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陈天华轶闻
辛亥革命网 2015-06-19 09:55 来源:悠悠梅山情 作者:陈冠雄 查看:
伟大的辛亥革命先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宣传家和活动家陈天华,是我的族亲先辈,与我祖父同年。两家相邻,过从甚密。因此,我祖父与陈天华虽非五代内嫡亲,但有某种特殊情谊,以至陈天华逝世后,众人推举我父亲陈绍贤为陈天华抚子,因我父亲没有读过书,不配为大文豪后嗣,便改抚他人。我的老师陈远风先生是族上为陈烈士前后所抚三子之一,现仍健在,常与我忆谈往事。几年前,我因写作历史小说《蹈海英烈传》,曾在新化老家采访了当地最年长的几位老人,了解到一些轶事轶闻,特整理出来,以纪念先烈。
关于陈天华的家庭
陈天华的父亲陈宝卿,单名陈善,喜留长须,人称“宝胡子”。宝胡子是个落魄书生,擅写讼状,喜为他人打抱不平,由他写状诉讼者无不胜诉,故在当地颇有名气。据说,他的妻子罗氏也是替人告状而得来的。有一年,陈宝卿进县城赶考,在街头见到一个老头和女孩抱头痛哭,遂问其故,原来当地一个恶霸抢走了他颇有姿色的妻子。陈宝卿自告奋勇,为老头写状,一次胜诉,夫妻得以团圆。老头为感其恩,将女儿许配宝卿为妻。此虽为传闻,但陈天华的母亲罗老夫人确系外乡人,操洋溪、水车一带的口音,比陈天华还大几岁的当地名医陈希尧先生(1960年逝世,享年90多岁)生前常绘形绘色地模仿罗老夫人的言语神态。陈宝卿喜为他人诉讼也是家喻户晓、有口皆碑的。
陈天华的家住新化院子(即新发院子,由陈氏祖宅老屋院子分发出来的一支住宅),因遭火灾而迁居小鹿桥茶亭。据说,陈天会出生的那晚,一颗发光的流星从天而降,宝胡子大喜,说其子是天上星宿下凡,将来必大有出息,于是取名显宿(陈天华是显字辈),又号星台。但是,这颗星没给陈家带来好运,反而引起一场火灾,烧毁了房屋;陈天华又得了天花,落得满脸麻子,村邻讥笑说“星宿下凡”变成了“满脸星斗”。星台懂事后,改名天华(花),以示与宿命论决裂。
陈天华的长兄显亮幼年夭折,二兄显耀是个残废,二十多岁死去,亦未婚无嗣,因此,陈天华家五代以内无有嫡亲。
关于陈天华青少年时期的传闻
陈天华家失火后,由偏僻的新华院子迁居小鹿桥茶亭。小鹿桥是个乡村集镇,一条小街虽不过500米,却是店铺齐全,每逢赶集,热闹非凡。这里是新化县北乡通往安化、溆浦的必经要道,小鹿亭既是过路行人饮茶歇息之所,又是民间艺人说演弹唱之地。这为陈天华广泛接触社会、学习民间文艺创造了极好的条件。陈天华家道贫寒,读书却非常刻苦。冬天有钱人家子弟提来铜炉或烘笼(篾织木炭火炉)取暖。他家无钱置办烤火手炉,便四处拾来鸡鸭毛晒干,置于篾篓中,两脚伸入篓中取暖,自称“鸭绒炉”。天华聪颖,学业超群,过目不忘。他博览群书,尤喜通俗唱本,如《陶澍私访南京》、《粉妆楼》、《五美图》等,背得滚瓜烂熟。每逢弹唱艺人来到茶亭,他先是悉心倾听,然后随之弹唱起来。他拜民间艺人为师,广交朋友,弹唱艺术有长进。这为他后来写作弹词、宣传革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离小鹿桥三十多里处有个白衣寺,供奉白衣佛祖,颇有神威,远近闻名。每到秋后,香客络绎不绝地经过这里。还有新化北乡及安化、溆浦两县前往南岳烧香的善男信女,也必在茶亭落脚。