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群英大闹参议院
时间:2010-11-13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瑞庆
孙中山复参政同盟会女同志函 1911年,辛亥革命中与男子并肩战斗的女子国民军、北伐军、敢死队有数十支。辛亥革命后,这些女子革命队伍被临时政府下令解散,妇女们将一腔革命热情倾注在参政活动中,组织了女子参政团体:上海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后援会、尚武会、金陵女子同盟会、湖南女国民会等。但是同盟会内一些人为了迎合封建势力的需要,取消了同盟会政纲中“男女平权”的内容,拒绝女子参政。同盟会女会员唐群英“慨以女权运动领袖为己任”,积极领导了争取“男女平权”的活动。1912年2月20日她联络湖南的“女国民会”、上海的“女子参政同志会”等团体,在南京开会,决议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一开始,她们就围绕《临时约法》,进行了一场颇有声势的奋争女权的斗争。 在此期间,唐群英等就女子参政问题多次上书参议院,直陈孙中山,要求于《临时约法》正文内写明“无论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或于“本国人民”一语特别申明包括男女,以为女子有参政权之“证据”。但是,这些提案竟未被临时参议院接受。 其实,会议后期出现混乱局面时,唐群英已不在会场。可是有报纸作了失实报道,说“唐群英率领20人,闯进参议院,打碎议院的玻璃窗,踢倒警卫兵,大闹参议院,”一时舆论哗然,波及各地。 当唐群英得知有些报纸歪曲事实之后,于3月25日向《亚细亚报》提出质问,并郑重发表了书面声明,澄清事实,为女子获得男女平等权利争取了更多的社会同情和支持。 4月8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南京四象桥湘军公所召正式成立大会,公推唐群英为会长。到会3000余人。在这个会上,群英把包括男女权利平等在内的妇女解放各种要求,归为十一条条纲领,即为《女子参政同盟会政纲》,为女子争取参政权利做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然而争取女子参政权利的道路崎岖而又漫长,后来在孙中山的启发下,唐群英改变了原来的“激烈的手段”,转而致力于女子教育。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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