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拉美国家关系

辛亥革命网 2010-08-17 00: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清敏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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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与广大拉丁美洲国家都属于发展中国家,两者相距遥远,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自然条件等方面有很大不同。中国与拉美地区国家关系开展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快,目前已经成为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拉丁美洲传统上被称为美国的“后院”。虽然与其它发展中国家具有类似的历史遭遇,也具有发展经济的共同愿望,但是由于受到美国的影响,中国与拉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起步相对较晚。除古巴获得独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并于1960年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外,大多数国家都与台湾当局保持外交关系,中国与大部分拉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长期停滞不前。
 
针对拉丁美洲的实际状况,周恩来总理曾经指出,要相信拉丁美洲人民的觉悟,谅解他们的处境和困难,即使民间往来也要从拉丁美洲的实际出发,不使拉丁美洲友好人士受到伤害和感到危难。中国则执行了一条“细水长流、稳步前进的”的政策。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和中美关系开始缓和,消除了制约拉丁美洲国家发展对华关系的最大障碍。智利(1971)、秘鲁、墨西哥、阿根廷(1972年),圭亚那、牙买加(1973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巴西(1975年)、苏里南、巴巴多斯(1977)等国家先后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到改革开放前,在34个拉丁美洲国家中,与中国建交达12个。
 
改革开放后,中国把发展与包括拉美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中国对外政策的立足点,为发展中国与拉丁美洲关系注入了新的活力。20世纪八十年代,中国与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安提瓜和巴布达、玻利维亚、乌拉圭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1985年,中国政府首脑首次访问了拉丁美洲的哥伦比亚、巴西、阿根廷和委内瑞拉。在访问期间,他提出了中国同拉丁美洲国家发展关系的四项原则:“和平友好、互相支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与四个国家签署了有关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文化、金融合作的15项协定和协议,为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开展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奠定了基础。从此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多渠道、多层次、官民并举、全面发展的新形势。
 
1990年,国家主席杨尚昆对墨西哥、巴西、乌拉圭、阿根廷和智利进行了国事访问。这是中国国家元首对拉丁美洲地区的首次访问。杨尚昆在墨西哥提出了中国发展与拉美国家关系的四条原则:第一,以五项原则为基础,同所有拉丁美洲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第二,平等互利,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不断拓展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第三,尊重彼此的传统和价值观,相互学习和借鉴;第四,在国际事务中密切磋商,互相支持,加强合作。
 
冷战结束后,全球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拉近了中国与广大拉丁美洲国家的距离。1997年和2001年,江泽民主席分别访问了墨西哥和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古巴、委内瑞拉和巴西等六国进行了访问。从拉丁美洲方面看,从1996年到2000年的4年间先后有8个拉美发展中国家的总统,3个国家的总督,以及3个国家的总理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最高领导人之间的访问促进中国同拉丁美洲国家之间关系的发展,
 
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期间,江泽民主席在联合国拉美经委会发表了《共同创造中拉友好合作的新世纪》的重要演讲。他在演讲中指出,中国愿意同拉美各国共同努力,推动中拉关系在新世纪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平等互利的全面合作关系,并提出了四项原则,即:增进理解,平等相待,成为彼此信赖的朋友;加强磋商,相互支持,在国际上维护中拉正当权益;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努力扩大经贸合作;面向未来,着眼长远,建立广泛全面的合作关系。江泽民在六国先后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新世纪发展中拉关系的战略构想和指导原则。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的关系获得新的发展,高层互访不断,政治关系加强,经贸关系取得新的进展。胡锦涛主席于2004年和2008年先后访问了拉美4国和三个国家。2008年,中国外交部发布了《中国对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政策文件》,这是中国对拉美地区发布的第一个政府文件,凸显了中国对拉美的重视。文件阐明了中国对拉美政策的目标、合作领域,提出今后一段时期中拉合作的指导原则,为推动中拉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全面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在外交领域,中国与33个拉美发展国家中的21个建立了外交关系。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与巴西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国又相继与委内瑞拉建立了“面向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与墨西哥、阿根廷和秘鲁分别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与智利建立了“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拉政治磋商进一步制度化,对话机制不断完善。
 
中国与拉丁美洲的合作不仅表现在双边领域,而且还表现在多边领域。如继1991年和1993年中国成为美洲开发银行、拉美一体化协会的观察员之后,2000年和2004年,中国又先后成为拉美一体化协会、美洲国家组织和联合国拉美经委会观察员。此外,中国还建立起与里约集团、南共体、安第斯集团的对话机制及与主要国家外长级的磋商机制,形成了一个多渠道的、有机的沟通对话机制。
 
政治关系的增强为中国与拉丁美洲主要国家之间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创造了条件。近年来,中国同拉美16个国家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或经济合作协定,同11个国家签订了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同5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这些都推动中拉经贸合作取得显著成就。1979年,中国与拉丁美洲地区国家的贸易总额只有10亿美元,1990年的23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125.95亿美元,到2005年更是突破了500亿美元的大关,2007年中拉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中国已成为拉美地区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随着贸易额的增加,中国与拉美国家之间的相互依存度也在增加。中国与巴西、阿根廷和智利分别签署了铁矿、石油和铜矿等资源开发投资协定,与委内瑞拉等石油出口国增加了贸易合作,中国已成为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和秘鲁等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并跃升为巴拿马运河第二大用户。
 
更为可喜的是,中国与拉美国家之间的合作正在从能源和资源领域向高科技领域扩展,中拉经贸合作中科技含量也在不断提升。例如,中国与巴西在和平利用原子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共同研制地球资源探测卫星等方面进行合作;中国与巴西联合研制的两颗地球资源卫星已相继升空;与智利和阿根廷合作对南极进行科学考察;与阿根廷签订了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合作协定;与委内瑞拉签订了石油勘探开发合作议定书等等。
 
中拉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基础更加稳固,中拉关系的发展无论是速度、广度还是深度,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广大拉丁美洲国家在中国对外关系格局中的地位正在上升,成为中国对外关系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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