香客咿咿呀呀地唱起拜香歌,干扰了茶亭楼上攻读的私塾学生。天华便带领学生一哄而出,制止香客闹嚷;有时还弹起月琴演唱自编的弹词,宣传“无神论”,破除封建迷信;并架起长梯,在茶亭墙壁上用墨笔写下“不许烧香”四个大字。这四个字,写在靠屋顶的竹粉墙上,我小时候经常见到,虽年代久远,仍依稀可见。字迹刚劲,“许”字的偏旁写在“午”字上,形似“章”字,由此可见陈天华是藐视陈规、敢于创新的。后来,这里成为柘溪水电站蓄水区,四处移民,这座茶亭也就拆掉了。
据出身铁匠世家现年90多岁的苏传阶老人说,陈天华家道贫寒,全家只有一套被铺,他到县城求学时把被铺带走了,寒暑假又懒得带回家,于是只好到别人家搭铺。开初,他常与我祖父同睡,后来我祖父结了婚,他只好到苏记铁匠铺的徒弟那里搭铺了。老铁匠对陈天华说:“宿相公,你如今二十多岁的人了,也该成家立业,买几亩田,讨个老婆才是呀!”陈天华说:“大家不兴,何成小家?到时候,田地自然有,老婆也自然有的。”当时,老铁匠不理解这些话的含义,总说天华是个怪人,象个癫子。现在看来,陈天华无意结婚,以至终身未娶,是另有远大抱负的。
关于陈天华的婚姻,还有这样的传闻。莅湘某令(一说湖南巡抚赵尔巽)见陈天华天资聪颖,文笔不凡,有意将女儿许配他为妻。陈天华婉言谢绝,某令执意不渝。天华只好假意应允,说:“承蒙大人错爱,盛情难却。但我不能立即完婚,烦劳小姐等我数年。”某令问:“还要等到什么时候?”陈天华出语铿锵,掷地有声:“要等到天华元年!”某令一听,吓得目瞪口呆,知道天华有反叛清廷之图谋,怕招惹是非,便不敢再提婚事了。从“天华元年”的字面来看,仿佛陈天华有帝王之思。实际上,它的内含是指推翻满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的新政权。
关于陈天华逝世后的抚嗣情况
陈天华逝世后7年,即民国二年(1912年),国民政府追认陈天华为烈士,并拨下一笔抚恤金。因陈天华未婚无嗣,无人领取。便由对河礼溪名士成劭吾(即成仿吾之兄)以陈天华留日同学的名义经手领来,一部分款子用以修建学校,供族人读书;一部分由购置田产,为陈天华抚嗣。为抚嗣一事,族内两派斗争甚为激烈。情况是这样的:陈氏二十三世祖克宗公和克诚公是两兄弟,分居老屋院和新华(发)院,成为两个自然村落。经过九世,到陈天华时代,族内两支无论政治、经济地位都差别悬殊。老屋院的一支较富裕,族上要人均住此院;新化院的一支较贫穷,地位低下。为陈天华抚嗣,根据血缘远近,理应在新化院挑选。但族长陈克刚以新化院无读书人为由,将其儿子陈远兴抚给陈天华做儿子,继承陈天华田产,遭到新华院人的反对。两派告到县里,陈克刚因送礼而胜诉。不料,陈远兴在上梅中学读书时,嫖赌逍遥,有辱陈天华英名,遭族人弹劾,后来此人下落不明。接着,又抚陈远翔为嗣,远翔不幸病故,又无子;后才于1940年抚新华院的陈远风为嗣。陈远风发奋图强,新华院人共同集资送他读到高中,族上要人不便否定,只好承认。但陈远翔家坚决反对,不肯放弃田产权。每年春插和秋收便要展开激烈的争斗,直至解放前夕。前面所抚二人均系纨绔子弟,沾陈天华之光,却有辱烈士之名,遭族人鄙视。只有陈远风并不将陈天华田产据为己有,而用以办学,供族人读书,并继承陈天华遗志,为地方做了不少好事,受到乡亲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