从两个方面对这个问题作了解释。首先,他认为“个人及家族生活所必需”品的生产是“须外力扶助”才能发达的工业,而交通运输和原材料工业作为先行工业,恰是能够带动这种民用工业发展的产业。“当关键及根本工业既发达,其他多种工业皆自然于全国在甚短时期内同时发生,欧美工业革命之后,即已如是。”[1]243显然,在孙中山看来,“关键及根本工业”一旦发达起来,必会带动“人民有许多工事可为,而工资及生活程度皆增高”。[1]243其次,从投资和经营的主体角度看,孙中山的实业开发计划是“分两路进行”的,一是“个人”经营的企业,二是“国家”经营的企业。他认为,“凡夫事务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今欲利便个人企业之发达于中国,则从来所行之自杀的税制应即废止,紊乱之货币立需改良,而各种官吏的障碍必当排去;尤须辅之以利便交通。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1]114孙中山划分出来的私人经营领域,基本上属于食、衣、住、行等生活资料生产的部门。他认为,这些领域只要国家在法律、税收、货币、政府管理服务以及交通等方面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就可以了,其余则可以听任私人自由经营。而私人资本不能胜任或具有独占性的企业,则由国家来投资经营。可见,孙中山并非忽视与民生直接相关的生活资料生产,只是在论证国家投资经营的重点工业部门时,未将其列入其中。更令人折服的是,近百年前孙中山的这些国家工业化思想,与当今政府主导的国家工业化与民营企业双翼腾飞的现实极其吻合,足见伟大思想家的高瞻远瞩。

  三、实现工业化的途径是吸引外资和外国人才

  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需要筹集巨额资本和技术人才,这是实业建设面临的又一个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问题。近代中国国力日衰,在洋务派兴建官办企业时,由于企业规模小,数量也少,政府尚可以勉强拨款支付。官督商办的企业,则主要靠招商认股。但是,到了需要兴办大规模的港口、铁路、矿山及其他工业企业时,如何筹集必需的巨额资本就成了一大难题。如此庞大的工业化方案,政府无力承担,民族资本力量薄弱,可以说,靠国家资本和民族资本的力量来解决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资金是不可能的。如何筹集这部分巨额资本呢?孙中山曾经设想通过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方式来实现土地国有,并用国有土地的地租收入来兴办国有企业,但这种既要国家得利,又要“农民得利”,还要“地主不受损失”[2]805的折中性设想是不现实的。在“殆无他策”[1]107的情况下,孙中山把筹集资本的希望投向了国外。

  孙中山与中国历史上许多不了解外部世界的改革家不同,他学贯中西,既明了世界潮流,也通晓中国国情;他了解西方的富强之道,也懂得中国贫弱之源[6],他是站在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高度来看中国工业化建设问题的。早在20世纪初,孙中山就提出了在革命之后大规模利用外资进行经济建设的主张。辛亥革命后,他利用各种机会继续积极地宣传这种主张。尤其在《建国方略》中,更进一步详尽地阐述了这种思想。他在实业计划的序言中写道:“余以为舍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外,殆无他策。此政策果能实现,则大而世界,小而中国,无不受其利益。”[1]107在第一计划开头部分又说,“国家经营之事业,必待外资之吸集,外人之熟练而有组织才具者之雇佣,宏大计划之建设,然后能举。”[1]114对于利用外资后的成效,孙中山信心十足。他认为,“以中国之地位,中国之富源,处今日之时会,倘吾国人民能举国一致,欢迎外资,欢迎外才,以发展我之生产事业,则十年之内吾实业之发达必能并驾欧美矣。”[1]80为了让人们相信这一点,他以“美国工业发达之速率”来说明问题。他表示,“若吾国人能晓然于互助之利,交换之益,用人所长,补我所短,则数年之间,即可将中国之实业造成如美国今日矣。”[1]81在孙中山看来,利用外资和外国人才,不仅会使中国受益,而且“世界亦必同沾其利”。《国际共同发展中国实业计划》得到美国赞同后,使他备受鼓舞,甚至设想要在十年之内完成实业兴国大业。他乐观地估计,在美国赞同之后,“想其他之国当必唯美国马首是瞻也。果而,则此后只须中国人民之欲之而已。倘知此为兴国要图,为救亡之急务,而能万众一心,举国一致,而欢迎列国之雄厚资本,博大规模,宿学人才,精炼技术,为我筹划,为我组织,为我经营,为我训练,则十年之内,我国之大事业必能林立于国中,我实业之人才亦同时并起。”可见,孙中山欲打破闭关自守局面,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外资和国外技术人才急实业建设之所需的迫切心情。

