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有关民主党派的议题(2)

辛亥革命网 2015-02-07 20:09 来源:团结报 作者:弘略 查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也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共中央先后召开了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其中多次讨论了民主党派的发展。

  1957年3月21日至4月4日,第八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是学习讨论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研究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矛盾。毛泽东同志在讲话中全面深刻地阐明了在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1958年6、7月间,第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民主党派的改造问题是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中心议题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统战工作在中央领导支持下,排除了“左”的干扰,逐步恢复,并向前发展。从1979年至今共召开了八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多次讨论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在改革开放中发挥了促进作用。

  1979年8月15日,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京开幕。这是时隔16年后召开的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也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统战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新时统一战线担负着为四个现代化和统一祖国服务的双重任务。关于民主党派,提出要认真贯彻对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政策。搞好党与非党的合作共事关系,是党的一项永远不变的政策,应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拔技术、业务上确有真才实学的,称职的党外人士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工矿企业和文教科研单位)。对退休和闲散在社会上某些具有特殊专长的党外人士,应采取积极态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使他们的一技之长都能为社会主义所用。

  1981年12月21日至1982年1月6日,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982年1月3日上午,中央统战部向中央书记处汇报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情况,中央书记处认为,这次会议主要是解决一个全党同志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问题。为了引起全党的重视,胡耀邦总书记提议邀请8位领导,包括中央书记处在京的4位同志都到会讲讲话,由中央带个头。1月5日,中央领导在怀仁堂会见了与会同志并讲了话,提出全党要重视统战工作。统战工作的主要偏向不是右,而是“左”。统一战线仍然有强大的生命力,仍然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

  1982年9月,在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1986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第十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京召开。阎明复部长作了题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的报告,阐明了爱国统一战线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统战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会见了全体代表,并合影留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代表党中央作了重要讲话。他号召全党认清爱国统一战线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加强和改善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完善和发展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妥善处理统一战线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大陆统战与海外统战工作的关系,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会议还对民主党派机关编制进行了讨论,为落实这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意见。会议还首次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体现了新的相互关系,促进了统战工作的开放。

  1990年6月11日至15日,第十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阐明了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明确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在民主党派工作方面,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93年11月3日至7日,第十八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刘延东在11月5日下午的小组会上,作了题为《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与会代表认为,今年的八届人大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了宪法,这对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落实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对加强党的领导、抵制西方多党制影响关系极大。一定要下功夫做好三件事:协助民主党派培养接班人,加强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切实帮助民主党派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2000年12月4日至6日,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江泽民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进一步指明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向。主要有:概括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提出了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即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明确了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的内涵,即民主党派的进步性集中体现在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强调广纳群言、以收众益应成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座右铭。提出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多党合作的一条重要原则。

  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提出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再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显示了多党合作民主政治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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