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先驱的首创精神与历史价值(2)

辛亥革命网 2011-10-10 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郭世佑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场货真价实的革命都不是在革命的条件已经成熟时“瓜熟蒂落”的,否则,革命的艰险与献身精神就无从谈起了。百年前

  还在艰苦而漫长的辛亥革命准备时期,宋教仁就一再强调破坏与建设二者并重,他还提醒周围的战友:“四川、两湖、两广、云南各省同志,都积极进行,大约一两年中,一定有大举。但破坏容易,建设难。我看同志从事于破坏一途的太多,对于建设,很不注意。将来要组织共和国,不是玩笑的事!什么临时约法,永久宪法,都须乘此工夫,研究一番才好。”其先见之明却是如此真切。可以说,在新生政权的宪政与法制建设上,宋教仁考虑得比孙中山和黄兴还要周密。辛亥年4月广州黄花岗起义筹备时,宋教仁继陈炯明为起义统筹部编制课课长,“凡文告、约法,及中央制度、地方政治机关之设施,纲举目张,累累备载”,都出自宋教仁“事前所手草”。

  黄花岗起义失败后,他又携这三巨册革命文件潜回上海《民立报》报馆,以备来日。及至半年之后武昌起义爆发,他又把这些文件背到首义之区,赶紧起草我国第一部革命宪法性质的文件《鄂州约法》。正如有的香港学者所言,约法起草时间十分短促,“但约法的内容却相当完整,而且亦能表现一部民主共和宪法的基本精神,特别是宋教仁的内阁制思想,更表露无遗”。

  三

  千百年来,无论是完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还是自然经济同商品经济相结合的地主制经济,都是中国君主专制主义的坚实基础。“民主”一词虽然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籍里早已有之,那也不啻是“人主”、“君主”、“民之主”或“为民作主”之代名词,它同西方政治学说中的“民主”(Democracy)即“人民当家作主”之义隔若霄壤。

  风尘仆仆留学归来的新式反清志士平时所宣传的民主思想都是从西方革命前辈留下的历史遗产中挑选出来的,并非中国自身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因此,当武昌起义一举成功的消息传到大洋彼岸时,美国《独立周报》的社论就发出疑问,一个习于墨守成规的“古老的中华帝国可以成为一个共和国吗?”另一家报纸也认为,“中国的皇帝是天子,与日月星宿同辉,在这样的观念下根本不存在共和制度滋长的土壤”。美国舆论的疑问和判断充分暴露了自以为独占“自由女神”的美国人所具有的那分优越感和轻蔑感,但对新生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缓慢而且举步维艰的近代中国来说,由小农文明所托起的纲常名教还颇有市场,与资本主义文明相适应的近代民权政治还不曾成为多数民众自觉向往和奋力追求的伟大目标,即将新生的民主立宪之果还不完全是瓜熟蒂落所致,这又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民族危机的阵阵紧逼中匆匆踏上民主革命征途的辛亥先驱们不可能等着这些条件全都成熟后再来革命,正如孙中山在1905年回答严复时所说:“俟河之清,人寿几何?”

  G·肖伯纳说,取得成功的人就是那些努力寻找机会的人,如果找不到机会,他们就去创造机会。孙中山等人最为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们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无畏气概,推出刷新史册的政治革命。丘吉尔说:“我能奉献的没有其他,只有热血、辛劳、眼泪与汗水。”现代英国首屈一指的政治家丘吉尔是如此,近代中国的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章太炎等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就推翻腐朽清朝而言,辛亥革命无疑是胜利了,清皇朝的统治由于辛亥革命的发生而实实在在地结束了。就建立民主立宪政体来说,尽管不能说辛亥革命已取得彻底胜利,但也不能说它的结局就是失败。

  君不见,中华民国成立后,任何图谋复辟帝制的丑剧都没有好下场,素负治学严谨之盛名的同济大学首任华人校长沈恩孚在1921年为《申报》的特刊《最近之五十年》撰文时,就从政治纷争不断的吵吵闹闹中看到“国民拥护共和之心,翕然一致”。只要不是以民初社会的若干弊端而一叶障目,过于美化晚清预备立宪的前景,照搬“权威主义”,则不难发现,孙中山等人用巨人之手挂起中华民国的招牌之际,就同时树立了民主共和制的尊严—— 一种既不能漠视又难以侵犯的尊严。

  正是通过辛亥革命,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的政治现代化才有了足以依托的起点,前进的足迹就在筚路蓝缕的艰苦历程中彰显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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