  孙中山不仅论证了中国利用外资的必要性,也阐述了打开国门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他既从中国国情出发,分析了中国的优势与劣势,也用世界的眼光,借鉴了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他认为,中国“物产之丰、宝藏之富,实居世界之第一。至于人民之数则有四万万,亦为世界之第一。而人民之聪明才智自古无匹,承五千年之文化,为世界所未有,千百年前已尝为世界之雄也矣。”[1]76然而,正因为如此,“中国亦素自尊大,目无他国,习惯自然,遂成为孤立之性。顾从来若欲有所改革,其采法唯有本国,其取资亦尽于本国而已,其外则无可取材借助之处也。”[1]77“盖中国之孤立自大,由来已久,而向未知国际互助之益,故不能取人之长,以补己之短。中国所不知所不能者,则以为必无由以致之也。虽闭关自守之局为外力所打破者已六七十年,而思想则犹是闭关时代荒岛孤人之思想,故尚不能利用外资、利用外才以图中国之富强也。”[1]77为了说明对外开放以及利用外资的可行性,他以日本、暹罗(今泰国)两国维新之后的史实为佐证。“日本维新之初,人口不及我十分之一,其土地则不及我四川一省之大,其当时之知识学问尚远不如我之今日也。然能幡然醒悟,知锁国之非计,立变攘夷为师夷,聘用各国人才,采取欧美良法,力图改革。美国需百余年而达于强盛之地位者,日本不过五十年,直三分之一时间耳。准此以推,中国欲达于富强之地位,不过十年已足矣。”暹罗 “仿日本之维新,聘用外才,采行西法,至今不过十余年,则全国景象为之一新”。“吾国之境内尚有他国之租界,有他国之治权,吾之海关犹握于外人之手,日本、暹罗则完全脱离此羁厄也。是知暹罗之维新,比之日本更速;暹罗能之,则中国更无不能矣。道在行之而已。”[1]58显然,孙中山对中国大规模利用外资和外国先进技术的前景是十分看好的。

  孙中山吸取了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瓜分和掠夺中国资源的惨痛教训,提出了利用外资必须坚持的原则,即必须以维护国家主权独立为前提。他强调,“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此后中国存亡之关键,则在此实业发展之一事也”[1]108,“可利用其资本人才,而主权万不可授之于外人”[2]817。为了能在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利用外资,他针对外资的管理提出了一些设想。他认为,“外资之吸集”之后,可由国家雇佣外国管理人才来经营。“其财产属之国有,而为全国人民利益计以经理之。关于事业之建设运用,其在母财、子利尚未完付期前,应由中华民国国家所雇专门练达之外人任经营监督之责;而其条件,必以教授训练中国之佐役,俾能将来继承其乏,为受雇于中国之外人必尽义务之一。及乎本利清偿而后,中华民国政府对于所雇外人当可随意用舍矣。”[1]114-115他所设想的本息清偿期限大致在十年,待“十年之后,则外资可以陆续偿还,人才可以陆续成就,则我可以独立经营矣”[1]82-83。在利用外资的具体方法方面,他也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和主张。一是要同外国资本集团签订平等互利的合约,允许外国资本取得合理的利润。二是主张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直接向外国公司借款,尽量不要向外国政府直接借款,以免引起国际纠纷。三是可以采取借资开厂、中外合办以及批归外人承办限期无偿收回等各种利用外资的具体形式。[3]193孙中山的这些主张,显然对于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制定颇具指导意义。但当时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并不具备自己掌握发展主权的社会政治条件,而且在中国已经占据了殖民统治地位的西方列强,也绝不可能按照平等互利的条件对中国进行贷款和投资,因而这些主张只能是幻想。孙中山在晚年认识到了中国民穷财尽的“最大原因,是受外国经济压迫,”为此,他提出了“民族自求解放”的反帝国主义纲领,并将“废除不平等条约”作为遗嘱留给了后来的革命者和中国人民。[2]818-819

  四、结语

  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所阐述的工业化思想,远远地超过了前人,他继承了近代早期进步思想家的思想成果,并把这些思想推向了更高的发展阶段。《建国方略》不仅显示了孙中山实业治国的雄图大略和宏远抱负,而且表明了他顺应世界潮流务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这些超前性的战略构想不仅在民国时期的政府政策中有所体现,而且在时至今日的工业化建设中仍然在实践和延续。在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年之际,回顾孙中山关于工业化问题的诸多论述,对当今的工业化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首先,孙中山确立的工业化发展目标提示着人们,经济建设的目的是谋求国家富强和人民安乐,最终是要提高民众的社会福利,是要改善民众的生活状况,无论何时都要以人为本,把民生放在第一位,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其次,孙中山筹划的工业化发展步骤提示着人们,搞经济建设必须放眼全局,要把全面发展和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既要有总体的战略规划,又要有重点发展的先行产业;既要由国家掌控基础工业的经济命脉,又要发挥民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再次,孙中山选择的工业化实现途径提示着人们,中国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打破闭关自守局面,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让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大胆利用外资和外国科技人才,使中国经济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中去。孙中山所处的时代,没能为工业化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政治前提,不仅当时的封建统治势力严重地束缚了新兴工业的发展,而且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也不允许中国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经济。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既没有完整的国家主权,又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内忧与外患交织在一起,使孙中山的工业化宏图未能在他有生之年实现。然而,他的工业化思想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精神遗产,并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中被实践。假如伟人在天有灵,俯瞰今日中国之变化,定会感到欣慰。

  参考文献:

  [1]孙中山.建国方略[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27.

  [2]赵靖.中国经济思想史述要(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75.

  [3]郑学益.中国发展经济学的滥觞――从林则徐、魏源到孙中山[M]//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文集).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282.

  [4]赵晓雷.中国经济思想史[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92.

  [5]叶世昌.近代中国经济思想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62.

  [6]熊映梧.中华民富论[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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